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尘埃落定(第2/9页)

听众们兴奋地悄悄议论着。埃勒里微笑着继续往下说。

“然而,我并不是单凭这一点得出结论的,还有另外一点,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三点,即这支口红——这支细长的镂银口红——套子上刻着C。这是我们在死者身边的手包里找到的。这支口红显然不是弗伦奇夫人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暂时不谈。这支口红与案子的相关之处在于,它的颜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颜色深得多。这意味着弗伦奇夫人自己的口红——她用一支色泽稍浅的口红涂的嘴唇——应该就在附近。但我们却没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儿呢?或许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这听起来太荒谬了。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这支失踪的口红就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是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弗伦奇夫人的家里?或者至少是在商店外?

“我这么说是有充分理由的。弗伦奇夫人的双唇上涂着淡红色的唇膏——那是两片将永远保持沉默的双唇——它们表明,她尚未修饰完双唇!她的上唇两侧各有两块唇膏印,下唇中央处也有一小块。唇膏尚未抹匀——这些唇膏被点上之后,显然就一直那么待在那儿了”埃勒里转向玛丽昂•弗伦奇,彬彬有礼地问道:“弗伦奇小姐,您是怎样涂口红的?”

姑娘轻声答道:“就像你说的那样,奎因先生。先在唇上点上三点,上唇两侧各一点,下唇中央一点。”

“谢谢。”埃勒里微微一笑,“那么,我们就此掌握了明确的证据。它表明,一个女人刚开始修饰双唇,但却没有完成整套程序。但这太奇怪了,简直不符合常情。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妨碍女人们完成这种细致活。几乎没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现了某种暴力干扰。暴力干扰?发生了谋杀!这会是干扰吗?”

他语气一转,加快了速度。“似乎有这个可能。但无论如何,弗伦奇夫人不是在橱窗里涂的唇膏。口红哪儿去了?后来我们在这间寓所里找到了它,这完全证实了我们的猜想

“我们掌握的第四点情况是一个生理学现象。尸体上血迹稀少,普劳蒂医生对此感到奇怪。两处伤口——尤其是其中的一处——应该血如泉涌才对。心前区内有许多血管和肌肉,子弹穿过时破坏了这些组织,留下了锯齿状伤口。但血到哪儿去了?是凶手把它擦干净了?但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他不可能擦干净所有的血迹。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推断,血流到了——别的地方。这意味着,弗伦奇夫人是在别处被枪杀的,而不是在橱窗里。

“第五点是个心理学观点,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会接受的。但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它的说服力是无可辩驳的。因为我的大脑告诉我,橱窗不可能是凶杀现场。任何一位潜在的凶手都会认为,选择这种地方作案不仅荒谬、愚蠢,而且非常危险。会面与谋杀必须私下里秘密进行——这是必备的具体条件。而橱窗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它距夜班总管的办公室不到五十英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逻。杀人必须开枪——但没人听到枪声。我列举了五个理由,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拿出来都不具有说服力,但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断出,橱窗不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停了一下。听众们一脸的迫切与渴望,专注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韦尔斯警督瞪着他那双小眯缝眼,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着埃勒里。警官则陷在沉思之中。

“如果橱窗不是凶杀现场,”埃勒里继续说,“那么,凶手到底在哪儿杀的人?钥匙将我们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涂口红的合理场所——看起来,寓所显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同时,也因为初期调查当时正在进行中,他不能离开橱窗,所以,他就派我来寓所,看看能找到些什么。我照办了,结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我在卧室的梳妆台上找到了弗伦奇夫人自己的这支口红,这是我在寓所找到的第一件东西。”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红,让众人看了看,“这支口红当即表明,弗伦奇夫人周一夜里曾来过寓所。我是在桌上一只螺钿小碟的卷边底下找到它的,卷边完全把它遮住了,这表明,凶手可能忽略了它。实际上,凶手根本不会想到要找它,因为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弗伦奇夫人包里那支口红的颜色和她唇上的口红颜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妆台上找到了口红,这意味着什么?情况似乎相当清楚:弗伦奇夫人正在里屋的梳妆台前涂着口红,这时有人打扰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时,却发现口红仍在桌上,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弗伦奇夫人不是在卧室被枪杀的。那么,是什么打扰了她呢?很显然,要么是有人敲门,要么是凶手进屋时发出的声响。但绝不会是后一种可能,因为凶手没有寓所的大门钥匙,这点我很快就会向诸位证明。那么,一定是有人敲门了。而且,弗伦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着这敲门声,因为这声音对她的震动如此之大,或者说对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使她立刻放下口红,顾不上抹匀唇膏,便急匆匆地穿过书房,跑进前厅去为夜访者开门。当时的情形可能是这样:她开门让来人进来,两人进了书房。弗伦奇夫人站在办公桌后,来人面对着她,站在她右边——也就是说,弗伦奇夫人站在我现在的位置,杀手站在哈格斯特伦侦探现在坐着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说,“很简单。搜查书房时,我发现,桌上的这两个书挡,”他小心地举起那两个书挡,向听众展示着,“被人动了手脚,一个书挡毛毡护垫的颜色比另一个浅。据韦弗先生介绍,这对书挡是加里先生今年送给弗伦奇先生的生日礼物,刚在桌上搁了两个月。韦弗先生还介绍说,书挡刚拿来时完好无缺,底座上毛毡的颜色完全相同,而且这对书挡从未离开过这间屋子,或者说,它们实际上从未离开过这张桌子。那么,毛毡显然是在前天夜里被人换过。在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毛毡后,我们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毛毡与玛瑙石相接处的糨糊痕迹上,我发现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糨糊还有点黏手,”埃勒里说,“这说明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经我本人粗略验查及警察局指纹专家分析鉴定,那些粉末被证实是普通的指纹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种。但指纹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发生。书挡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说明指纹被擦掉了。那么,为什么要用指纹粉?这很明显,凶手先在书挡表面洒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指纹擦掉。这再明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