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城之夜(第2/6页)



  他开始说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酒店名字和一些陌生的地名,我好不容易才插了进去,打断了他的叙述。

  “不,我真的不知道他和帮派中的哪些人接触较多,因为他从来不向我说起这些。据我估计,他不可能和帮派中的头面人物直接打交道,所以去找塔拉里科或是卢内谈一点儿用处也没有,他们很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吉米这个名字。科恩认识吉米,可惜他已经死了。”

  我又问道:“你还知道其他一些情况吗,有关吉米的?”

  泰诺想了想,说:“我知道他曾经去过几次芝加哥,都是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好像都是在夏天。”泰诺用手指敲了敲额头,又继续说了下去,“第一次是在一九三○年的夏天,当时我很为他担心,他的朋友科恩和芝加哥的帮派分子联系十分密切。你听说过泰德·纽伯利这个名字吗?”

  是的,那是躺在电话亭附近路沟里的一具尸体。

  我回答说:“是的,我听说过他。”

  泰诺又继续说了下去:“他是芝加哥一个帮派的老大,三城一带的私酒贩卖业全都仰仗着他。在一九三一年秋天的时候,我曾经报道过一项审判,那次纽伯利和科恩把塔拉里科和卢内送上了法庭。在审判期间,吉米曾经去过芝加哥几次,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在替科恩跑腿送信。后来,我曾经问过他几次,他都说他只是去芝加哥玩。我不太相信他的话,一直觉得吉米私下有事瞒着我。”

  “你们曾经谈到过他去芝加哥找工作的事吗?”

  泰诺点了点头,“是的,我曾经说过他,劝他说他的理想太不现实了,那些《特布报》社的人是不会接纳他这样一个生手的,可是他执意要去芝加哥闯荡一番。我觉得每个年轻人都得经历这样一个闯荡世界的阶段,也就没有阻拦他,还给他写了一封推荐信,希望他能够创造出一个奇迹。我还叮嘱他。如果他失败的话,还可以回到三城来,我可以在《民主报》社里为他找一个抄抄写写的工作。你猜他是怎么说的?”泰诺苦笑了一下,“吉米非常自负,近乎于狂妄,他对我的劝告置若罔闻。他说,‘喔,等着瞧吧,他们一定会抢着刊登我写的文章的。’哎,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泰诺摇了摇头,评论道,“我很少听过这么狂妄的话。”

  在帕默斯自助餐厅吃午饭时,我把这些话有所保留地告诉了玛丽·安。

  自助餐厅在主教学楼边上的一个狭窄的平房里,在入口处用粗重的黑色大字写着这样一条警句:“生命有价值吗?它的价值全在于生者本身。”

  午饭有一道菜是鹅肝,不过我连碰也没碰,我只吃了一小片肉,这里菜的味道与美仑美奂的“东方小天堂”实在不很相称。

  玛丽·安说:“我知道吉米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也知道他常常出去喝酒,可是我从来不知道他居然……居然还和帮派分子以及私酒贩子们有来往。”

  “也许你们姐弟并不像你告诉我的那样亲密无间。”

  玛丽·安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们之间非常亲密。”然后,她又随意地摆了一下手,想要赶走刚才的不快,“我知道他对犯罪学很感兴趣。”

  我纠正着她的话,“他对罪犯很感兴趣。”

  玛丽·安满不在乎地回答道:“这二者是一回事。”

  “不,完全不是一回事。你听说过一个叫里纳德·斯科威默的人吗?”

  玛丽·安正在文雅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肝,听到我的话,她放下叉子,说:“怎么会不知道呢?这个名字经常被人们提起。”说完以后,她又孩子气地向我吐了吐舌头,这个调皮的举动引起不少男学生回头看她。在我看来,他们一定是被这个自助餐厅的尤物给迷住了,没准儿还爱上了她。

  我一本正经地说道:“里纳德·斯科威默是一名配镜师,他一直对黑社会的内幕很感兴趣。在他到芝加哥工作以后,他接触了不少的帮派分子,于是就整天和他们厮混在一起,经常出没于黑社会分子常去的非法酒店、地下交易场所,其中就有一个是运送劣酒的卡车车库,他们常在那里进行交易。有一天,斯科威默博士又去了那里,匪徒们正在那里等着他们的老大摩伦和老二纽伯利。就在这时,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闯了进来,命令所有的人都举起手来。”

  “那么,那位无辜的斯科威默博士和那些黑社会分子都被逮捕了?”

  “不太对。那一天是一九二九年的情人节,一个特殊的日子。”

  玛丽·安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子,她猜出了我话里的意思。

  我严肃地说;“玛丽·安,他们杀了他。他也许曾经告诉过那些执枪的人,他不过是一名无足轻重的配镜师,不是什么黑社会成员,可是他们还是杀了他。就因为他当时在场,所以就白白地送了性命。”

  玛丽·安的眼睛湿润了,她难过地说:“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样一件事?”

  我们的气氛又一下子紧张起来。

  我试着扭转尴尬的局面,柔声说道:“宝贝儿,我不应该说这些的。对不起,我真的不想让你伤心,可是,我希望你能够明白,你的弟弟不见得比那个配镜师更高明。”

  玛丽·安辩白道:“可是吉米只不过是一名学生。”

  我反驳道:“我知道他就读的那所学校,那个学校的名声并不太好。吉米是一个从衣阿华州的达文波特来的青年人,他也许曾经和一些私酒贩子们打过交道,可是他始终是一个充满幻想、不谙世故的大孩子。”关于私酒贩子那一点,我故意说得十分含糊,因为我不想违背自己对泰诺许下的诺言。

  玛丽·安眨了眨大眼睛,“你是怎么想的呢,内特?”

  我含混地说:“我也说不清,总之,我觉得有些恶心,也许我刚才不该吃那片肉。”

  玛丽·安又毫不妥协地问道:“你曾经说过,吉米可能搭乘顺路的货车去周游全国了。”

  我叹了一口气,一个固执的小家伙!

  然后,我说道:“也许是这样的。可是他现在没在芝加哥,不然的话,我早就已经找到他了。”我停了一下,加重了语气,“玛丽·安,有些事情让我觉得不安。吉米在达文波特的时候就和一些黑社会里的人混在一起,而且在他离家出走之前,你父亲曾经给过他二百美元,作为去帕默斯学院学习的费用。你知道这件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