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副产品(第4/4页)

是日夜晚,在通往印刷厂的道路上没有实施违反交通规则的交通管制。

藤中立刻到交通科调看了当天夜晚的拍照记录。翻斗车撞进印刷厂的时间是深夜一点左右。从停车场到设置了计测装置的地点大约需要十到二十分钟。翻斗车在那条道路上行驶的概率为四分之一。

藤中怀着祈祷般的心情等待着当夜的拍片记录确认结果。当他接过交通科警官递过来的放大照片后,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希望没有落空。

快速行驶的翻斗车被十分清晰地拍了下来。一个可以被视为犯罪嫌疑人而又并非是那个流浪汉的人正坐在驾驶席上。

藤中曾经见过这个人。大健组成员寺岛的特征不折不扣地显示在照片上。在武富宪一溺水而死的那一天,寺岛也和其他大健组成员一起到过海上人家“弥生”。在福原新报的报道中寺岛被称作人物A。

翻斗车的行驶速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是,由于是处在欧米加3号照相机的反应标准范围内,所以被拍了纪念照。然而,交通科认定其行驶速度属于允许范围以内,故没有作为违规车辆进行处理。再加上交通科的警官们并没有把它与翻斗车事件联系到一起,因此,也就没有把它作为侦查的对象来加以处理。

寺岛再次走上了前台。可以说一连串的事件都与大健组有关联。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证据。

然而,成果并非仅此而已。为了慎重起见,藤中对所有在发生翻斗车闯入印刷厂事件那段时间里曾经路过那条道路的车子全都进行了检查确认。其结果是发现了一辆出人意料的车辆。

这部车辆的出现可以说是调查翻斗车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副产品,但是,其价值却远远高于“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