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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了马奇哈德姆的大街上。十二点半了,我决定在开车回伦敦之前吃点东西,于是便在一家小小的、一半是木造的酒吧门口停了下来。酒吧柜台前只有我一个人。

“过路的?”主人一边问一边给我倒了一品脱。

“不,去见一个人,在丁斯福德宅。”

“她那地方挺不错。”

“你认识他们?”

他系着领花,说话有一种令人作呕的不清不楚的口音。

“知道他们。三明治的钱分开算。”他按响了钱柜的铃,“过去常在村里见到她的孩子们。”

“我到那儿是有正事。”

“哦,是的。”

门边出现了一个头发漂染过的女人。她端上来一盘三明治。在找给我钱的时候,他说:“她挺像个唱歌剧的,不是吗?”

“我不这么想。”

“这儿的人都这么说。”

我等着他往下说,但他显然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吃了半个三明治,随口问了一句:

“她丈夫是干什么的?”

“不是丈夫。”他注意到了我的神情。“呃,我们在这儿两年了,我还没听说过她有一个丈夫。有……男性朋友,我听人这么说。”他冲我挤了挤眼。

“啊,我明白了。”

“当然他们像我一样,都是伦敦人。”一阵沉默。他拿起一只杯子。“挺好看的女人。没见过她女儿吗?”我摇摇头。他擦着杯子。“绝色美人。”一阵沉默。

“她们多大年纪?”

“别问我。现在我分不清二十岁和三十岁。大的是双胞胎,你知道吧。”如果他不是正忙于擦亮酒杯,全神贯注地做他的酒生意,他准会看到我的脸已阴沉得像石头。“就是他们说的双生子。一些是正常胎,一些是双胞胎。”他把酒杯高举起,对着亮处。“人家说做母亲的能分清她俩,是因为其中一个有块伤疤或什么的……”

我飞快冲出酒吧,他连喊叫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