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虚假夫妻

永仓正比在新婚旅行途中就开始后悔跟志田彩子结婚了。还在结婚以前,她就知道彩子是个娇生惯养、骄横任性的女人。但是,不论她如何飞扬跋扈、恣意横行,她带来的巨额“陪嫁钱”,却可补偿一切。

彩子是永仓任职的三立商行的后盾、协荣银行总经理志田总一郎的小女儿。永仓不过是个小职员,对他来说,彩子是位门第高不可攀的小姐。可是,在庆祝公司成立四十周年晚会上,彩子初次与永仓见面,就为他的英俊潇洒所吸引,而对他一见钟情。她一再要求父亲同意她跟永仓结婚。

起初,志田总一郎坚定反对。出生在志田家这样高贵门第的子女,是绝对不能仅仅根据个人的意愿嫁娶的。儿女的婚事首先应该成为维护和扩大自己势力的最好机会,必须跟门当户对的名门望族联姻。“下嫁”给一个普通职员,这是根本不能考虑的事情。

但是,彩子是志田家的小女儿,所幸她有两个组姐,她们都遵照父亲的安排,缔结了良缘。对于娇宠坏了的小女儿的任性固执,也只好听之任之。这样,彩子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跟永仓结婚了。

婚礼办得极其盛大豪华。政界和财界许多要人出席祝贺。来宾中十之八九是志田家的亲朋好友。特地从农村来到来京参加婚礼的永仓的双亲和少数几位亲友被志田家的气派压倒,畏畏缩缩地呆在一旁,尴尬极了。

婚礼上,彩子表现得傲慢无礼,任性骄横。在披露宴开始之前,新郎新娘要向双亲献花。永仓的双亲也实在是一副乡巴佬的样子。父亲穿着借来的礼服,打扮的确寒酸;母亲战战兢兢,惶恐不安,举止委实可怜。

按规定新郎向岳父母、新娘向公婆敬献花束。

彩子却声称:“我不想给长得象猴子一样的人献花。”

把自己的公婆说成是猴子,这也太过分啦!永仓脸上现出不悦之色。可是,在这喜庆宴席上,他只好忍耐下来,劝妻子说:“这不过是一种形式,请别介意。”

她虽然是自己的妻子,但要把这种象对待女主人似的说话措词变成丈夫对妻子说话的口气,尚需待时日。

“我不!我给我的父母献花,你给你的父母献花嘛。这样做不是更实际吗?我没有什么值得向你的父母表示感谢的。”

彩子说起话来那副盛气凌人的面孔,使永仓感到象严冬季节荒山结满冰凌似的冷酷无情。从这时候起,永仓心里就掠过一丝对这场婚姻的不祥预感。

最后还是决定分则向各自的父母献花。无论是作父母的还是来宾都没有认为这有什么特别不合适的,倒是经办宴席的饭店方面感到不可思议。

永仓心中闷闷不乐。彩子竟然把丈夫的父母称作“猴子”,拒绝向他们献花,还说出没有值得向永仓的双亲表示感谢的话来。

彩子拒绝向自己的公婆献花,还说出如此粗野的话来,这象在永仓心上挂了一支铁钩,使他的心在流血。永仓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从这时起,他已认清了这个要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的真面目。

彩子是位漂亮女人。鸭蛋形的脸上配着一双凤眼,微微隆起的鼻梁和抿紧的小嘴使她在大多长着扁平面孔的日本女性中显得格外出众。她那修长的双腿和婀娜的体态,即使和外国女人比起来也毫不逊色。美中不足的是有点不苟言笑,缺少热情;待人接物,不够亲切,令人感到她有着一种高不可攀,难以接近的冷艳美。

永仓为她的美艳倾倒,但更为志田家的高贵门第和无数金钱所吸引。

跟彩子结婚就意味着永仓可仰仗志田家飞黄腾达,青云直上。

他跟彩子刚一订婚。公司董事们就立即对他另眼相看,把他从一个普通职员提升为副课长,并内定婚后升任课长。

这一切都出自志田总一郎的意志。对三立商行来说,志田总一郎是专制君主。

商业公司的流动资金数目庞大。三立商行的流动资金约为七千亿日元,在全国同行业中排第十三位。而在这项资金中,公司本身的份额不足百分之三,百分之九十七是银行贷款和企业间的信贷即赊购商品。

公司需建立企业间的信用。公司从厂家购进商品,支付票据;作为厂家来说,接受有信誉的商业公司的票据也感到放心。如果不通过商业公司,直接把商品卖给需求者,就可免受商业公司从中盘剥。但是,一旦需求者破产,厂家也要跟着倒闭。如果商业公司介于其间,货款可由商业公司的票据得到保证。而商业公司之所以具有这样的信誉,是因为有大银行作后盾。商业公司一旦被银行抛弃,就无法存在下去;银行如果掌握了营业颇高的商业公司,就可坐享其成,大赚其钱。在这个意义上说,商业公司和银行是一个命运共同体。

娶了银行总经理的女儿作妻子的永仓,在三立商行的地位自然得到了保证。

彩子充分意识到自己的后盾强大。按说自己是永仓之流的小人物无法染指的“高贵女人”,理所当然地应当受到“高贵女人”的待遇。出于这种认识,她一开始就把永仓看作是侍奉主人家小姐的“家夫”,把永仓的父母视为卑贱的奴仆,自然会若无其事地口出恶言,辱骂他们是“猴子”。

永仓对此却不能说一句不满的话。他是彩子的丈夫,但不是“主人”①。

【① 日本妇女对外称自己的丈夫为“主人”。】

他们的新居座落在杉井区,建筑精美,庭院宽敞、环境幽静。这是志田总一郎特意为新婚夫妇建造的。凭永仓的力量是一辈子也住不上这样高级的住宅的。

毫无疑问,这里的一家之主是彩子。对她来说,永仓只不过是“满足情欲的家夫”,卧榻之上的主导权掌握在她手中。

新婚初夜,永仓就发觉她不是处女,可是,他还不能让她看出来,要象演戏一样,装作全然不察。这简直是屈辱的表演!然而她带来的陪嫁钱和保证他未来前程的票据却有着忍受这一切的充分价值。

尽管如此,彩子的专横跋扈也实在令人难以忍受。彩子在结婚的当初就主张夫妻要分开住,各有各的卧室。

迁入新居的第一夜,就按彩子的意见办理,她是在蜜月旅行时提出这一主张的。

他们去美国西海岸作新婚旅行。在洛杉矶的比巴里·克莱因特饭店度过了新婚之夜。从第二天晚上起,她就提出要分开房间住。

永仓不禁一惊,反驳说:“我们是夫妻呀!夫妻同住一个房间,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爱情和睡觉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