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纵火犯(第7/9页)

“是我。我要念出营业时间啰!DRESS FUNKY是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十点,肾上腺素是傍晚六点到凌晨三点。唔,这家是卖酒的店,只要有客人,似乎就会营业到早上。斯堪地那维亚是上午十点到晚上十点。这样子可以吗?”

“谢谢。有什么发现的话,再打给你。”

“喂,阿诚……”

和国王讲到一半就直接挂电话,总是让我心情畅快。我把涂鸦的暗号与店家的营业时间并排着写在餐巾纸上,时间蛮一致的,差不多都是前后隔一个小时。

“这个连续纵火犯,目前尚未造成任何人受伤。他似乎是先确认过员工或客人不在,才点火的。”

佑树小小声说道:

“而且,又可以避免被别人看见。”

“没错。这个涂鸦里的R,应该是『没有人在』的意思[24]4。数字则代表了时间。他是慎重地调查现场之后才放火的。”

佑树的眼睛闪闪发亮,看着餐巾纸。我摸摸他的头,把他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的。

“这是你的功劳,你注意到了涂鸦,真了不起。”

他在麦当劳的椅子上,把身体缩起来。

“之前我就知道了。我知道自己被怀疑,所以一直在巡逻,已经去过现场好几次啰。第一次看到那个暗号,是在一家叫做『南方』(El Sur)的咖啡店招牌一角。”

那是我还没去看过的店。

“所以,你一大早出门,也是为了找出纵火犯吗?”

佑树点点头,啃着大麦克汉堡。

“你老爸很担心你喔。虽然他相信你不会做这种事,却看见你偷偷溜出家门。”

十三岁的少年低着头说道:

“可是,明知道不可能找到什么犯人,实在没办法开口说我要去巡逻。再说,之前不久,我也才做过相同的事。”

他在早上人来人往的麦当劳里掉泪。

“不要哭啊,相同的事只要哭一次就够了。托你的福,我们现在已经清楚知道应该追踪什么了,这是很大的进展。”

我拿出手机,将情报告诉所有相关人员。大家大概一早就要忙得不可开交了吧。

我最喜欢害别人这么忙乱了。

我依序拨给崇仔、猴子、吉冈。池袋的商店会,交给吉冈去讲就行了吧。我告诉他们,犯人是个最多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他事前做过周详的调查,熟知店家的开店时间与人员的出入状况,而且一定会留下黑色细喷枪的涂鸦字样。因此,目前已经被留下涂鸦、尚未遭到纵火的店家,是最危险的。

大家的反应不一。崇仔说干得好,但是由阿诚出马,会有进展是理所当然的;猴子说,他还是希望我进冰高组;吉冈则叫我去考警官考试。流氓和警察讲的话这么像,或许因为它们是很相像的组织吧。

地方的商店会不愧很有危机意识,很快就有了回应。那天下午,在我们播放着《皇家烟火》的店门口,就有人来联络了。在池袋西口,还有三间被人留下涂鸦、但是尚未遭到纵火的店家:池袋一丁目的“义式最棒”(Italian Primo),池袋二丁目眼镜行赤札堂后面的进口唱片行“灵魂厨房”(Soul Kitchen),还有一间是西池袋二丁目的酒吧“夜间飞行”(Night Flight)。我在店门口摊开空白地图,以粉红色荧光笔在三个地点做上记号。

接下来烧起来的会是哪家店呢?另外,我也思考着要如何有效率地让四组G少年采取行动。这三个地点,必须每隔十分钟就有人过去看看。

我很少像这样认真使用头脑,害我当天直到晚上都相当筋疲力尽。“思考”是比什么事情都辛苦的重度劳动,和出社会后的真正思考相比,高中时代用功准备考试,只不过是小孩子在玩耍而已。

怎么说,我都是一直在思考着没有答案的问题。

不过,各位同学,人生在世不就是这样吗?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便展开围绕着重点地带的新巡逻行动。然而越是这样,猎物就越不会上勾,就像那些你明明看见就在那里、却钓不到的鱼一样。我和G少年仍然持续进行凌晨的巡逻任务,但是都无功而返。而且在那之后,我和佑树也会一起在街上走动。到了第五天,我的体力已经到达极限了。当然,店里的工作也不能放着不管。

按照往例,每次事件期间,我多半都会听同一首曲子,但是《皇家烟火》我已经听腻了。因此,我交互播放着同样来自韩德尔的《风琴协奏曲集》与《合奏协奏曲》。虽然没有巴哈出名,韩德尔还是给人一种顽固大叔的感觉,蛮棒的。协奏曲比较像以前的摇滚风琴,而且很有戏剧感,让人兴味盎然。

十月中旬连续五天,我一早就去巡逻,下午又要顾店,几乎所有时间都和佑树一起度过。你有没有看过逐格拍摄的开花过程纪录片?原本皱巴巴的花苞开始胀大,朝着天空舒张开来,最后变成大花朵。我和佑树共度的那五天,就如同那种纪录片。

这段期间,我看到一个孩子从自己的体内,开出了某种花朵。

那是五个美好的秋日。

第六天黎明,犯人开始有动作了。

凌晨四点十分,东方天空仍然一片漆黑,我和三个G少年在嘻哈唱片行“灵魂厨房”前面。这家店的玻璃窗下方,画着涂鸦R22-10。此时,店里空无一人。其中一个G少年一脸垂涎地看着窗上装饰用的约翰逊兄弟(Brother Johnson)黑胶唱片,真是悠闲。手机响了。

“我是阿诚。”

是G少年的声音,没记错的话,他叫做D1;他们那一组的名称应该是“麒麟”。

“我们抓到小鬼了,在『夜间飞行』这里。他带着黑色细喷笔、打火机用油,以及补充用的油罐。”

“我马上过去,如果他大吵大闹,就跟他说要报警。”

“了解。”

我一边跑一边喊。黎明的空气冷冷的,吸入肺部相当舒服。

“西池袋的夜间飞行,用跑的!”

到那个酒吧的直线距离是四百公尺,如果是奥运选手的话,大约四十秒多一点就跑完了。我们的运动鞋在柏油路上发出声响,朝着西方的天空跑去。

那小子被G少年左右包夹,坐在酒吧前的栏杆上。

“好痛啊,放开我……我说我好痛!”

他戴着黑框眼镜、穿着牛仔裤与长袖格子衬衫,应该是高中生吧。我站在那家伙的面前。D1找到了他的腰包,就在我想确认里头有什么东西时,他以哭泣的声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