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2/3页)

“同时,不可思议的巧合又发生了——一个无从预料的证人竟然在此。康丝坦思·艾顿决定当晚去见父亲,但她的车没了油,等她走到小屋,发现屋里没人,才想起那天是星期六,父亲一定还在伦敦。所以,她决定抄近路到通尼许镇,再搭公车回去。

“而她目睹了凶案。

“看见父亲走开后,她心里很(我猜想)慌乱。她不能也不愿接近莫瑞尔,她当时以为莫瑞尔罪有应得。她脚都软了,跟以往碰到困难时一样,她需要救兵。想起了附近有座电话亭,她跑了过去,打算打电话到陶顿市。

“因此,她没有见到让整件事变为大噩梦的那个关键。”

菲尔博士顿了一下。

艾顿法官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双手交叠在肚子上。外头仍是风狂雨骤,窗子嘎嘎作响。

“她没有看到什么?”他问。

“莫瑞尔没有死,”菲尔博士说。

艾顿法官闭上了眼睛。他的脸痉挛了一下,是那种突然领悟、刹时明了一切的震惊。他睁开眼睛说:“你要我相信一个脑袋瓜中弹的人没死?”

“我不是说过,这件事令人难以置信?”菲尔博士回问,语气颇为热切。“我不是说过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语调改变了。“这种情况在法医学上其实很常见。刺杀林肯总统的约翰·韦克斯·布斯也是脑袋中弹,走动了一阵子才死的。格罗斯提过,有人头上插了根4.5吋长的钢针,竟然没事。泰勒也说过好几个类似的例子,从医学角度来看,最有趣的一件是——”

“你可以跳过这些引述,请继续解释。”

“莫瑞尔,”菲尔博士简洁地说,“还没有死。他不久就要死了,可是他不晓得。这个时候他还活着,决心以恶毒的手段报复。”

“啊!”

“安东尼·莫瑞尔,即莫瑞里,遇上了什么状况?他受惊吓的脑子开始恢复运作,一边在沙地爬行,挣扎地站起来,他知道刚发生了什么事吗?

“嗯,旧事重演。他大费周章对一个人耍计谋,结果是挨了一颗子弹。艾顿法官,这个高高在上、极具权威,也是莫瑞尔讨厌的人,竟想开枪杀死他。可是,若是他去报警,警察会相信他吗?不会的,辛希雅·李案已经证明有权有势者会联合起来揶揄他、破坏他的名声,现在的情况更糟。但这次他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这次,他对西西里岛的众神发誓,他要自行了结此事。”

菲尔博士顿了一下。

“亲爱的先生,”他继续说,往后让自己坐得更舒服,用惊奇的态度说着,“你能说这些电话和口香糖故弄玄虚的手法像是斐德列克·巴洛的作为吗?以法官的身份,你能说这是高明的心理研究吗?我说不能。这些事听起来只像一个人的行事,像是莫瑞尔会做的事。”

艾顿法官未加以评论。

“依你所见,”法官说,“他的目的是——”

“为以后控告你意图谋杀他时提供确凿的证据。”

“啊!”

“有人曾跟我形容莫瑞尔是‘粗野的乡巴佬’。他的律师说过,他要是认为某人轻视或伤害了他,为了报复,他可以想出无比复杂狡猾的计划。嗯,你对他做的事,我们可以轻描淡写地以伤害称之。你同意吗?”

“说下去。”

“他的机会来了。他必须赶在你前头到达小屋,你走路又走得慢。他捡起转轮手枪,检查了口径大小,然后放进口袋。他从大马路直接赶来。先生,他还是在8点25分到了小屋。若是你的女儿当时站在大门边,就会看见他嘴里嚼着口香糖,生气昂扬,走进屋子等着要出一口气。

“打电话、开第二枪都是是莫瑞尔干的。他打了必要的求救电话后就气数将尽。等他把口香糖塞进糜鹿头的鼻孔时,他就撑不下去了。为了不留下指印,用手帕包起的手枪从他手里松了开来。他从旋转椅上翻倒,就死在损坏了的电话旁。”

菲尔博士深吸了口气。

“我可以了解你真的很吃惊,”他又说,“当你从厨房进来,发现他在那里。‘吃惊’这个形容词够真切吗?”

艾顿法官嘴巴蠕动了一下,没说这个形容词是否真切。

“我可以了解,”菲尔博士接着说,“你捡起手枪时可能有一点吃惊——只有一点——里面只少了一颗子弹。我可以了解你沉默地坐下,想把一切想清楚。若是发现自己精心策划谋杀的受害人竟然出现在眼前,大部分的凶手会比你更不知所措。”

“你揣测过度了,”法官说。

“你的女儿也——”菲尔博士说,“非常吃惊。电话打不通,她不能也不想再看到莫瑞尔的尸体,便从后面的小路回到小屋。她刚好(这是我的想像)听到第二声枪响。她看没人在厨房,绕到屋子的前面,从窗外看见你。

“这也让她有具体的细节,比如有人打开中央的大灯,可放进她的故事。她第一次往屋子里瞧时,屋里只有台灯亮着。其他的灯是后来才开的。

“她说莫瑞尔在8点25分到达小屋,显然是为了不让警方知道你是从恋人小径走回来与凶案发生的确切时间。她把故事说出来不让你惹上麻烦。可是,如果我们知道在其他的时间地点杀了莫瑞尔,你要面对的就是天大的麻烦了。不幸的是,精明的葛汉巡官把解释套到巴洛身上。这对你来说是好事,但这个无辜的人可能会被吊死的。”

艾顿法官拿下眼镜,在手上前后甩动起来。

“不利于斐德列克·巴洛的证据——”

“噢,亲爱的先生!”菲尔博士苦着脸抗议。

“你觉得那不叫做证据?”

“根据菲罗斯医师车上的时钟,”菲尔博士说,“巴洛正在开往通尼许镇的路上。别人老把他的姓跟我的姓联想在一起真是个坏兆头。我认为他的陈述是一派胡言,他把时间全搞错了。巴洛也这么认为。我认为那个时间比较接近8点30分,而不是8点20分。

“那个时候莫瑞尔早就走了。可能是碰巧或是听到枪声,黑杰夫从恋人小径上的窝走出来,想找出枪声的来源,不偏不倚就倒在巴洛的车前面,让巴洛以为自己撞上了黑杰夫。

“他把杰夫拖到马路另一头。菲罗斯医师刚好驾车经过。巴洛为了看清杰夫伤得多重,到车上拿手电筒,再回到放置受害人的地点。可是杰夫已经爬走了。

“巴洛(就像他曾经告诉我们的)以为自己弄错了放杰夫的地点。他沿着马路的边坡搜寻,结果看到……”

“什么?”法官问道。

“看到血迹,”菲尔博士说,“和大脑组织。”

艾顿法官一只手捂住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