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考验(第4/6页)

“你是什么意思,兄弟?”

“如果他们是真正受过教育的,怎么会愿意来特立尼达这样的地方,离开白天黑夜都在印刷书籍的英国呢?”

格涅沙说:“九百三十本书……我想每本书大概有一英寸厚吧。”

“那就是七十七英尺。”

“也就是说,如果有两面墙做书架的话,就可以全放下了。”

“我本人更喜欢大部头的书。”

当天晚上,格涅沙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他书房的墙壁。

“莉拉,你有尺子吗?”

她拿出一把尺子。

“你想要改动房间吗?”

“我想买些书。”

“多少?”

“九百三十本。”

“九百!”她惊得哭了出来。

“九百三十。”

“那个毕哈利把你给教坏了呀。你就是想把我弄成一个穷光蛋,是不是?你抢劫了我爸爸还不够,干吗不直接把我送到贫民窟去?”

就这样,格涅沙没有把人人文库的书全部买下,而是只买了三百本。一天下午,邮局动用了一辆卡车帮他把书送到家。这成了泉水村的特大新闻,连莉拉也被镇住了,尽管她极不情愿让这些书进家门。只有苏拉杰妈妈对此颇不以为然。那些书还没运进格涅沙的家门,她就扯开了嗓子,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对她丈夫说:“你听好了,千万别跟着学,把自己弄成个傻子。莉拉可以去贫民窟,我绝对不行。”

然而,这件事却无形中树立了格涅沙在村里的地位。他之前因为行医失败,在村里的名声并不怎么好。不过没多久,附近的农民纷纷上门,他们扭着手里的脏帽子,要么请他代为写信给总督,要么读政府寄来的信函。

对格涅沙而言,这仅仅是个开始。他花了整整六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从人人文库买来的书,之后又买了一批。他经常跑去圣费尔南多,买一些关于哲学和宗教的大部头。

“知道吗,毕哈利,有时候我会想,人人文库的人在给我邮寄包裹的时候,会想到在特立尼达出了我这么一个人吗?”

“这我可不知道,但是,格涅沙,我现在对你有点意见,你总是读过就忘。到了书快看完的时候,你压根儿已经不记得那本书一上来说的是什么了。”

“那怎么办呢?”

“听着,我这里有个字帖本。因为封面有点脏——都是苏拉杰玩蜡烛闯的祸——我卖不出去,不如就送给你做笔记用吧。你读书的时候,把觉得重要的东西都记下来。”

上学的时候,格涅沙就不喜欢字帖本。但做笔记这个主意他觉得还不错。所以,他又去了一趟圣费尔南多,在城中心大街一个百货公司的文具柜台前流连忘返。这次逛街让他大开眼界。以前他从没发现纸张还可以如此美丽。商店里有各式各样的纸,不仅颜色不同,连散发的味道都各自不同。他静静地站在那里,欣赏着眼前的一切,心中油然升起敬意,直到身边响起一个妇女招呼他的声音。

“先生。”

他转过头,看到一个胖胖的妇人,黑脸庞上抹着厚厚的白色粉底,身上套了件再艳丽不过的花裙子。

“先生,请问这个……”她随手从包里拿出一张纸,按上面写的报出书名,“《尼尔森阅读基础》,什么价钱?”

“问我?”格涅沙吃惊地说,“我不是这里的售货员。”

妇人听了放声大笑,几乎连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哈,哈,哈哈哈!我还以为你是卖东西的呢。”

她一边笑,一边摇晃着胖身子去找售货员了。

又剩下格涅沙一个人的时候,他偷偷地凑上前去闻纸张散发出来的味道,还微微闭上眼睛,用手轻轻触摸它们,好像在感受肌肤的纹理一般。

“你以为你在摸什么?”

说话的是个男孩,穿着白衬衫和蓝色短裤,打着一条领带,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

“你以为你在摸什么?是菜市场的山芋,还是木薯?”

格涅沙很尴尬,赶紧买了一令浅蓝色的纸,然后离开了百货公司。

就这样,带着强烈的在纸上写字的欲望,他决定去巴斯迪奥的印刷店再看一眼。到了那条狭窄不平的街道上,格涅沙吃惊地发现那家印刷店已变成了一幢混凝土浇筑的、镶着大玻璃的现代厂房。房前立着一块新招牌:精英电动印刷厂。招牌上还有一句口号:永远追求最好的印刷技术。里面传来机器转动的声音,他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往里张望,看到一个男人坐在一台巨大的、看上去像放大了很多倍的打字机的机器前,是巴斯迪奥——穿着长裤,留着小胡子,已不再是男孩子的巴斯迪奥。毫无疑问,他长大了,真正开始闯荡江湖了。

“我真的要写书了,”格涅沙大声说,“真的要写了!”

但分心的事情不断。那个时候,他对记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如果莉拉抱怨,他就说:“现在记下来在一旁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派上用场了。”同时,他变成了善于鉴赏各种纸张气味的专家。他告诉毕哈利:“知道吗,现在我只要用鼻子一闻,就知道这张纸有多少年头了。”他一直说最好闻的书是《哈里普法英词典》,他告诉毕哈利,当时之所以买这本书也是因为它太好闻了。闻纸的气味只能算他的新爱好的一部分,等他通过贿赂王子镇上的一个警察,从法院偷出一个订书机后,他的快乐才变得完整。

起初,要填满笔记本都是个问题。那个时期,格涅沙一周读四本书,有时候是五本。他一边读,一边在书上画线,有时候是一个词、一句话,有时候是一整段,这都是为星期天做准备。星期天简直成了他的一种仪式,完美而快乐。他早早起床,沐浴,做普迦,然后趁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来,散步到毕哈利的店铺,两个人一边读报,一边聊天,直到苏拉杰妈妈愤怒的脸探进来,向他们嚷嚷:“苏拉杰他爸,为什么你的嘴就没有停的时候。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说话。好了,别再说了。赶紧出来吃饭。”

格涅沙便会识相地在这时起身告辞。

相比之下,从毕哈利的铺子走回家的过程是整个星期天最没有意思的一件事。太阳很毒辣,路上的沥青踩在脚底下软塌塌、热烘烘的。格涅沙的脑子里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要是能用一块巨大的布像帐篷一样把特立尼达遮起来就好了。这个帐篷还可以在下雨的时候积蓄一些雨水。他一路上一直在考虑这个想法。回到家,吃完饭,再洗一次澡,然后穿上正式的印度服装——腰布、长衫和背心,打开他的笔记本。

他从卧室的一个抽屉里搬出买来的那沓纸,把上个星期在书上画过线的那些话全部抄下来。他制定了一套记笔记的方法。最初,这个方法还挺好用的——白色的纸用来记和印度教有关的笔记,浅蓝色的纸记和其他宗教有关的笔记,灰色的记历史,依此类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方法变得难以维系,他也就随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