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维尔鬼魂(第3/8页)

但是那星期接下来几天,一家人并没有受到打扰,唯一让人觉得有什么值得关注的,是图书室地板上的血渍,擦掉又冒出来。这当然很蹊跷了,因为门一到晚上都是由奥第斯先生锁的,窗户也闩得紧紧的。同样,血渍的颜色像变色龙似的,这也引起不少议论。有几天早上那颜色是暗红的,差不多像印第安人的肤色,接着又会是朱红色,再接着就成了深紫色。有一次,遵照自由美国改革圣公会的简单仪式,一家人下楼举行家庭祷告会,发现那颜色变成了鲜亮的翠绿色。如此万花筒般的变色自然让一家人觉得非常好玩,每天晚上都拿颜色随意打赌。没参与这游戏的只有维吉尼亚,这小姑娘不知为什么,一看到那摊血渍就非常不开心,那天早上看到它变成了翠绿色还差点哭出来。

鬼魂再次现身是在星期天晚上。他们刚睡下不久就听到厅里传出一下可怕的撞击声,赶紧下楼一看,发现一整套古代的大盔甲从架子上松脱,摔到了石板地上,一张高背椅上坐着坎特维尔鬼魂,揉着双膝,脸上一副痛彻肺腑的表情。两个双胞胎兄弟揣着他们的玩具枪下来,当即朝他射了两发子弹珠。要是没有长期拿作文老师当靶子认真操练,恐怕难有如此枪法。合众国的公使先生用左轮手枪指着鬼魂,喝令他,按照加利福尼亚的规矩,高举双手!鬼魂勃然大怒,狂嘶一声蹦起来,像团雾似的一扫,穿过他们而去,顺带把华盛顿·奥第斯手上的蜡烛扫灭了,让他们个个眼前一片漆黑。到楼梯顶时他缓过了气,决定来一次他名震四方的魔鬼之笑。这笑声他不止一次发现非常有用。据说瑞克勋爵听了假发一夜变白,而且确实也曾让坎特维尔夫人请的三位法语女教师一个月未满就递辞呈跑路。于是他发出几百年来最吓人的一声笑,直震得老屋的穹顶一阵阵回音。但吓人归吓人,没等那回音散去一扇门开了,奥第斯太太身穿浅蓝色睡衣走了出来。“我看你一定身体很不舒服,”她说,“给你带了一瓶多贝尔医生的药酒。如果是消化不良,那你喝了会发现效果奇好。”鬼魂怒不可遏地盯着她,马上准备,要变身为一条大黑狗。这是让他理所当然名声大噪的一招,家庭医生就一直认为,是这一招把坎特维尔勋爵的舅父托马斯·赫尔顿大人吓成了永久痴呆。但听到有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犹疑了,没使出这损招,对付着变成一团模模糊糊的荧光,正当那孪生兄弟扑上来时,坟场鬼叫般的凄厉一哼,消失了。

到自己房间时他完全崩溃了,任由满肚子的懊恼愠怒摆布。那对孪生兄弟的下作,奥第斯太太彻头彻尾不信邪的唯物主义,固然可恨之极,但真正让他气不打一处来的,是没能穿上那副盔甲。

