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者与写作(第2/9页)

对于习惯于经典文学的读者而言,这一手法带有惹人排斥的特性。举例来说,有个孩子死了,如果作者对这个孩子的生与死皆用一句话来带过,并且就此过掉这个情节,不加评论,不表达怜悯之情,语气毫无变化地过渡到琐碎的细节之上的话,这种表现手法看上去就显得玩世不恭。读者们习惯了由作者来规划故事中情感体验的相对价值,当作者拒绝了这一责任时,读者就会感到困惑和不满。《罪与罚》中马尔美拉陀夫的葬礼酬客宴以及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就是此种现实主义手法的绝佳范例。在这两者中都有痛苦与闹剧的融合,以一种几乎是物理力量的方式,在读者身上产生反应。马尔美拉陀夫的惨死,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扰乱酬客宴餐点供应的细节,那个小职员“不为自己申辩一个字,听起来简直令人感到深恶痛绝”——表面上看,整个情况就仿佛是一个全无希望的、情感上的破布袋子。在面对濒死的苦恼和忍饥挨饿之时,读者突然发现自己正在嘲笑卡捷琳娜·伊万诺芙娜与女房东之间的种种荒谬之处,或者对小波列的滑稽行为会心微笑。不知不觉地,在笑过之后,读者会觉得内疚,因为他察觉到作者以某种方式愚弄了他。

闹剧和悲剧总是被拿来作为另一方的衬托。但是,除了俄国佬和南方人的作品之外,使用是很少的。在那些作品里,它们被一个摞着一个、层层叠叠地累加起来,于是这两种手法的效果会被同时体验到。就是这种情感上的复合招致了那“残忍”的指控。德米特里·斯维亚托波尔克·米尔斯基[97]在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段文章的评论中写道:“尽管作者清楚明白地呈现了幽默的元素,但这却是一种需要引发一类相当古怪的笑点才可以发笑的幽默。”

在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这种融合是彻底的。故事是关于安斯·本德仑埋葬他妻子的葬礼之旅,他带着遗体去大约四十英里外的、妻子的家族墓地安葬。这一旅程花去了他和他的孩子们好几天的时间,尸体因为天热而腐烂,他们在路上还历经磨难——涉水过河时失去了骡子,一个儿子弄断了腿,并因此得了坏疽,另一个儿子疯掉了,女儿则遭到了诱奸——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不幸的行进队伍了。然而,这些无尽的苦难,却没有比那些极度不合逻辑的事件受到更多的强调。在整个故事之中,安斯都把心思放在抵达镇子之后要买的假牙上。那个女孩则关心她随身带去卖的一些蛋糕。一条腿染了坏疽的男孩子一直在念叨着疼,“它把我烦透了”,并且,他最担心的主要事情,是他的木工工具箱可能会在路上给弄丢了。作者记录下这种价值观的混淆,自身却不承担任何精神道义上的责任。

理解这种特性,人们必须首先了解南方。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美国南方和旧俄国有很多相同之处。南方一直是个跟美国其他地域分开的区块,有其自身明显的兴趣偏好和性格特点。在经济和其他方面,它曾经被视为国家的其余部分,视为某种意义上的殖民地。南方贫困,并且其他方面也和这个国家别的地区有所不同。就社会结构而言,与旧俄国相类似,具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阶级划分,南方是美国唯一存在典型的农民阶级的地区,尽管南方人的社会划分在种类上是平级的。南方人和俄国人都是“那一类人”,他们身上有某些可辨识的、民族心理学上的特征。享乐主义、幻想家、懒惰,以及情绪化——显然有近亲般的相似之处。

在南方和旧俄国,人命的卑贱这一点时时处处都体现在现实之中。这个概念本身及其具体表现具有一种言过其实的价值。生命是多种多样的,孩子们出生,然后他们死去,或者如果他们没有死去,他们活下来,挣扎求生。生存之战在整个生命中都切实存在,一个人可以在十英亩的破产土地上、在一头骡子上、在一大捆棉花上遭受磨难。在契诃夫的小说《农民》中,沙莫瓦在小屋中的财产损失,就和尼古拉的死或者老祖母的残忍行为一样令人感到悲痛,或者更令人感到悲痛。在《烟草路》中,杰特·莱斯特的买卖,拿她的女儿来交换七美元和一次界外球,是具有象征性的。生命、死亡、精神体验,这些来了又离去,我们并不知道其中因果为何,但是“那东西”就在那儿,它始终在祸害人,或者使人感到享受,它本身的价值是不变的。

果戈理被誉为第一位现实主义作家。在《外套》中,那个小职员将他的整个生命与他的一件新冬装外套等值,在外套被偷掉之后便丢了心丧了命。在果戈理那个时代,或言自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俄国虚构作品的创作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美感的蔓延。契诃夫明显与阿克萨科夫[98]、屠格涅夫不同,但是,从大体上看,他们对材料的处理,还有基本手法都是一样的。而道德观上的态度则是这样:人类既非善也非恶,他们只是感到不快,并多多少少对他们的不快进行了对应的调整。人们被生在一个混乱迷惘的世界当中,一个价值观系统如此不确定的社会里,谁能说一个人是否比一担干草更有价值,或者生命本身是否足够宝贵,通过努力就能够理所当然地获得维持其自身存在的必要物质资料呢?这一态度或许是那些时代里所有俄国作家的写作特点,作家们仅仅是精确记录下他们那个时代和立足地的真相而已。这是无意识的道德处理方式,是他们作品的精神基石。但又决不会排斥在意识高度清醒的层面之外。这就是俄国现实主义文学中那些伟大的、富于哲理性的小说所曾到达过的顶峰。

从一八六六年到一八八〇年,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十四年里写了四部杰作:《罪与罚》《白痴》《群魔》,还有《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些作品极其复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真正的俄国传统之中,用一种彻底没有偏见的视点来处理生命本身。对于罪恶、生命的迷茫,他记录下最赤裸裸的坦诚,融合最复杂多样的感情,成为一个混合的整体。不过,除此之外,他还使用了精确分析式的处理手法,这几乎像是对生命的漫长观察,他将所见所闻在自己的艺术中忠实地反映出来,他对生命本身以及自己所写的东西都感到胆寒。他无法拒绝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去欺骗自己,于是他呈现了至高无上的责任感,来解答生命本身的疑惑。但是,要这样做,他将不得不成为一个弥赛亚[99]。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绝对不能同时解决,除此之外,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经济理论漠不关心。在他作为弥赛亚的任务中,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对待自己所呈现的责任感这点上是失败的。他提出的问题过于庞大了,这些问题就好像是对上帝提出的愤怒要求一样。为什么人要让他自己遭受贬低,并且允许他的灵魂被物质世界侵蚀?为什么会有恶?为什么要有贫困?为什么要承受苦难?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屋建瓴地提出了问题,不过他的解决方式,所谓“新基督教义”,却并没有给出回答,他几乎就是把基督作为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