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自白书 续(第2/3页)

装有象棋棋盘和棋子的盒子放在桌子最下面的抽屉里。我取出盒子,放在低矮的方桌上,然后将桌子的位置尽量摆偏。必须让其他人进入“客厅”,那人将会成为目睹徐铭义活着的有力证人。按照计划,那个证人将端着咖啡壶,来到客厅的圆桌旁。

我将咖啡杯洗净,放在圆桌上,然后向里屋望去。里屋——也就是卧室,摆在那里的方桌一端被墙挡住,站在圆桌旁无论如何都是无法瞧见的。也就是说,“白宫”的女招待是不可能看到同徐铭义下象棋的人是谁。总之,她所能确认的就只有背对着她的徐铭义正在和人下象棋这一事实。

准备完毕。墙上的电话号码一览表中记有“白宫”的号码。我模仿徐铭义的做法,稍稍掀起口罩,故意将声音弄得含混不清,要了咖啡。

我转动门上的钥匙,将门打开。在“白宫”的女招待来之前,若有其他人进来,我就完了。不过,一切都是赌博,只能碰运气了。下象棋的客人已经回去了,徐铭义不是说很少会有客人来吗——我明显感觉到浑身冒汗。我一边用颤抖的手摆弄象棋棋子,发出“啪啪”的声音,一边等待。我觉得已经等了很久,但手表指针显示,其实只过了不到五分钟。“白宫”就在公寓旁边,所以女招待很快便送来了咖啡。

“白宫”的女招待进入房间后,我终于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离开后不久,外面便响起了九点的报时声。这也在我的计算之中。该做的都已做了。我将红色套衫重新穿回尸体身上,这费了我不少时间——看来我果然还是很惊慌的。然后,我摘下头上的绷带塞进口袋,拿起客厅圆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将门悄悄地打开一条细缝,一边脱鞋一边窥视走廊——空无一人。于是,我蹿出门去,从走廊拼命跑到后门,一头冲进了巷子。来到大街上后,我才想起应该穿鞋,大衣也还被我抱在怀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终于结束了——我将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铁丝。还没结束,必须把铁丝扔掉。而立交桥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归属。

除旅行提包遗失外,计划大体已经完成,我也松了口气……不对!我想我当时一定脸色大变。我突然想起,我忘记在手提保险箱里乱翻一气,好装作是小偷所为。不,这个并不重要。但是,在我离开时,那个手提保险箱的箱盖应该是开着的,而当我过了十分钟左右回去后,看到箱盖已经合上了——我当时果然太过惊慌了,竟然没有在意。直到我踏上明亮的街道、长舒一口气时,才终于想了起来。箱盖的确是合上的!我的双腿突然颤抖起来。箱盖不可能自动合上,也不可能有风吹进那个房间。是因为门的开闭吗?不会,我应该已尽量做到悄无声息。自然,也没有地震发生。很明显,在那十分钟里,有人进入了徐铭义的房间。不用说,那人肯定已经发现了徐铭义的尸体。

那个夜晚十分寒冷,我却一边走,一边用手帕擦汗。我当时走路的姿势必定十分难看。我心跳得厉害,简直像要蹦出胸口,为了平息心跳,我本欲放缓脚步,却突然觉得难以忍受,不由自主地迈开大步,匆匆前行。我在心中不停地责备自己……尸体在遇害之后立刻便被发现了,凶手就是在发现者来之前离开的人。我一味地耍小聪明,却反受其害,故意让管理员看到我的模样更是决定性的失败之举。没错,这就是弄巧成拙!

然而,我走着走着,心中开始生出一丝希望。根据我的手表显示,我回到五号房间是八点四十一分。而在我乔装打扮、叫来“白宫”的女招待,然后收拾好绷带和套衫,最后离开五号房间时,我那慢了五分钟的手表显示的是九点整。就算我第一次离开时前脚刚走,那位不明人士X后脚便到,从尸体被发现到我第二次离开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二十分钟。那么,从我离开到现在又过了多久呢?我看了看手表——九点十五分。虽然比实际时间慢了五分钟,但我的计算与几点几分无关,而与时间的量有关。也就是说,从尸体被发现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但我却没有听见任何警车或救护车刺耳的警笛声。说不定那个不明人士X是个小偷。倘若果真如此,他就不可能去通知警察。我总觉得这个猜测是正确的。我在心中祈祷,希望X存在这方面的弱点,如此一来,他就会保持沉默。

当晚,我一直开着收音机,新闻中始终没有出现关于杀人事件的报道。翌日,到了新闻时段,我带着半导体收音机出了门,边走边认真地听新闻。我愈发确信X是一个梁上君子,因此便逐渐冷静了下来。

前一天我便已经将徐铭义的请求告知了住在酒店的席有仁,他和我约定三点在我的办公室会面。到了三点,席有仁准时抵达,我给徐铭义打了无数次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最后,我拨通了“鸥庄”的电话。接电话的是管理员,我就托他带话。管理员一口答应下来,这也说明,徐铭义的尸体尚未被正式发现。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杀人的经过,第二次则更为简单,因为我已有过切身体会——不能太玩花样,最好做得干净利落。

田村曾是朝日产业的员工,与我一同在出口部门工作过。因此,他知道我并不是银行的原董事长,而是董事长的秘书。对我而言,他也是一个不能和席有仁见面的人。孰料,我们却再次相遇了。他遵从政治家叔父的命令,带来了邀请席有仁的请柬。据说,他也会出席招待席有仁的宴会。事情很棘手。他以前曾在中国待过一段时间,因此会说一些中文。其人为人轻浮,又习惯用十分拙劣的中文与中国人交谈,而且极为健谈,特别是在饮酒之后……

既然杀了徐铭义,我已经是骑虎难下。起初,我也考虑过收买田村的可能性。他不停地跟我啰唆,说他正被女债主讨债,被追得焦头烂额——“我现在在帮叔父做特殊工作,很快就能赚到五十万(日元)。不过,一开始还是得老老实实的,所以很无奈。”于是,我提议以三个月为限,借给他五十万日元。他当然欢天喜地地乖乖上钩了。我指定了地点和时间,约好给他现金,当然又另外叮嘱,叫他绝对不能外传,他表示会写好借据再去。

收买田村是很危险的。他是一个卑鄙的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恐怕就会纠缠不休。我手头有一瓶未喝的威士忌,大约一年前别人送的。我在其中加入氰酸钾,并带到了约定的地点。田村是一个好酒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