他本来指望着即便是现代的美国人,看到披甲鬼魂也要心惊肉跳的,要是没有更说得过去的理由,就凭对他们国宝级诗人朗费罗的尊敬,双腿也该打几下颤才是。曾几何时,坎特维尔一家去伦敦住时,他百无聊赖,靠这位诗人优雅美妙的诗打发了多少时光。况且,盔甲还是他的。想当年,他穿着这副盔甲在肯尼维斯比武场上大显威风,连童贞女王本人对他的赫赫战绩都赞赏有加。可这次,盔甲刚披上身,巨大的胸甲和钢盔的重量就把他压趴了,重重地摔在石砌地板上,两个膝盖都伤得不轻,连右手指关节也碰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接下来几天他病得可厉害了,简直没出过房间门,除了去修复保养那块血渍。但是,凭着悉心的自我照料,他康复了,决心第三次出手来吓吓合众国公使及其家人。他挑了在八月十七日星期五这天显灵。到那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翻衣帽橱,最终选定一顶插有一根红羽毛的宽边大软帽,一块在手腕和脖子处带皱边的裹尸布,再配一把生了锈的短剑。天快黑时狂风暴雨大作,风刮得这幢老宅的门窗摇摇晃晃,一扇扇嘎吱嘎吱作响。他要的就是这种天气。他的行动计划如下:悄悄地摸到华盛顿·奥第斯的房间,站在床脚向他叽里咕噜说一通话,再配着低沉的音乐朝自己喉咙连刺三剑。他对华盛顿别有一番恨意,他很清楚就是这小子,老拿品克顿的优佳去污剂要把闻名的坎特维尔血渍擦掉。等他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吓得魂不附体后,再去合众国公使夫妇睡的房间,把湿漉漉的手往奥第斯太太的额头上一搁,凑近她那浑身发抖的丈夫的耳朵,咝咝咝地说一些藏尸房骇人听闻的秘密。至于小维吉尼亚,他还没拿定主意要怎么办。小姑娘从没招他惹他,人又长得标致温柔。躲在衣橱里干哼哼几声,他心想,已经绰绰有余了,如果还弄不醒她,那可能就要用痉挛的手指在她的床罩上哆哆嗦嗦地抓几把。那两个孪生兄弟嘛,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教训他们一顿。第一步,当然了,是先往他们的胸口一坐,造成梦魇窒息的效果。接着,既然他们俩的床铺靠得很近,那就往当中一站,化身为冰冷幽绿的一具尸首,把他们的胆吓破,最后,再把裹尸布一撂,往房间四处一爬,拖着副森森白骨,外加地上骨碌碌滚的一颗眼珠,依足“哑巴丹尼尔,号称自杀者骸骨”的脚本。他不止一次扮演过这个角色,效果都非常之好,他觉得这戏码很可以与他闻名的“疯子马丁,号称蒙面怪人”媲美。

十点半时分他听到一家人正上床就寝。有一会儿他让那孪生兄弟的尖声狂叫弄得心烦。这两个淘气鬼,一派小男生无忧无虑的架势,显然不打闹一番不会去睡的。十一点一刻,一切归于安静,夜半钟响时,他出动了。猫头鹰在窗玻璃外扑闪着,老紫杉树上传来阵阵乌鸦的聒噪,风声凄紧,如野鬼在房子四周游荡哀号。但奥第斯一家在安睡,全然不知大难即将临头。他还听见合众国公使鼾声如雷,盖过了风声雨声。他穿过壁板潜行而出,满是皱纹的嘴角恶狠狠地狞笑着,月亮见他偷偷走过那个大飘窗时都把脸藏进云里,飘窗上用天蓝色和金色装饰着他自己和被他杀死的妻子的纹章。他一路飘着,像个邪恶的影子,经过时就连黑暗似乎也恨透了他。有一次他以为听到什么叫,便停下来,但发现不过是红色农场那边传来的狗吠,便又继续向前,嘴里骂骂咧咧地咕哝着一些奇怪的十六世纪咒語,不时在夜半的空气中挥舞那把生锈的短剑。终于他到了过道转角,再过去就是倒霉蛋华盛顿的房间。他在那儿停了一会儿,风刮得他长长的白发乱飘,身上的尸衣扬起一浪浪无可名状的恐怖,卷出一层层怪异阴森的死气。这时钟敲十二点一刻,他觉得是时候了,窃笑一声,转过拐角。可是他刚一转身,便惊恐万状地惨叫一声,可怜兮兮地倒退几步,用又长又瘦的双手捂住吓白了的脸。站在那里跟他打个照面的是个厉鬼,一动不动像雕刻出来的一样,那模样凶神恶煞的,像个做噩梦的疯子!秃着个脑袋铮亮铮亮的,惨白的脸又圆又胖,似乎在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狞笑过后五官凝结成了永久不变的龇牙咧嘴。两眼射出道道猩红色的光,血盆大口喷着火,巨大的身躯裹着让人看了心惊胆颤的衣服,像他自己穿的那样,如森森白雪垂挂而下。前胸有一张公告,上面写着些奇怪的古体字,似乎像是个耻辱榜什么的,记录着斑斑秽行、罗列出桩桩大罪,而且右手还高举着一把寒光闪闪的钢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