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血之室(第2/12页)

在她之前呢?那张脸就是大家都看得到的了,每个人都画过她,但我最喜欢的是雷登那幅版画,《走在夜色边缘的晚星》。看着她谜样优雅的瘦削体态,你绝对想不到她原先只是蒙马特一间咖啡馆的女侍,直到普维·夏凡看到她,要她宽衣解带,让他的画笔描绘她的平坦乳房和纤长大腿。然而苦艾酒毁了她,至少人家是这么说的。

他的第一任夫人呢?那位风华绝代的歌剧女伶,我听过她唱伊索妲。我是个音乐天分早熟的小孩,父母曾带我去听歌剧作为生日礼物,那是我的第一场歌剧,便是她唱的伊索妲。舞台上的她燃烧着多么白炽的激情!让人感觉得出她会盛年早逝。我们的座位很高,高得快与天际众神同坐,但她的光芒仍让我目为之眩。当时父亲仍在世(哦,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最后一幕他握住我黏黏的小手安慰我,但我耳中只听到她辉煌灿烂的歌声。

仅是在我出生到现在的短短时间之内,他便结过三次婚,娶过三美神,而现在,仿佛为了显示他的品位很有弹性,他邀我加入那群美女的行列,我这个穷寡妇的女儿,不久前才开始自由披散的鼠色头发还留着扎麻花辫的弯弯痕迹,腰臀瘦削,弹钢琴的手指不安又紧张。

他富可敌国。我们婚礼——在市政厅简单公证,因为他那位女伯爵才去世不久——前一夜,出于某种奇妙的巧合,他带我和母亲去看《崔斯坦》。你知道吗,听到《爱之死》那段时我的心澎湃疼痛不已,我想我一定是真的爱他。是的,我爱他。在他怀里,我是众人注目的焦点。在剧院门厅,窃窃私语的众人如红海般分开让我们走过。他的碰触使我肌肤酥麻。

从我第一次听到那充满死亡激情的旋律到现在,前后境遇真是天壤之别!这回我们坐在包厢的红天鹅绒扶手椅上,中场休息时一名戴着编辫假发的下人送上银冰桶里的香槟。泡沫涌出玻璃杯弄湿了我的手,我想道:我的福杯满溢。而且我身上穿的是一袭波瓦雷洋装。他说服我那不情愿的母亲让他为我置办嫁妆——否则我能穿什么嫁给他呢?补了又补的内衣,褪色的条纹布,哔叽布裙,别人淘汰的二手衣。因此,去听歌剧那晚,我穿的是一身轻飘飘白色细薄平纹棉胚布,胸线下横系一条银带。每个人都盯着我看。也盯着他的结婚礼物看。

他的结婚礼物紧扣在我颈间,一条两英寸宽的红宝石项链,像一道价值连城的割喉伤口。

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期过后,督政府早期,逃过断头台的贵族阶级流行一种反讽的装饰品,在脖子上原先可能遭刀锋砍断的位置系着红缎带,像伤口的记忆。他祖母很喜欢这个主意,便命人以红宝石串成她的缎带,多么奢华的叛逆!即使现在,歌剧院那一夜仍历历在目……白洋装、穿白洋装的纤弱少女,以及环绕少女喉头的猩红闪亮宝石,色彩夺目犹如鲜血。

我看见他在镀金镜子中注视我,评估的眼神像行家检视马匹,甚至像家庭主妇检视市场肉摊上的货色。先前我从不曾见过——或者说从不曾承认——他那种眼神,那种纯粹肉欲的贪婪,透过架在左眼的单片眼镜显得更加奇异。看见他以欲望的眼神看我,我低头转眼瞥向别处,但同时也瞥见镜中的自己;突然间,我看见了他眼中我的模样,苍白的脸,细钢弦般紧绷的颈部肌肉。从小至今这段天真而封闭的生活中,这是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内在有种堕落的潜能,令我为之屏息。

