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波洛的案情分析(第4/5页)

“你在指定的那一天去了安德沃尔——杀死了阿谢尔太太——你的计划没有受到任何破坏。

“一号谋杀案大功告成。

“至于第二起谋杀案,你在作案时非常谨慎,其实,你是在前一天干的。我确信,贝蒂·巴纳德是在七月二十四号午夜之前被杀的。

“我们现在来到了三号谋杀案——这才是重中之重,实际上,从你的观点来看,这才是真正的谋杀。

“在此,我应该好好表扬一下黑斯廷斯,因为他发表过一个简单且明确的观点,而我们都没有注意到。

“他认为第三封信是故意误投的!

“他说得很对!

“一直困扰我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就在那个简单的事实里。为什么凶手要把这些信寄给赫尔克里·波洛,一个私人侦探,而不是警方呢?

“我曾经误以为有什么个人原因。

“但完全不是这样!这些信之所以寄给我,是因为你这个计划的关键就是要写错其中一封信的地址,误投到别处——但你不可能让一封收信地址是苏格兰场刑事调查科的信误投!所以必须是个私人地址。你选择我,是因为我有相当的知名度,而且我肯定会把信交给警方——此外,你这个思想狭隘的人喜欢看一个外国人出丑。

“信封上的地址你写得很聪明——白港——白马,这是很自然的笔误。只有黑斯廷斯能敏锐到无视细微之处,而是直接关注显而易见的事实!

“你当然是故意把信寄错的!只有在你平安离开犯罪现场后,警察才能开始搜捕。你哥哥晚上散步的习惯给你提供了可乘之机。ABC案所带来的恐惧成功地主宰了大众的想法,没有一个人想到凶手可能是你。

“只要你哥哥死了,你的目的就达到了,所以,你也不想再去杀人了。另一方面,如果谋杀案毫无缘由地终止,就会有人对真相产生怀疑。

“卡斯特先生,那个给你打掩护的人成功地扮演了一个隐形人的角色——因为他太不起眼了——以至于到那个时候为止,没有人注意到同一个人在三起谋杀案的现场附近出现过!令你恼火的是,甚至连他去过康比赛德的事都没有人提起过。这件事已经被格雷小姐完全抛在了脑后 。

“一向胆大包天的你决定再干一场,而且这次必须对作案地点大肆宣传。

“你把行动地点定在了唐卡斯特。

“你的计划非常简单。你当然会去犯罪现场。卡斯特先生也会得到公司的指令去唐卡斯特。你的计划就是跟着他并伺机下手。一切都很顺利。卡斯特先生去了一家电影院。事情很简单。你找了一个离他不远的座位坐下来。当他起身要走时,你也准备离场。你假装摇摇晃晃地走路,然后弯下身,刺死了前排那个正在打瞌睡的人,偷偷把那本ABC放在他的膝盖上,在漆黑的过道里,你故意狠狠地撞了一下卡斯特先生,在他的袖子上擦了擦刀,然后把刀悄悄塞进他的口袋里。

“你根本不想费心去找一个名字是D开头的受害人。随便杀一个就行了!你判断——你想得没错——这会被认为是误杀。不远的地方肯定有某个观众的名字是D开头的,大家会认为你本来想杀的是那个人。

“现在,我的朋友们,我们从假ABC,也就是卡斯特先生的角度来考虑这个案子。

“安德沃尔案对他来说毫无意义。贝克斯希尔案令他震惊——哎呀,那个时间他自己刚好就在那里!随后是彻斯顿案和各家报纸铺天盖地的宣传。安德沃尔发生ABC案时他在那里,贝克斯希尔发生ABC案时,他也在那里,现在又有一起谋杀案发生在附近……三起谋杀案,每次他都在现场。饱受癫痫之苦的人通常会有记忆空白,有时候他们会忘了自己做过什么……要记住,卡斯特是个紧张兮兮、神经高度过敏,而且极易受他人影响的人。

“接下来,他收到了去唐卡斯特的指令。

“唐卡斯特!下一起ABC案将发生在唐卡斯特。他肯定感觉这是命中注定。他丧失了勇气,想象房东太太用怀疑的目光看他,于是他告诉她,他要去切尔滕纳姆。

“他去了唐卡斯特,因为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下午他去了电影院。可能还打了一两分钟的瞌睡。

“你们想一想,当他返回住处,发现外套的袖子上有血迹,口袋里还装着一把沾了血的刀时,他会作何感想。所有那些隐隐约约不祥的预感一下子变成了确定的事实。

“他——他自己——就是那个杀人犯!他想起自己的头痛——短暂的失忆。他对这个真相深信不疑——他,亚历山大·波拿巴·卡斯特,是个杀人狂。

“此后,他的行为好似一只被猎捕的动物。他回到自己在伦敦的住所。他在那儿是安全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他们以为他还在切尔滕纳姆。他还带着那把刀——当然,这么做愚蠢透顶。他把刀藏在衣帽架后面。

“后来,有一天,有人通知他说警察要来了。一切都完了!他们都知道了!

“这头被猎捕的动物开始最后的逃亡……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安德沃尔——这大概是一种病态的欲望,想看一眼罪案发生的地点——那个他杀过人的地方,尽管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他身无分文——筋疲力尽……他的脚不由自主地把他带到了警察 局。

“然而,即便走投无路的困兽也会试图挣扎。卡斯特先生完全相信是自己制造了这些谋杀案,但他又坚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他不顾一切地抓住第二次罪案发生时不在现场的证据。至少这个罪过不能算在他头上。

“正如我所讲过的,我一眼就知道他不是凶手,我的名字对他也毫无意义。我还知道,他自认为是那个凶手!

“在他向我供述他的罪行后,我比任何时候都更相信,我的观点是正确的。”

“你的观点,”富兰克林·克拉克说,“是荒谬的!”

波洛摇了摇头。

“不,克拉克先生。只要没有人怀疑你,你就是安全的。但一旦怀疑你有罪,拿到证据很容易。”

“证据?”

“是的,我在康比赛德的一个壁橱里发现了你在安德沃尔和彻斯顿谋杀案中使用过的棍子。一根普通的棍子,带着厚厚的球形手柄。有一截木头被去掉了,灌入了铅溶液。你的照片被两个人从六张照片中挑选出来,他们看见你离开电影院,而那个时候你应该在唐卡斯特的赛马场。你在贝克斯希尔的时候,被米莉·希格利和‘红花菜豆’旅馆的一个女孩认出来了,案发当晚你曾经带贝蒂·巴纳德去那个旅馆吃过饭。最后——最最该死的是——你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预防措施。你在卡斯特先生的打字机上留下了指纹——如果你真的是清白的,就绝对不可能碰过那台打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