8 在昏暗中(第4/6页)

“想不出来,”乔说,“没有什么你夺不走的。”

埃米尔·劳森用手擦了擦地板,这才坐下来。“你要我们离开吗,离开你的牢房?”

“是,我希望。”

“佩斯卡托先生要你帮他做一件事,结果你拒绝了。”

“我没拒绝。最后的决定不是由我做主的。”

那把抵着乔喉咙的刀子在他的汗水中滑了一下,沿着他的脖子侧边划过,刮破一点皮。巴佐·契基思又把刀子转回他喉头。

“你老爸。”埃米尔·劳森点了点头,“那个警察。他应该做什么?”

什么?

“你知道他应该做什么的。”

“那就假装我不知道,回答这个问题吧。”

乔缓缓吸了口长气:“布兰登·卢米斯。”

“他怎么样了?”

“他被警方拘留了,后天要提讯。”

埃米尔·劳森两手在脑后交叉,露出微笑。“而你老爸应该杀了他,可是他说不行。”

“是。”

“还是他答应了?”

“他说不行。”

埃米尔·劳森摇头:“你要跟佩斯卡托那帮人说,你父亲托一个警卫传话给你,说他会解决布兰登·卢米斯。另外,他还查出阿尔伯特·怀特晚上睡在哪里。说你要把地址交给佩斯卡托老头。但只能当面给他。到目前为止,听懂了吗,帅小子?”

乔点点头。

埃米尔·劳森递给乔一个油布包起来的东西。乔打开来——另一把自制小刀,几乎像针一样细。原先是一根小螺丝起子,用来拴紧眼镜上的螺丝,现在磨尖了,尖端像玫瑰刺。乔的手掌轻轻擦过刀子,刮出一道痕。

原先抵着他耳朵和喉咙的那些刀子拿开了。

埃米尔凑近他:“等到你跟佩斯卡托离得够近,可以跟他咬耳朵讲地址时,就将那把刀插进他脑袋里。”他耸耸肩,“或者他喉咙。反正能杀了他就行。”

“我还以为你是帮他做事的。”乔说。

“我替我自己做事,”埃米尔·劳森摇摇头,“有时候他们付钱找我帮忙做事,没错。现在由别人付钱。”

“阿尔伯特·怀特。”乔说。

“他就是给钱的老板。”埃米尔·劳森身子前倾,拍拍乔的脸颊,“现在他也是你老板了。”

托马斯·考克林在K街那栋家宅的后方有一小片空地,上头种了菜。多年来他辛苦维持,碰到过各种程度的成功和失败。爱伦过世的这两年,他有的就是时间,于是菜园年年丰收。他把多余的卖掉,还能赚点小钱。

多年前的7月初,乔五六岁时,曾决定帮父亲收成。之前托马斯连值了两轮班,下班后又跟老搭档艾迪·麦肯纳喝了几杯酒,因此当时正在补眠。他醒来时,听到儿子在后院说话。乔在那边自问自答,或是在跟想象的朋友说话。总之,他一定是在跟某个人说话。托马斯现在承认,那是因为乔在家里没有什么说话的对象。托马斯工作太忙,爱伦则是在乔出生前的一次流产后就爱上了鸦片酊。当时爱伦还没有成瘾的问题,托马斯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但他心中一定有所猜疑,只是不愿意承认,因为他没问就知道,那天早上乔没人照顾。他躺在床上,听着小儿子自言自语,脚步沉重地进出走廊,然后托马斯开始好奇他是从哪里走过来的。

他爬起来,穿上睡袍,趿着拖鞋。他走过厨房,爱伦在里头拿着一杯茶坐着,双眼呆滞但露出微笑,这时托马斯推开后门。

他看到门廊时,第一个直觉是想大叫。名副其实。他想跪下来,朝天空愤怒狂吼。他的胡萝卜、欧洲防风草和西红柿——都还是绿的——躺在门廊上,头发般的根须摊在泥土里。乔手里拿着另一把收成的作物从菜园里走上来——这回是甜菜。他整个人变成了一只鼹鼠,皮肤和头发上都沾着泥土。整张脸唯一白的部分就是眼白,还有微笑时露出的牙齿,他一看到托马斯就笑了。

“嗨,爸爸。”

托马斯说不出话来。

“我在帮你,爸爸。”乔把一颗甜菜放在托马斯脚边,又回菜园要去拔。

托马斯一整年的辛劳都毁掉了,秋天的外快泡汤了,他看着儿子走到菜园继续毁掉剩下的菜,忽然打心底大笑起来,而最惊讶的莫过于他自己了。他的笑声很大,连附近树枝上的松鼠都吓得逃走了。他笑得很用力,可以感觉到门廊都在震动。

现在回想起来,他露出微笑。

最近他曾告诉这个儿子,人生就是运气。但他越老就越明白,人生同时也是回忆。点滴时刻的事后回忆,往往比发生的当时更珍贵。

出于习惯,他伸手去拿怀表,这才想起已经不在他口袋里了。他想念那块怀表,即使那块怀表的真相比传说中更复杂一点。那是老巴瑞特·史丹佛送他的礼物,这点没错。而且毫无疑问,托马斯的确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柯蒙广场第一波士顿银行的经理小巴瑞特·史丹佛一命。另外,托马斯值勤时,用他的转轮手枪开了一枪,射中了二十六岁的抢匪莫里斯·道布森,让他当场毙命,这点也没错。

但是扣下扳机前的那一瞬间,托马斯看到了其他人没看到的——莫里斯·道布森的真正意图。首先,他告诉被挟持的人质小巴瑞特·史丹佛说道布森企图杀他,然后又告诉搭档艾迪·麦肯纳,接着是他的直属上司,再来是波士顿警察局枪击调查委员会的成员。经由他们允许后,他又把同一个故事告诉媒体和老巴瑞特·史丹佛,而老巴瑞特感激得要命,于是把当年在苏黎世由百达翡丽老板乔瑟夫·艾米尔·翡丽亲手交给他的那块怀表,送给了托马斯。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托马斯拒绝了三次,但老巴瑞特·史丹佛就是坚持要送。

所以他戴着那块怀表,不是因为很多人以为的光荣,而是心怀一种严肃而私密的心情。在传言中,莫里斯·道布森企图杀掉巴瑞特·史丹佛。既然当时他把枪口对着巴瑞特的喉咙,谁会怀疑这个说法呢?

但最后那一瞬间,托马斯在莫里斯·道布森眼中看到的——的确就是那么快,只有一瞬间——却是投降。托马斯站在四英尺外,拔出转轮手枪,稳稳地握在手上,手指放在扳机上,准备要按下了——非按下不可,不然当初干吗拔枪呢?——却看到莫里斯·道布森卵石灰色的双眼里掠过一抹认命的神情,接受自己要去坐牢,接受这件事结束了,于是托马斯觉得自己很不公平地被否定了。至于否定什么,一开始他也说不上来,一等他扣下扳机,他就懂了。

那颗子弹从莫里斯·道布森的左眼射入,他还没倒地就死了。发烫的子弹把小巴瑞特·史丹佛太阳穴下方的皮肤烧出一道浅痕。当那颗子弹达到当初使用的目的,托马斯明白之前否定他的是什么,而他又为什么要采取如此不可挽回的手段去修正那种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