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第2/7页)

坐在盗用的车里,并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线索。唯一担心的是没有消除留下的指纹,但到现在没人来取指纹,也就不要紧了。

为了这点,三田自己从不去握一切汽车的轮盘;当然,更换新驾驶证也停止了。

可是,在渐渐放松了警惕的他的面前,想不到的人物出现了。那就是岩城利男偶然的来访。不,并非偶然。从岩城那方面说,是知道了三田的消息才来访的。

特意来会过去的“共犯”,是有意图的。三田这时才开始知道岩城的姓名。相隔五年,两个人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差别。一方是落拓者,一方是幸运儿,共犯已不成为平等的了;而且负担落拓者的一方,进一步成了主犯的资格。就在这里产生了悲剧的萌芽。

三田进吉自从出了那起噩梦般的事故以后,一心一意地谨言慎行,全神贯注地去研究学问。

他家在A市郊外经营着一座果树园。每年,他见培育的果树遭受严重的虫害,对蛀蚀苹果和梨的介壳虫和苹果绵虫产生了强烈的憎恨。

这类害虫长在果树枝干的隙缝里,驱虫剂很难渗透。而且成虫和卵被有拒药性的蜡样物质像护膜一样地裹着,药也往往很难故奏效。

三田为了学到驱治这种害虫的方法,进了T大农学部农业生物学科。

反复喷撒农药,反使害虫的抵抗力增强了,再用强力的农药,更陷入了大量喷撒的恶性循环之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农药把害虫的天敌也消灭了,又招来了这类害虫日益繁延滋蔓的结果。

于是,做为农药的替代物,天敌的能力又被重新估价。依靠人工药剂消灭病虫害的人们,渐渐注目于打乱自然界的意志,一面晚下手侍弄,一面靠夺回生态平衡来抑制害虫。

在利用天敌消灭害虫上,有农药所没有的种种功效。首先比什么都省力,害虫不生抵抗性,也不受气候的影响。

而且天敌的生产进入企业单位的话,费用也是低廉的。

三田研究的是苹果和梨的大敌桑介壳虫(即桑白蚧——译注)。在昭和三十年代普及的硫磷剂农药中,可以消灭其他害虫,唯独剩下这类害虫顽强地生存下来。在天敌死后,它又占据了害虫的“王座”。

三田毕业后,留在研究室继续从拿桑介壳虫天敌的研究,而且五年之后,培育出能吃掉桑介壳虫的强力天敌成功,并投入了批量生产。

三田成功地投入批量生产的品种,是英国昆虫学家拉鲁甫博士发现的桑介壳寄生蜂的变种。介壳虫的天敌有八个品种,三田饲育的蜂,对桑介壳虫以外的害虫不起作用。为了表彰他的功绩,就命名这个品种为“三田桑介壳寄生蜂”。

这种蜂体长1毫米左右,像羽蚁一样,是一种不能飞的蜂。在最多五六天的生存期间内,产卵于桑介壳虫体内,卵孵化为幼虫,靠吃掉桑介壳虫躯体而成长起来。从幼虫变成蛹,到成虫,到羽化,约需20天。蛹进入的虫体干透了,变成木乃伊状,这时叫做蛹母。

一个蛹母可以产生成虫10只,其中七成可以再在桑介壳虫体内产卵。

桑介壳虫的生命周期约有40天。其间,它的天敌却重复了两个生命周期,如果加上产卵数目,它的繁殖力大于桑介壳虫的10倍以上。

三田在成功地大量繁殖三田桑介壳寄生蜂的同时,天敌作为“活农药”,被大手化肥公司的中央研究所看准,以高薪将三田聘用了去。又因教授的介绍,和某财主家的小姐谈上了亲事。

他研究成功的报道,登在全国各报纸上,接着,又作为当代能人的形象,被邀上了电视和登了杂志。

正当他应付这类委托的时候,一个大的迷乱来了。那就是岩城的来访。已经登了报纸,那是没有办法的。可再没有比做为新闻活体,把颜面公之于众更危险的了。

直到现在,对他并没有什么反映,那是因为报纸还未和人们见面。可现在一再进行大众广播,那就难免有被发现之虞了。

那个男人的消息,从那以后一直没有听到。彼此谁也不知姓甚名谁就分手了,

三田几乎想不起他是个什么长相了。共度数小时噩梦一般的生活伙伴,作为最容易忘却的人,早已被封锁在记忆的海底。

恐怕对方也是同样的心理吧。迄今他什么也没说出来,不是还没有构成任何证据吗?自己的事迹在全国各报纸上登载了。与其设想他没有看到,不如设想他看了而没有察觉的可能性大一些。

“不要紧,对于他来说,我也应该是他最不愿意回忆的人哪!”三田自我安慰。从阴暗的北国之隅出来的他,对夸耀自己的成功,比别人更怀有强烈的欲望。又有漂亮的未婚妻,也想显显自己的幸运。自己在电视上出现,更愿故乡的双亲和朋友们,看看他那盛装的身姿。

全国联播的电视报道,对于功名心旺盛的他来说,是难以抑制的诱惑。结果,他在电视上出现了。端坐在数台照相机和眩人的灯光中的三田,产生了自己似乎现在是全世界的中心一样的愉快。

但是,报应迎面来到了。他从电视台意气扬扬地回到研究室,几乎同时就有一个电话挂了过来。

“是三田先生吗?久违了,已经在电视上拜见过啦!真是个大成功啊,很想说一句祝愿的话哩!我在电视台打听出贵址,终于挂来电话了。”

是个生疏的声音,怎么回答呀!三田迷惘了。

“忘了吗?我是岩城哟!不,这样说,也不会明白吧,因为今天我才知道你的名字啊!”岩城在话筒前含笑说。

“你到底是哪一位?”三田驱掉不吉的预感探问道。

“就会想起来的,你想忘掉吗?可这是绝对忘不了的事件哪!”

“你,你是……”

“好像想起来了吧?对了,是我!过去借你的光我可倒霉了,被抓住也许就定成杀人罪了!那时的共犯,不,主犯,在电视上出现了。真吃惊啊,听说搞了什么惊人的发明啦?”

“那么,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紧握话筒的手发颤了。他不让对方察觉地尽力屏神凝息地听着。

“敢是动问我有什么事吗?过去的共犯久别之后问候来了,再稍微给一点关怀就可以啦。那个事件不论怎样轻估,也是严重的过失犯罪,是酒醉开车和肇祸逃跑数重的罪责呀,判7年以上徒刑是肯定无疑的;而过失故意杀人,判死刑或无期徒刑也未可知。不拘怎样,都还没有失去时效哩!”

“你到底想说什么?”

“仅仅想请对过去的共犯给点关照,因为是你强拉我成为共犯的。”

起诉的时效,对应判10年以下徒刑或监禁罪者,规定5年为限。但三田没有这个知识。假如还在时效期限内,那么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就将暴露出最凶残、最恶劣的轧死人逃跑的罪犯面目,这是致命的一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