翌日我们便成婚了。

火车减速,一阵抖动后停住。灯光;金属哐当声;一个声音喊出某个再也不会经过的未知车站的名字;沉寂夜色;他呼吸的节奏,如今我将一辈子与之共枕而眠的节奏。但我睡不着。我悄悄坐起,稍稍掀起百叶窗,缩身凑在被我的呼吸染上一层雾的冰冷窗边,凝视窗外的黑暗月台,望向一方方家居灯光,灯光里有温暖,有陪伴,有腊肠在炉子上的平底锅里滋滋作响准备当站长的晚餐,他的孩子都上床睡着了,在装有油漆窗扇的砖屋里……日常生活的所有一切。而我,结下这桩惊人婚姻之际,便已将自己放逐远离了那一切。

进入婚姻,进入放逐;我感觉得出来,我知道——从今以后,我将永远寂寞。但这都包含在那枚已变得熟悉的火蛋白石的重量里,它闪闪发亮有如吉普赛人的水晶球,我弹琴时总不由自主直盯着它看。这只戒指,那条红宝石的染血绷带,满柜波瓦罗和渥斯的衣裳,他身上俄罗斯皮革的味道——这一切全将我诱惑得如此彻底,使我对离开原先那切片面包和妈妈的世界毫无一丝悔憾。此刻那世界仿佛由线拉着朝后退去,就像小孩的玩具,同时火车又开始轰然加速,仿佛满心愉悦期待要把我带向远方。

拂晓的最早几道灰白此刻出现在天空,半晦半明的奇诡光线透进车厢。他的呼吸声听来没有改变,但我因兴奋而特别敏锐的感官告诉我他已经醒了,正在看我。他是个高大的男人,庞然的男人,暗黑双眼毫无动静,一如绘在古埃及石棺上的人像眼睛,牢牢盯着我。在如此沉默中被如此观看,我感觉胃一阵紧缩。一根火柴亮起,他正点燃一支粗如婴儿手臂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雪茄。

“快到了。”他说,声音如敲钟洪亮回荡。在那火柴亮光的短短几秒间我感到一股尖锐惧怕的不祥预感,看见他又白又宽的脸仿佛脱离身体飘浮在床单之上,被火光由下映照,像个丑怪的嘉年华会人头。然后火柴熄了,雪茄烟头亮起,车厢充满熟悉的香气,让我想起父亲,想起小时候他常用哈瓦那的温暖浊闷空气拥抱我,后来他亲亲我离家远去,死在异地。

丈夫扶我走下火车的高高阶梯,我一下车便闻到海洋那胞衣般的咸味。时值十一月,饱受大西洋狂风侵袭的树木一片光秃,火车停靠的此地偏僻无人,只有一身皮衣的司机乖乖等在一辆晶亮黑色汽车旁。天气很冷,我将身上的毛皮大衣拉得更紧,这黑白宽条相间的大衣是白鼬加黑貂皮,我的头在衣领衬托下仿佛野花的花萼。(我发誓,认识他之前我从不虚荣。)钟声当当响起,蓄势待发的火车奔驰而去,留下我们在这偏僻无人、只有我和他下车的临时停靠处。噢,多令人惊异啊:那强而有力的蒸汽钢铁竟只为了他的方便而暂停。全法国最富有的人。

“夫人。”

司机瞄向我。他是否正令人不快地在拿我跟女伯爵、艺术家模特儿、歌剧明星比较?我躲在那身毛皮里,仿佛它是一组柔软的护盾。丈夫喜欢我把蛋白石戒指戴在小羊皮手套外,这是种戏剧化的招摇做法——但那态度讽刺的司机一瞥见闪闪发亮的它便露出微笑,仿佛这确切证明了我是他主人的妻子。我们朝逐渐开展的黎明驶去,晨光将一半天空染上一道道冬季花束的色彩,玫瑰的粉红与虎斑百合的橘,仿佛丈夫为我向花店订了这片天空。白昼在我四周逐渐亮起,像个清凉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