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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山口,往北二十英里,一条两边是鲜花草地的大道通向山脚。它经过五个街区就到头了——这儿没有一幢屋房。路的尽头,一条弯曲的柏油路进入一片丘陵。这就是悠谷。

第一座小山的山坡上,路边有一幢低矮、瓦顶的白色建筑。它有着带屋檐的门廊,上面有块牌子,写着:悠谷巡逻队。通往山坡的大门开着,正中央竖着一块白色的方牌子,反光的金属小球组成一个“停”字。另一盏泛光灯照亮了牌子前面的一段路面。

我停了车。一个穿制服、佩一颗星、皮套子里有枪的男子看了下我的车,接着看看架子上的一块木板。

他朝汽车走来。“晚上好!我没有你的车牌号。这是私人车道。找人吗?”

“我去夜总会。”

“哪一家?”

“悠谷夜总会。”

“8777。这是我们这儿对它的称呼。你是说莫尔尼先生的夜总会?”

“是的。”

“我猜你不是会员。”

“不是。”

“我得登记一下。找个会员或住在山谷里的人。这儿都是私人产业,你知道吧?”

“没人擅自闯入,嗯?”

他笑了。“没人擅自闯入。”

“我叫菲利普·马洛。”我说,“我找埃迪·普鲁。”

“普鲁?”

“他是莫尔尼先生的秘书或什么的。”

“请等一下。”

他走到门口,说了些什么。另一个穿制服的人在里面,他拨了内线电话。我身后又来了辆车,按着喇叭。从巡逻队办公室开着的门里传出打字机的噼啪声。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看了下按喇叭的那辆车,挥手让它进去了。车从我身边驶过,很快没入黑暗中。这是一辆绿色的长型敞篷轿车,三位花枝招摇的女郎坐在前排,都叼着香烟,扬起眉毛,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轿车一个转弯就不见了。

那个穿制服的又来到我身边,将手搭车门上。“行了,马洛先生。请找一下夜总会管理员。往右一英里,那儿有个亮灯的停车场,墙上有号码。就是8777这个号码。请找一下那儿的管理员。”

我说:“我为什么要找他?”

他很平静、很有礼貌,也很坚定。“我们必须知道你到底要去哪儿。悠谷的保安工作很严密。”

“要是我不去找他呢?”

“你跟我开玩笑?”他的声音严厉起来。

“不开玩笑。我只是要弄清楚。”

“巡警就会去找你。”

“你们共有多少巡警?”

“对不起。”他说,“往右一英里左右,马洛先生。”

我看看他挎在屁股上的手枪和别在衬衫上的特制的徽章。“人们把这个称为民主。”我说。

他看看我身后,随之朝地上啐了一口,一只手放在车窗沿上。“也许你还有同伙。”他说,“我认识约翰·里德[1]俱乐部的一个家伙。就是在博伊尔高地那边。”

“同志[2]。”我说。

“革命的麻烦在于,”他说,“革命总是落到错误的人手里。”

“说得好。”我说。

“话说回来,”他说,“他们会比生活在这儿的一群有钱的冒牌货更有错吗?”

“也许哪天你自己也会住到这儿来。”我说。

他又啐了一口。“即使他们一年付我五万美元,让我睡觉时穿着薄绸睡衣,脖子上再挂一串粉色珍珠,我也不会住在这儿。”

“我可不愿意给你这个价。”我说。

“你随时都可以给我。”他说,“白天晚上都行。你给我这个价,看看能让你得到什么。”

“好吧,我现在得走了,去找夜总会的管理员。”我说。

“告诉他吐自己左裤腿上。”他说,“告诉他是我说的。”

“我会告诉他的。”我说。

身后又来了辆车,按着喇叭。我开车走了。不一会,那辆豪华轿车按着喇叭把我逼到路边,经过时发出犹如落叶的沙沙声。

这儿风不大,山谷的月亮很明亮,黑色的阴影看上去像是被刀刻出来的。

靠近弯道,整个山谷在眼前铺展开来。坡上坡下有成百上千的白色房子,成千上万亮着灯的窗户,繁星低垂,但考虑到这儿的巡警,星星也不敢靠得太近。

夜总会面对马路的是一片白墙,没有大门,底层也没有窗户。紫罗兰色霓虹灯显示的数字小而亮:8777。其他什么也没有。房子一边,在一排排有灯罩、光线往下的路灯下面,有几排汽车停在平整的黑色柏油路面用白线划出的停车位上。穿着整洁制服的服务员在灯光下来来往往。

路绕到夜总会后面。那儿有个很深的门廊,有玻璃和金属架起来的顶篷,但灯光有些暗。我下了车,拿到一张上面有车牌号的登记卡,带着登记卡走到一张坐着一个工作人员的小桌子旁,将登记卡放在他面前。

“我是菲利普·马洛。”我说,“来找人。”

“谢谢,马洛先生。”他写下姓名和车牌号,将登记卡还给我,顺手拿起电话。

一个穿着白色亚麻双排扣保安制服,戴着金色肩章和有金黄色宽带的帽子的黑人为我打开门。

大堂看起来像一家高档音乐厅。有许多的灯具和闪光物体,许多的布景,许多的服饰,许多的音响,仿佛全明星阵容,原创剧情,震惊四座。在漂亮柔和的光线的映照下,四周的墙似乎无限地往上延伸,消失在柔和的群星闪烁的空中。走在地毯上,仿佛没穿长筒胶靴涉水而行。后面是一个独立式弧形楼梯,金属和白色珐琅的宽大阶梯铺着地毯,徐徐而上。在餐厅门口,一位胖乎乎的领班神定气闲站在那儿,裤子上有一道两英寸宽的缎条,腋下夹着一叠烫金菜谱。他这种人的脸就可以从彬彬有礼的微笑变为凛冽的愤怒,而脸部肌肉纹丝不动。

左边是酒吧入口。那儿光线较暗,也较安静,一个酒吧侍者在玻璃器皿微弱的亮光中像蛾子一样移动。一位美丽的高个金发女郎穿一身像海水蓝色、撒满金粉的衣服,从女士洗手间出来,一边涂着唇膏,一边哼着歌朝拱道走去。

拱道那儿传来伦巴舞曲的音乐,她微笑着,有节奏地点头。一个脸膛红润、眼睛发亮、手臂上搭条白色披肩的矮胖男子在等她。他肥硕的手指抓住了她赤裸的手臂,色眯眯地看着她。

一个穿着桃红色中国旗袍的女招待走过来,接过我的帽子,对我的衣着不以为然。她的眼睛就像奇怪的罪孽。

一个卖香烟的女孩从楼梯上下来。她头发上插一根白鹭羽毛,衣服十分单薄,一条赤裸的长腿涂成银色,另一条涂成金色。她脸上摆出一副不屑的神态,好像跟她约会非得早早预约不可。

我走进酒吧,在一张塞了绒毛的皮革位子上坐下。这儿,玻璃杯发出轻微的叮当声,灯光柔和,人们轻声低语,谈情说爱,或生意来往,或其他适合在这种场合谈论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