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总结(第4/14页)

“啊,这样好多了。”克罗斯笑起来,然后厉声又道,“不过,为什么不?你年轻——没错。健康——也许。不过我有头脑。你那位主编——他叫什么来着,莫莱?——没跟你讲讲我的事吗?”

史蒂文斯回想了一下:“不,他问我见过你没有,仅此而已。玛丽现在在哪儿?“

‘“回你们家了。不,等等!”他用手臂挡住车门,“别走——先别急着走。我们有的是时间。”说着克罗斯靠回去,若有所思地抽着雪茄,脸上的皱纹好像也少了些,“年轻人,我已经七十五岁了。而我研究过的刑事案件比一个一百七十五岁的人可能研究的都要多。其中部分原因在于我有第一手研究机会:我在监狱里待了二十年。我答应给尊夫人帮个忙,到这儿来对你提出忠告。”

“那我谢谢你了,”他的客人用同样严肃的口吻说,“我不该像刚刚那样对你讲话。不过说到这儿,”——他从口袋里掏出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还有,她为何要去找你?另外,如果你真叫高登·克罗斯,那你姓名的起源,你袓上叫什么?”

克罗斯再次发出一阵轻笑,然后换上严肃表情。

“啊,这么说你动脑子推理了嘛。尊夫人唯恐你这么干。是的,我真叫克罗斯·髙登,这是我的合法姓名。我二十一岁时自行改的名。至于我出生时的姓名嘛,叫艾尔弗莱德·莫斯鲍姆。别误会,我是犹太人,跟其他本民族的伟人一样,我为此感到自豪。如果没有我们犹太人,你们的世界将是无根之木,恕我直言,你们小小的世界将陷入地狱。不过我同样也是个,”克罗斯多余地加了一句,“自大狂。艾尔弗莱德·莫斯鲍姆这名字对我来说不够悦耳,配不上我这个人。你同意吗?”

“你对我有所了解就好了。犯罪是我的爱好,从我年轻时候开始就是。当然,克利姆被捕受审时我人在英格兰。当然,普兰奇尼被捕受审时我人在法国。当然我对博登案的了解胜过世上大多数人。在我快四十岁时,为了表现犯罪其实很简单,我亲自实施了一起。你可能立刻会想到:为了表现犯罪简单,很容易逃脱惩罚,你怎么会进监狱待了二十年?没错,不过我的罪行是通过唯一可能被侦破的途径暴露出来的——我自己暴露的。我喝醉了,自吹自擂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暴露了。”

他吐出一口烟,用手挥散。然后再次转了转贼亮贼亮的眼珠子。

“但那是多好的机会啊!在监狱里我成了典狱长的左膀右臂。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我可以直接接触所有犯罪案件的完整档案。不光是本监狱的,典狱长想要哪个监狱的,就可以要求送来。在某些案件中,我对那些罪犯们的了解胜过了审案的法官,也胜过了将他们定罪的陪审员。我了解将他们逮住的猎手们。因此,我并未申请假释或提前出狱。我还能过更美好的生活吗?自己不用花一分钱,自有人供养。等我出狱时,就能变成有钱人了。”

史蒂文斯说:“当然你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

“不过有一点不好。我想你也会承认,就是在我出狱后名声可能会影响我的社会交往,尤其是在我开始写作后,更是顾虑。我是用不常见的——这点你也承认——高登·克罗斯这个姓名服的刑。虽然很像掩饰过去经历,我冒险没有改回原来的名字,而是坚持使用高登·克罗斯。这名字很好记。我不希望人们把这位新晋的伟大作家高登·克罗斯和那个在一八九五年因谋杀而入狱的高登·克罗斯联系起来。所以我坚持要求自己的公开年龄是四十岁,而且要求在每本书后面印上过去的照片。”

“这么说,你犯下的是杀人罪?”

“当然,”克罗斯带着那种纯粹的邪恶答道,这让他的客人为之一震,他戴着手套的手拨掉外套上的烟灰,“不过,我希望你理解为何我写的东西总是很权威。你问我尊夫人为何来找我,我会告诉你的。因为,她看了我新书的第一章——每一段都满是注释和引用——就知道我是知情者。而她不了解情况。”

“什么情况?”

“一六七六年玛丽·德·奥布里的情况,还有一八六一年那位玛丽·德·奥布里的情况。关于她袓先的情况,或者应该说是,她以为的袓先。”

“你好像明白,或者说了解,”史蒂文斯慢慢说道,“我的大部分想法。我现在在想……不光是现在,还包括过去,过去的过去……那些有关亡者和永生灵魂的事情,是真的吗?”

“真遗憾,完全不是,”克罗斯厉声道,“至少,跟她有关的不是事实。”

史蒂文斯暗想:我坐在舒适的豪华轿车里,抽着上乘的雪茄,和一个我又信任又不信任,坦白的谋杀犯聊着天。然而比起在殡葬馆了解的那些事实来,这让我更加轻松,让我看事情看得更为清晰。他看向车窗外,灰蒙蒙的雨笼罩了兰切斯特公路。

“听说你结婚三年了,”克罗斯眨眨眼,说,“你了解你妻子吗?不,你不了解。为什么不?女人都是大嘴巴。如果你说起自己的叔叔,她就会提起她的某位叔叔。如果你告诉他某位你尊敬的姨袓母曾经朝一只猫丢过西红柿,结果打中了警察,她也会说起自己家族中某位类似的长辈。为何你从没听

她提起过家里的长辈?因为她隐藏了秘密。为何她说某些东西不正常?因为她害怕这些东西。哈!我十分钟就从她嘴里挖出了全部故事。而且很自然,我既不鼓励也不反对她的想法。

“仔细听我说。在某个叫古堡革的阴沉凄凉的角落里——这地方在加拿大西北,真的住着一家姓德·奥布里的人。他们是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那个德·奥布里家族,也是你照片中那位玛丽·德·奥布里家族的远支后裔。这些都是真的。我知道这些,皆因我为了写作新书,不惜亲自去古堡革待了两周,査阅家族史料。我想弄清楚究竟有没有所谓‘永生者’的实例。我不相信传说,而是亲自査阅出生证和教区记录。跟她以为的不同,尊夫人甚至跟这家族毫无关系。她是收养的,三岁时被这个腐朽家族唯一的后人艾德丽安·德·奥布里小姐收养了。她根本就不算德·奥布里家的人,正如我不算克罗斯家的人一样。她母亲是法裔加拿大人,父亲则是个苏格兰工人。”

“我不知道,”史蒂文斯喃喃道,“我们现在是处在魔法的国度还是理智的领域。但看看这张照片,相似的可怕,甚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