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深夜伏击(第4/5页)

“里面的确是空的,”桑戴克说道,“刚才当我把它沥干的时候,你一定已经注意到了,水是从尖头那端的小孔里流出的。”

“对,我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

“那么,现在你把这东西拿起来摇一摇。”

在我摇的时候,我感觉有个沉重的东西在里面晃动。

“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我说道,“而且跟外壳贴得很紧,只有在上下摇动的时候才会跟着晃动。”

“确实是这样,你说的很对。那现在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吗?”

“我猜这是个微型炮弹或是一颗子弹。”

“不对,”桑戴克说道,“你这是循规蹈矩的推理,可惜并不正确。”

“那这到底是什么呀?”我不由得大声问道,心中更加好奇了。

“让我来告诉你吧!”桑戴克说道,“这东西跟子弹比起来可要精密得多。子弹跟它相比简直就是粗糙不堪。这东西设计得十分精妙,打造得也很是精致。我们的对手是个厉害的角色。”

桑戴克对这位“刺客”的钦佩之情溢于言表,看到他那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了。桑戴克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表情后,也带着歉意微笑地说道:

“我并不是赞同他的行为,而只是对其专业水平的钦佩。他这样高智商的罪犯才配我来调查。说到底,这帮人是我的衣食父母啊。对于一般的犯罪,普通的警务人员就足够应对了,哪儿还用得上我啊。”

说完,他先用纸巾把这个东西卷起来了一部分,用钳子夹住纸巾包住的部分,然后拿出金属锯对准中间的位置开始锯了起来。因为不能破坏里面的部分,所以他锯得十分小心谨慎,用了好一会儿才锯完。最后外壳终于被切开了,内部的东西也露了出来。桑戴克带着一脸胜利的微笑,用钳子夹着那东西拿到了我的面前。

“现在你知道这是什么吧?”他兴奋地问道。

我把这东西接了过来,拿在手中仔细地查看。然而看完之后我更加困惑了。外壳里面是一根半英寸长的铅质柱体,这根柱体跟外壳贴得很紧,但能够自由地上下移动。之前在外壳尖端上看到的小孔里的钢珠,从里面来看实际上是一条细钢丝的末端。钢丝大约有一英寸长的部分是藏在弹壳内的。从里面看外壳的尖端,其材质其实也是铅的。

“怎么样?”桑戴克见我一声不吭,便再次问道。

“要不是你说这不是,”我回答道,“我肯定就断定这是颗子弹了。铅制的圆柱体连接着药筒火帽,子弹飞行中遇到阻碍,首先接触到障碍物的肯定是顶端的钢丝线。”

“推测得很好,”桑戴克说道,“目前为止你的推测都是正确的,子弹发射的原理确实就是这样。但你看,这跟细钢丝遇到障碍后被挤压入外壳内一英寸的位置。现在我们把它拉出来看看它原本的样子。”

说着,桑戴克便拿来一把平锉刀对着钢丝的尾端用力往外推。钢丝慢慢地从尖端的洞口伸出来了一英寸长。然后桑戴克又把这个东西递到我的手上。

看见钢丝的尖端,我才恍然大悟,同时吓得长呼了一口气。原来这可不是一根简单的钢丝,它是根精细的管子,顶端极其尖细。

“真是个没人性的家伙!”我大声呼道,“这可是注射器的针头!”

“是的。准确的说这是兽医用的针头。这针孔要比普通医用的要大。现在你应该看到东西的精妙之处了吧。要是那家伙运气好点儿,还真能射中我们。”

“哟,那家伙失手了你好像还很遗憾啊!”我笑着说道,桑戴克对于这杀手的态度真让我摸不着头脑。

“这倒不是。”桑戴克回答道,“虽然我一向喜欢单打独斗,但是再独立能干的人也没有办法给自己验尸啊。我只不过是赞叹这精巧的设计。现在通过这件玩意儿我们便能推测出案发时的具体情况了。这东西是用高压空气枪打出来的,枪的外形跟拐杖很像,而且配有一个压力汞和一把钥匙,枪管内装有膛线。”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我好奇地问道。

“首先,针头的一端应该是朝前的,否则这东西就没有意义了。我之所以说枪管内有膛线是有原因的。你看看那个外壳的底部附近有一个方形的突出物,显然是用来跟枪内的垫圈或是弹塞相接的。空气枪的空气压力推动膛线圈,给子弹带来旋转的动力。当子弹出膛之后,弹塞随之脱落,子弹便自由地飞了出去。”

“哦,我明白了。我之前就是一直搞不懂那块突起的东西是干吗用的。就像你说的,这东西设计得实在是精妙。”

“相当精妙啊。”桑戴克激动地说道,“整个装置都设计得相当精妙。我之所以逃过一劫,实属侥幸。如果当时没有你在我身边,或者他靠得更近一些,最后他恐怕就不会打偏了。后果真是不堪设想。那你现在知道他本来计划怎么行凶的了吧?”

“大概清楚了,”我回答道,“但是我还是想听你讲讲他行凶的过程。”

“首先,这个家伙先要知道我回来的时间。很显然,事实表明他很清楚我回来的时间。于是他算好时间,躲在车站等我下车。他在那颗子弹的柱体内注入碱性毒液。注入毒液的过程很简单,他只用把针头插入毒液,然后将活塞接在柱子的底部,抽动活塞毒液也就随着针管流入柱子了。活塞会涂上凡士林以防止毒液外流,柱子的外层也涂有凡士林,这样毒液便不会发生意外泄露了。我下了火车之后,这个家伙就跟踪上我了。等我走到了僻静的地方,他便看准时机开始行凶了。他开枪的时机并不确定,可能会是在朝我走来的时候,或是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或者潜伏在某个转角突然看见我的时候,总之开枪的距离会很近。射中哪个部位都无所谓,因为只要射中便可以置我于死地。所以他会选择最容易被击中的地方,也就是我的背部。当子弹从枪膛中射出,穿透了我的衣服,打到了我的皮层之后,因为阻力子弹停止了前进。然而,此时毒液还会由于惯性继续向前流动,从而注入我的体内。子弹注射完毒液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随后悄然落地。”

“与此同时,开枪的人已经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我感觉到后背被扎了一针以后,立刻起身狂追,根本不会想到要去捡那颗子弹。当然,我跑步的速度是不可能追上一部公路自行车的。中毒后运动得越剧烈,毒性发作得就越快。于是我没跑多远毒性开始发作,我很快便倒地失去了直觉。随后,路过的人发现了我的尸体。我的尸体上却没有任何扭打的痕迹,被扎的针眼在尸检的时候一般也不会被发现。最后的我死因会被认定为心脏病发作。但即便尸检的时候发现了我背上的针眼和中毒的体征,也没有其他任何线索可以追查下去。子弹落在离我尸体几条街的地方,陌生的路人或是小孩看到后可能就捡走了。他们也猜不出这东西是干吗用的,更不可能会把这东西和暴尸街头的我联系在一起。你看,这杀人计划考虑得极其周密,每一步都算得相当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