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甘蓝菜与国王(第5/11页)

她对我的奉承话做了个鬼脸,我猜不透她的心思。我拿了一个面包卷放在手心,它的大小和重量跟一个有袋动物差不多,令人想轻轻地抚摸一番。我察觉到了奎克的目光,转而把手指戳入了面包皮。

“你打算写点什么?”

我想起了我办公间打字机里的纸张:“主要是诗,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写小说。我还在等一个好故事。”

她笑了。“别等太久。”她的反应让我松了一口气,通常我告诉别人我想写作,他们都会把自己的故事毛遂自荐为一个完美题材。“我是认真的,”奎克说,“千万不要耽搁。因为你永远无法预知未来,什么事会突然发生。”

“我不会的。”我说,很高兴她这么坚持。

她靠回椅背:“你让我想到一个以前认识的人。”

“是吗?”我有点受宠若惊,等着她说下去。但她脸色一变,熄灭了烟灰缸边上的那支烟。

“你觉得伦敦怎么样?”她问,“你是1962年来的。你喜欢住在这儿吗?”

我愣了一下。她探过身来。“巴斯琴小姐,这不是一个测验,只是我的好奇。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对别人说,我发誓。”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也许是酒精作祟,也许是她直率的脸,或者是因为她没有嘲笑我的写作梦。仗着年轻,又或是想起了刚才的那位门房哈里斯,总之我脱口而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煤烟。”我说。

她笑了:“这里脏透了。”

“在特多,大人总是告诉我们伦敦是片神奇的土地。”

“我也是。”

“您不是本地人?”

她耸耸肩:“我来这儿太久了,以前的事都记不得了。”

“你会觉得伦敦是个秩序井然的地方,富足、真诚,有大片绿地。让你觉得距离被缩短了。”

“什么距离,巴斯琴小姐?”

“我是说,女王管辖着伦敦也管辖着你的国度,所以感觉伦敦也是你的一部分。”

“明白了。”

我不认为奎克能真的明白,于是继续说下去:“你觉得这儿的人能理解你,因为他们也读狄更斯、勃朗特和莎士比亚。但我还没遇到过一个可以说出三部莎翁剧作的人。在学校里,他们给我们看那些讲英国生活的电影——白墙上投映着圆顶礼帽和巴士——但户外传来的只有树蛙的声音。为什么会有人给我们看这些?”我的音量越来越高,“我觉得英国的每个人都是贵族——”我住了口,担心说得太多。

“继续说下去。”她道。

“我以为伦敦就是繁华和温暖。一个文艺复兴式的地方,充满光荣与成就。我以为到伦敦来就跟走出家门去街上那么简单,只是这条街更冷些,我以为一个有头脑的非洲人就可以跟伊丽莎白女王做邻居。”

奎克微笑:“看来你一直在思考这件事。”

“有时候你简直没法考虑其他的事情。寒冷、潮湿、房租、贫瘠。但——我真的在努力生活。”

我觉得我不该再说下去,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说了这么多。膝盖上的面包卷已被我撕成一片片,奎克看上去则是一脸轻松。她靠回椅背,眼神明亮。“奥黛尔,”她说,“不用担心,你会过得很好的。”

4

辛兹和塞缪尔在旺兹沃思登记处结婚了,小小的房间里有深绿色的壁纸和扶手椅,充满了官僚气息与廉价香水味。鞋店的两个女孩——雪莉和海伦盛装而来。伴郎是塞缪尔在巴士公司的同事帕特里克·米纳莫尔,他带来了女朋友芭芭拉——一个口若悬河的新人演员。

登记官打量着我们这群人,男人们个个西装革履,帕特里克的领带尤其显眼——较之周围单调的环境,每个人都看起来聪明伶俐。辛兹很美——我是说,她无论如何都很美,就算没有周身遍布爱情的光泽。但此刻她穿着白色迷你裙,戴着一顶白色圆礼帽,还穿着一双鞋店经理考妮送的白皮鞋,十分明媚动人。她戴着一条蓝色陶瓷花卉项链,耳边一对小巧的珍珠,看起来是如此完美、如此圆润,仿佛这是牡蛎们特地为她定制的。

帕特里克还是一位很热心的摄影师,负责给我们所有人照相。我还保留着那些照片。喷泉般的米粒撒到半空的时刻,站在台阶上的塞缪尔和辛兹笑着,手牵手置身于白色的谷物瀑布雨之中。至少在结婚这件事上,辛兹是个赢家。对我们来说,找到出路绝非易事。否则那么优秀的辛兹现在早就该坐拥自己的鞋业王国了。作为一个特多女孩,想要在1967年的克拉彭大街上卖鞋可不容易。相比之下,为特多的花朵们写首诗然后寄给英国领事馆拿个奖可能还容易些。但至少她有了塞缪尔,他们简直是天生一对——他严肃而害羞,她聪明而果敢——他在登记处签下自己的名字时,是多么为她痴狂。

我们搭黑色计程车回塞缪尔和帕特里克的公寓,告诉司机们我们的朋友刚刚结婚。司机们摇下车窗,放起同一个电台的布鲁斯音乐会,震耳的音乐一度让我们担心会因扰乱秩序被逮捕。回到公寓后,我们开心地掀开三明治上的茶巾,找到了开瓶器和拔塞器,放上一张唱片,然后看着二人切开那只辛兹加了朗姆酒制作的白色圆球形蛋糕。

过了两个小时,其他人陆续出现了——朋友的朋友们。芭芭拉召集了一伙嬉皮士模样的人,女孩们一律长发短裙,男孩们则穿着开领衫,一副很久没有刮过胡子的邋遢相。我只瞥了他们一眼,知道自己和这些人根本不会扯上什么关系。背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天花板似乎比一小时前更低矮了。芭芭拉的一对朋友躺倒在桌上,一盏红色的流苏台灯倒落在地。虽然没抽过大麻,但我在这里能闻出那个味道。

房间逐渐人满为患,气氛热烈,辛兹已经喝多了,三杯杜本内酒加柠檬汁下肚,她抬起唱片机的指针宣布道:“我的朋友黛莉是一个诗人,她写了一首关于爱的诗歌。”掌声响起,“她现在就要为我们朗读了。”

“辛兹·莫尔莉,不。”我厉声道,“你不能当了新娘就随便指挥我。”

“怎么啦,黛莉?”塞缪尔道,“干吗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

“来吧,黛莉,为了我。”辛兹道。我惊恐地看着她从手袋里拿出那首诗,偏偏闷热的房间里此时又响起一阵稀疏的掌声。一周前我把诗拿给她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学生一样走过长长的走廊才到达班主任的桌子前。她静静地读完,然后紧紧地拥抱我,耳语道:“天啊,黛莉,你真是个天才。”

“诗真的很棒,黛莉,”她把诗塞到我手里说,“来吧,让大家见识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