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自白书 续

夜里八点左右,我再次前往“鸥庄”。先前我便发现,在巷子一角有一大堆锯末,如同一座小山。眼见四下无人,我顺手就将旅行提包藏入其中。

徐铭义的房间里还有人在下象棋,也就是你和安记公司的朱先生。你们走后,我告诉徐铭义,席有仁明天下午会空出时间来等他。他十分高兴,说自己有件事希望席先生帮帮忙。我并没问是什么事,因为就算问了也没用。这一次,送咖啡来的女孩子并不是中午的那个女招待。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在卧室里与徐铭义热烈地谈论上海时代的往事。

我无数次望向手表,每次徐铭义都会问我:“您有急事吗?”我反复回答:“是的,有点儿事儿。”火盆里的木炭烧得正旺,卧室里十分暖和。他还特意将我的大衣塞进了衣柜,即便我说很快就会告辞,他也不同意,反而一把抓起桌上的大衣走开了。

当手表指针指向八点二十分时,我站起身来,说道:“我该告辞了。”

“再待一会儿多好啊,不过,既然您有急事,我也不便挽留。”说着,他打开衣柜,取出了我的大衣。我向他道谢,穿上大衣,然后将手插入了大衣的口袋。这时,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有奇迹发生,让事先放在口袋里的铁丝消失不见该有多好。然而,奇迹是不会发生的。铁丝就稳稳当当地躺在口袋里,而且,我的手指已牢牢将其握紧。

“我送你到门口吧!”说着,他抢先起身,向外走去。他或许觉得自己是个重病患者,故而步履蹒跚。一步、两步——到第五步时,我便结束了他行走的动作……当然还有他的生命。

想不到竟然如此简单。时间还不到二十五分,下手太早了。本来,一切都应在重新回来时再做,但当时时间还有富余,倘若什么也不做,只是静待时间流逝,哪怕只是两三分钟,我也无法忍受。按照我的计划,要将桌上的手提保险箱打开翻乱,伪装成是小偷所为——现在就做吧!我知道钥匙放在徐铭义那件红色套衫的口袋里,最小的那个便是手提保险箱的钥匙。我戴上手套去开保险箱,但过程有点不顺,等到终于打开箱盖时,我看了看手表,已经到该离开的时间了。

我并未在保险箱里乱翻一气,只是先将箱盖打开,就那样放着。出门时,我看见了电话。电话铃若是响个不停,一定会被人怀疑。于是,我便摘下了听筒。

虽然心中焦急,但我必须慢步走出公寓的走廊,因为管理室的挂钟尚未报时。一步、两步——倘若走出五步后,挂钟仍未报时,我就要以手表罢工为借口,向管理员询问时间。总之,我必须让他清楚地知道我从这里离开,以及离开的时间。幸运的是,在我计算到第五步时,挂钟终于报时了。我向自己的手表望去,时间完全一致。我停了下来,装作疑惑不解。然后,身后响起了管理员的声音——“这个挂钟慢了五分钟。”

我宛如得救一般转过身去,管理员确切无误地看清了我的模样。我又说道:“这块手表已经买了六年,一向很准,我还在想怎么会突然慢了五分钟呢?不禁吓了一跳。”管理员恍然大悟般地笑了笑——做完这些便足够了。

绕行一圈需要两分钟。至于从巷子角落里的锯末堆中挖出旅行提包、脱下大衣、换上雨衣、再将鞋换成海绵胶底的运动鞋,我准备了一分钟的时间。共计三分钟。

我走出“鸥庄”的正门后大步前行,进入狭窄的巷子后便开始奔跑。不知为何,仅仅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那堆锯末堆成的小山竟然消失不见了!附近澡堂的烟囱正向夜空吐着浓烟,锯末堆或许已被搬到了澡堂的燃料放置点,连带那个旅行提包。是因为天黑而没看清?还是已经交给警察了?我脑中不禁一阵眩晕。

不过,我很快便恢复神智。化装道具本就并不重要。我打算确认走廊无人后,再悄悄潜入,因此,化装只是为了以防万一。雨衣和帽子都不是必需的,我可以竖起大衣的衣领,墨镜和口罩也都在西服里面的口袋里,有这些就足够了。鞋子可以直接脱掉——不,似乎连这个也没有必要。

只有一件事比较棘手,那就是绷带。若要扮成徐铭义,绷带必不可少。倘若借用尸体身上的,用完后再归还,这样做既花费时间,也会令人心生寒意。于是,我只能前往东亚大街的药店购买。

我跑进巷子,向药店奔去。但来到大街上后,就不能再奔跑了,因为我觉得路上的行人似乎都在看我。药店里,一个孩子正在看店。我开口说道:“来卷绷带。”正在看漫画的少年猛地抬起头来,一瞬间,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近乎于惊惧的表情,而我比他更加害怕。不过,我很快便恢复了冷静。悠闲地看着漫画时突然被客人叫住,只怕谁都会大吃一惊。

那孩子慢吞吞地将放绷带的地方指给我看。交钱时,光是找零钱就核算了两次,焦虑不安的我不禁恶语相向。我说的是中文,那孩子应该听不懂,但我很清楚,在这种地方说中文实在过于引人注目。我似乎给那少年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但当时情绪激动,也由不得我。

一对情侣正在“鸥庄”的后门附近缓缓漫步,我不得不超过他们。我竖起大衣的衣领,戴上墨镜和口罩,一动不动地躲在电线杆后面——那时的时间慢得真是令人难熬啊!

在确认左右无人后,我便偷偷溜进了后门。幸运的是,走廊里空无一人。自我离开后,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或许已经有人进入徐铭义的房间,发现了尸体,并立即报了警。不不,不会的——我对自己如此说道。倘若果真如此,附近应该早已变得一片混乱。

我偷偷溜进五号房间,从里面悄悄将门反锁。钥匙串上一共挂了六把不同的钥匙,我只用第一把便顺利地锁上了门。看来这是个好兆头。我脱下大衣,放在客厅的圆桌上,然后摘下了墨镜。我走进卧室,任凭钥匙插在锁孔里。徐铭义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似乎一切都毫无变化。我站在衣柜镜子面前,开始往头上缠绷带。然后,我又强忍不快,从尸体身上剥下红色套衫,套在了西服外面。

我和徐铭义都很瘦,只是我比他稍高一些。不过,只要弯腰曲背地坐在椅子里,应该就不会被识破。只要装作在下象棋就行了。头上夸张的绷带、遮住半张脸的口罩,以及极其惹眼的红色套衫——只要有这三样,想必任何人都不会发现破绽。我特意挑了与徐铭义极为相似的裤子穿着,但不可能完全相同。若是徐铭义没有这三个显著的特征,我肯定不会想到要假扮他。总之,我先前扮作李源良,此番又装成了徐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