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汝之名

迈克尔·德尔达

“你怎么可以这样?我问你,你怎么能这样?”

珍·勒奇抬起头看着阿瑟·柯南·道尔,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这对情侣坐在伦敦卡姆登镇ABC茶馆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她的男友穿着帅气的粗花呢,看上去左右为难。

“亲爱的,小心肝,别哭了好吗?”

“说得倒轻巧,难道你不能设身处地地为我想想吗?”

“我喜欢你。”

“省省吧,把这话跟托伊说去,你这个虚伪的小人!你喜欢她到要娶她,而且在这里面秀恩爱!”珍从大挎包里抽出一本书,啪的一声放在桌上。

阿瑟轻轻地把这本小册子拿起来,看了一眼书的标题:《出双入对》,A.柯南·道尔著。娇美而心乱神迷的少女接着说:

“你这下无话可说了吧?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亲爱的,《出双入对》出版好些年了,我怎么可能还记得里面的内容?”

“是吗?看来你连这个也忘了。”

她把手伸进包里,拽出厚厚的一叠纸,上面写满了漂亮的笔迹。

“这是什么?”

“这么快就忘了。你把这些当作礼物送给我,上面写的全是你和托伊之间各种恩爱的故事,还有你们婚后尽享的各种天理伦常,突然有一天,美好的生活全被——”她接着抽泣——“一个心机女给打破了。现在问题来了,这个小婊子,这个狐狸精、蛇蝎女,书里面称作莉丝的女人,究竟是何方神圣?是不是珍·勒奇小姐,全英格兰最悲惨的女人?我真傻,还对你的山盟海誓信以为真,还一直在等你……”

“呃,珍。”

“什么?你……你这薄情郎、负心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书里面讲的都是过去的事了,宝贝。你何必在意呢?”

“好,亲爱的,”珍冷冷地回应道,“好在我把这本书读完了。我本来还有点担心,我们已经在谈婚论嫁了,但转念一想应该没有什么,没想到……”

“珍,你别再哭了。”

“阿瑟,就凭这本书,我们的婚事就算彻底黄了!”

“你说什么!”

“你听好了,阿瑟,这本书既然已经描绘了你和托伊幸福恩爱的生活,我可不想生活在你俩恩爱的阴影之下,我受不了。说不定此刻托伊的在天之灵正看着我们,她的幽灵正潜伏在我们左右。”她环顾了茶馆四周。

阿瑟·柯南·道尔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瘫倒在椅子上,再用力支撑着身体坐起来,思虑再三,说:“珍,我本该把话挑明了。不管书里面是怎么夫唱妇随,都跟我、托伊,又或者我俩,没有半毛钱关系。”

珍听罢大笑,而后又止。

“你在说什么鬼话?接下来你是不是要否认自己是著名作家A.柯南·道尔?”

“说实话,我还真不是。”

“骗人!”

“真的,不骗你。我的小宝贝,《出双入对》也不是我写的。”

“封面上明明有你的名字。”

“很多书的作者都盗用我的名字。虽然我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是我猜《出双入对》的真正作者应该是格兰特·艾伦,《做过此事的女人》就是这家伙写的。”

“那手稿又是怎么回事?”

“你细心看的话,就会发现上面没有任何纠正、涂改和修订的痕迹。”

“确实没有。”

“因为我是直接从那本书上抄的。”

又过了三个月:

“这么说来,A.柯南·道尔是《海滨》杂志的招牌了。我早就应该猜到了。”

泽布伦·达内——俱乐部成员、记者、偶尔充当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顾问——吞云吐雾,朝后靠在自己最喜欢的真皮长靠椅上。“妄言俱乐部”组织活动,成员可以畅所欲言,但是没有一句话被记住,就算上了法庭也不例外。他望着俱乐部的拱形窗外进出地铁站的乘客,个个行色匆匆。

“没错,”他接过话头,“我早就该想到。没有人能用如此丰富的体裁写出这么多作品。当初你们是怎么策划的?”

赫伯特·格林豪·史密斯,《海滨》杂志编辑之一,轻啜了一口白兰地。“我觉得这得归功于华生。他带着他写的这些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找到我,但是他显然对于在作品上署真名感到不安。用他自己的话说,一个立志从医的人决不会去写小说,同样地,如果被发现写了小说,他的医术就会受到质疑。”

“真的有人认为约翰是医生吗?”

格林豪·史密斯笑道:“Touché(1)。不过,华生既是个好人,也是个文笔好得不得了的作家。此外,他已经采用‘A.柯南·道尔’作为笔名在《比顿》杂志和美国《利平科特》杂志上连载福尔摩斯的两部探案传奇。”

“就是王尔德首次发表《道林·格雷》的那家刊物?”

“对,就是这家。”格林豪·史密斯一饮而尽,“无论如何,我建议如今可以放弃笔名,直接用约翰·H.华生作为《波希米亚丑闻》的署名,可华生怎么也不听劝。我敢说,福尔摩斯会觉得文化名流不免要对贝克街221B号产生一些毫无必要的关注。不过就个人而言,我觉得玛丽才是主要因素。她深知有些女读者被作者迷得神魂颠倒,聪明的女人,也了解自己的丈夫绝对会拜倒于漂亮女粉丝的石榴裙下,她不会这么做的。为了福尔摩斯好,也为了维持平静的婚姻生活,笔名继续采用A.柯南·道尔无疑是明智之举。”

达内唤来侍者。“给我的客人再上一杯白兰地。”侍者退出后,他说:“外界风传的消息已经足够八卦,不过在十分钟前,你暗示过华生也许不是唯一使用A.柯南·道尔作为nom de plume(2)的人。”

《海滨》杂志的编辑露出惭愧的表情。“八成还真是我的不是。有一天晚上,欧奈斯特·洪纳与我邀请奥希兹女男爵共进晚餐。你知道洪纳有多喜欢说双关语吗?那天晚上,他评头论足了一番,认为《红发会》的作者是某位仿柯南·道尔的作家,而非柯南·道尔本人。当然,他知道自己的妹夫连处方都不会写,更不用说短篇小说了。”

“但是他那部《业余神偷拉菲兹》的致辞:‘献给ACD(3),荣幸至极’又是怎么回事?”

“不过是讽刺或者不大不小的玩笑罢了。恶棍拉菲兹与正直的他判若两人;A.柯南·道尔也不是作者外界所看到的样子。这两个人呈现的都是假象。”

格林豪·史密斯沉默一会儿,呷了一口白兰地继续说道:“整件事要追溯到19世纪80年代。约翰·H.华生和阿瑟·柯南·道尔是多年好友,甚至长得也像,经常被人错认为两兄弟。此二人当年于瑞士相遇时,刚刚从医学院毕业,风华正茂,共同师从著名的眼科专家。”格林豪·史密斯盯着快喝光的酒杯。“等到《血字的研究》快完稿的时候,华生得知他的老同学在某个市镇开诊所遇到了困难——貌似是在朴次茅斯或者是南海城。事实上,柯南·道尔的诊所完全无人问津。福尔摩斯肯定会第一个站出来指证约翰是个好心人,而且他自己也有过在陌生城市开诊所的那种孤立无援的体验。实话跟你说吧,我猜他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完全从阿富汗迈万德战场上的创伤中恢复过来,甚至回到伦敦之后的几个月还非常不适应。福尔摩斯会说起那些梦魇般的日子……我跑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