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火焰”回忆录

迈克尔·西姆斯

我永远不会忘记荒野上可怖的那一夜。

我在金斯皮兰过得很开心。当我的故事发生的时候,已经是我在那儿度过的第五个年头了。早先我便已成为知名的赛马,但我的内心仍犹如一匹热爱幻想的小马驹,而在达特穆尔的北部,地势是那样的荒凉而自由。我并不是说罗斯上校允许我在荒野上奔跑,不,我的价值太高,不能那样做。但我可以每天呼吸到荒野上弥漫着的冒险的精神。我喜爱那崎岖的山坡,那高耸的花岗石突岩,以及每次太阳升起之前都会笼罩着这一切的迷雾。

我母亲教导我说,一位绅士绝不会自吹自擂,如今这倒使我陷入窘境了。我希望仅仅简单地陈述一个事实不会使我变成一个牛皮大王。也许您来自于欧陆,因而没有听过“银色火焰”的大名(我的额头是白色的,但除了额头和右前腿上的一些白色斑点之外就再没有别的白色皮毛了)。我的母亲是“蓟花”,父亲则是“平等”。对,就是那匹“平等”,他赢得了1878年在纽马克特举办的剑桥郡大奖赛,以及次年的阿斯科特金杯赛和曼彻斯特金杯赛,此后又在阿斯科特金杯赛中卫冕。即便是再自负的小马,在如此辉煌的遗产面前也不免是要抬头仰望的了,不过我却认为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我生于1885年,在三岁那年,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赢得了两千畿尼大奖赛的冠军。加入阿斯科特赛马会后,我仅以慢跑的速度便赢得了圣詹姆斯大宅大奖赛。就在我讲述的这个时间段,我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最大热门,获胜的赔率达到三比一。

马厩周围属于德文郡的荒野极为荒凉,并且终日刮着大风。在马厩北边大约半英里的地方有一小片别墅区,看起来像是饱受风霜的残疾人居住的地方。我看到过他们在门前的草地上摆着椅子,坐在那里,他们的表情让我记起了黑西蒙在圣莱杰赛上折断了腿的那一刻——似乎是在思索他们什么时候会来抓他。而穿过荒野,在两英里之外是卡普里通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所有,管理人是个狡猾的老头,名叫塞拉斯·布朗。西边两英里处是附近唯一有文明迹象的地方:征服了茂盛的欧洲蕨和荆豆建立起来的塔维斯托克镇。其他方向则四处都是荒野,除了少数的吉卜赛人之外再无其他人居住。这些吉卜赛人身上有着令人愉悦的烟草的辛辣气味,不过他们所饲养的牲畜并不是最高级的那一种。

我们的马夫是斯特雷克先生,他是个小个子男人,腿脚轻快,或许有点太轻快了。在此之前,他有五年时间曾担任上校的骑师一职。但正如一匹马不可能永远都是小马驹一样,他开始发福,不能再像从前那样骑马了,因此转而担任驯马师,至此已有七年。他胸中怀有某种怨恨,而且他始终都在尝试着将这种怨恨在罗斯上校面前掩藏起来。看起来他似乎成功了。可以确定的是,在他看来,上校只是简单地接受结果而不会做任何验证的工作,而且,就像是待在自己的院子里许久没有经历过挑战的狗那样,他从不怀疑自己吠叫的能力。的确,与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衣冠楚楚、神情警觉的斯特雷克相比,老上校的确就像是一条穿着长筒橡胶靴和双排扣大衣的梗犬。

斯特雷克和他的妻子以及一名女仆居住在距离马厩两百码的一所普通住宅里。他手下有三个小马倌,照料着我和我的三位朋友。每天晚上,有两个马倌住在马具房上面的干草棚中,第三个则在马厩里和我们一起睡。相比斯特雷克先生,我倒更喜欢这些小马倌,前者只有在罗斯上校在场时才表现得对我们很好。他是一个严肃而冷淡的人。斯特雷克先生的性格中显然存在着巨大的缺陷,最近一个晚上,我看到他在羊圈里,用一把锋利的、带着点弧度的小刀划开了两只绵羊后腿的皮肤。那牲畜的哀鸣必将使他心碎——倘若他有心的话。

***

我记得那是九月下旬,蕨类和荆豆将低矮的山坡染成金色。在那个命运注定的夜晚九点,马厩的门锁上了。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吃晚饭,而内德·亨特留了下来,一边给我们刷毛、梳洗,一边等候着女仆把他的晚餐送来。内德是个性格温和却又坚定的小伙子,我和他一起待在马厩里总是很有安全感。除了他之外,另一匹经常取胜的赛马贝阿德也在,他是个自负的家伙,但确实有着勇敢的性情;另外两匹马分别叫做普利姆和梅维,他俩是从维德科姆的伊格内修斯少校那里买来的。还有一条老猎狗,名字叫夏普,叫起来像个军士长那么凶猛,本质上却像个男管家。

那之后不久,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沿着从斯特雷克家通往马厩的小路走了过来,手上拿着的那盏提灯在她身后投下晃动的阴影。她是来给内德送饭的,我能闻到今天的菜是咖喱羊肉,他们有的时候会做这道菜当晚餐。她没有带饮料,因为小马倌们不允许喝别的饮料,他们可以饮用马厩中的一个水龙头提供的自来水。

这时内德刚带我做完晚间运动回到马厩。他给我接了一桶水,但我几乎没怎么喝,因为水太凉了,不合我的口味,况且还带有马口铁的臭气,让我鼻孔发痒。我刚好离那扇敞开的小窗很近,可以透过窗子看到伊迪丝正往这边走来,而荒野里刚好有一个跌跌撞撞地走向马厩的男人,他俩就快要碰上面了。就在那个时候,打着盹儿的夏普突然站起来并且开始狂吠。

很明显,伊迪丝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这个陌生人。这时她离马厩已经不到一百英尺了——在这个距离上我尚且无法闻到她身上特有的那种肥皂、汗味和一点薰衣草香味混合的特殊气息——而那个男人接近了她,并叫她站住。在这附近,不管是什么声音都会传得很远。

我们的伊迪丝虽是乡下出身,但也拥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虽感到惊讶,却还是毫不畏惧地举起了提灯。借着提灯的光,我看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的男人,穿着打扮倒像是上流社会的人物,戴着一顶呢帽,穿灰色花呢的衣服,脚踏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其上沾满了泥巴和黄色的荆棘花,那东西在荒野的每个角落里都生长着,就连长满苔藓的石缝中也不例外。他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引人注目的丝质领带,红黑相间。此人大约三十来岁,手持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就是我听人们说起过的那种槟榔屿律师杖。一个打着那样的条纹领带,又拿着这样的手杖的男人很显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你能告诉我这是哪儿吗?”他向女仆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