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老熊

那年他十岁。可是故事早就开始了,早在那天之前就开始了。当时,他终于用两个数字写下了自己的年龄,而且第一次看到了那块宿营地。每年的六月和十一月,父亲、德·西班上校、康普森老将军和其他人都要在营地里住上两个星期。尽管还没有见过那头巨熊,但他早已领教过它那只毁于机关陷阱的后掌。在一个方圆一百英里的地区,这头熊早已赢得了巨大的名声,像活着的人一样拥有一个响亮的名号。

这头熊的故事他已经听了很多年了。那数不胜数的传奇:储藏玉米的仓库被糟蹋,一窝窝大小猪仔甚至小牛被拖进林子里吃掉,陷阱机关被踏平或毁坏,猎狗被撕碎和屠戮,猎枪甚至步枪在近距离射击竟像顽童从管子里吹出来很多豌豆一样毫不顶用——传奇早在他出生前就已经开始。那是一条遍布废墟与毁灭的长廊,毛蓬蓬的巨大身躯从中冲过,虽然速度不快,但是却像火车头一般无情推进,难以阻挡。

在没有见过这头熊之前,有关它的故事就已经在他的脑海里翻腾了,甚至在他没有看到那片被砍伐的森林前,它的目光和巨大身影就在数不清的梦中出现过。它在森林里留下了弯曲歪斜的掌印,毛发蓬松,身形庞大,眼睛通红,虽然不是恶狠狠的样子,但却是巨大无比——如此巨大,连猎狗也不敢朝它吠叫,连骏马也不愿追赶,猎人们毫无制服它的办法,开枪也不管用。在这个面积不断缩小的地区内,它真是太巨大了。在没有亲眼看到巨熊与荒野之前,他调用了儿童全部的预感力,似乎看到了它完整的身形。那片在劫难逃的荒野,人们正在持续不断地用斧头与犁头一点点吞噬着它的边界;人们对荒野充满了畏惧,正因为它是荒野——老熊在这片土地上赢得了巨大名声,数不清的人们甚至连各自的姓名都不知道。在老熊的名号下,奔跑着的甚至不是一头终有一死的动物,而是一只不合时宜的怪兽;它不屈不挠,不可征服,仿佛来自一个已经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个幽灵,一个缩影,一个神灵。渺小的人类蜂拥而至,带着愤怒、憎恨与恐惧开垦着荒野上的土地,犹如侏儒们围住一头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脚踝忙碌着。而那头老熊显得孤寂,不可征服却孑然一身,没有伴侣,没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却比他的所有儿子活得还要长寿。

十岁前的每年十一月,他都能看到那辆四轮马车载着猎狗、卧具、食物和猎枪,搭乘着父亲、泰尼家的黑奴吉姆和印第安人萨姆·法泽斯(他是契卡索族酋长与一位女黑奴的儿子),启程出发,朝杰弗逊小城驶去,在那儿与德·西班上校等人汇合。在七岁、八岁、九岁的男孩眼里,他们不是去大谷底猎熊猎鹿,而是和那头他们无意猎杀的巨熊进行一年一度的约会。两个星期后,他们准会打道回府,没有任何战利品,没有熊头或熊皮——对此他早有预料。他甚至也不担心猎物会被放在马车上而没有被自己看到。他一直坚信:到了十岁,当父亲允许他一同前往的时候,他也会在每年十一月的这个两个星期中,和父亲、德·西班上校、康普森将军以及其他人一起,与猎狗们不敢吠叫、步枪猎枪打中了却不流血的这头巨熊来一次约会,在这个一年一度的盛会中,去见证这头狂暴而不朽的老熊。

他听见了猎狗的叫声。这是他首次来营地后的第二个星期了。他和萨姆·法泽斯倚靠在一棵巨大的橡树上,旁边是那条隐隐约约的十字小路。每天黎明,他们就站在这个地方听猎狗的叫声,已经连续九天了。此前他曾听到过一次,就在上个星期的一天早晨——那是一声低吼,搞不清源头,在潮湿的森林里产生了回响,瞬间膨化成一个个单独的声音,而他能辨认出这一个个的声音,还能叫出它们的名字来。他在萨姆的叮嘱下举起了猎枪,拉开枪栓,然后纹丝不动地站着,而那一阵看不清来向的嘈杂声,迅速升起,从空中掠过,然后慢慢消失。他似乎能真真切切地看见那头奔鹿,那头金黄色、烟雾色的雄鹿,长长的身影飞速逃窜过去,湮没在森林中,湮没在昏暗的荒野中。甚至当猎狗的叫声沉寂下来的时候,那一阵嘈杂声依然嗡嗡嗡地回荡着。

“现在把枪栓合上吧。”萨姆说。

“你早就知道,它是不会到这儿来的。”他说。

“是的,”萨姆说,“我想教你学会不开枪的时候应该怎么做。真要让熊或鹿任意冲过来,猎人和猎狗就都玩完了。”

“还好,”他说,“那只不过是一头鹿。”

到了第十天的早晨,他又听到了狗吠声。他赶紧按照萨姆教他的那样,端起了那杆又长又重的猎枪,而此刻萨姆甚至还未开口说话。不过,这次不是鹿了,也不是猎狗们起劲追踪气味时发出的嗡嗡嗡嘈杂声,而是一阵杂乱不堪的狂吠,声音比平常高出了一个八度音,其中不仅夹杂着迟疑,而且还带有某种自卑,声音的速度甚至也不是很快,过了很长时间才完全从耳边消失,最后在空中某个地方留下了回音,淡淡的、略带点歇斯底里的、自卑的、几近悲伤的回音,似乎在它们的前方不再是一头正在逃窜的、尚未现身的烟雾色的食草动物。萨姆曾经教过他,此刻的第一要务就是拉开枪栓,找到一个能看得见所有方向的位置站好,然后再也不要移动。此时,萨姆已经站在他的身旁。他能听见肩膀的上方萨姆的呼吸声,能看见这位老人翕动着的圆拱形鼻翼。

“哈哈,”萨姆说,“还没有奔跑,只是在踱步。”

“是老本熊!”孩子叫道,“竟然往这儿来了!”他大叫,“正往这儿来了!”

“它每年都要来的,”萨姆说,“每年来一趟。也许只是想看看这次谁住在营地里,看看他会不会开枪,看看我们有没有带来能咬住它、逮住它的猎狗来。它会把猎狗们引到河边去,然后再打发他们回家。我们还是回去吧,看看猎狗们回营时是什么样子。”

他们赶到营地时,猎狗们已经返回。那十条猎狗蜷缩在厨房的后面。男孩和萨姆蹲下身子,朝昏暗处仔细瞅去,只见这些猎狗挤成一团,悄无声息,眼睛熠熠发光,扑闪地看着他们,然后又失去光泽,不再发声,显然是闻到了某种味儿,不是猎狗身上的却比猎狗身上更浓的味儿,也不是普通动物身上的,而是一头野兽身上的味儿。除了那片原始的荒野,在这些自卑的、几近痛苦吠叫的猎狗前方什么也没有。因此,当第十一条猎狗在中午时分回来时,所有的人都投去了注视的目光——甚至包括艾什老舅(他自称自己首先是一个厨子)。萨姆给这条猎狗残破的耳朵和歪斜的肩顶上涂上松节油和润滑油。在男孩看来,只不过是那片荒野——而不是什么活的野兽——短暂地弯下了身子,在这只鲁莽冒失的猎狗身上轻轻拍了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