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5/10页)

又高又瘦的戈曼,紧把着方向盘,他的长鼻子像断了鼻梁,血色迅速跑上脸膛,在前额划了个十字。他神态完全像个对车子倾注着自己感情的司机。你可以看出,他找到需要以什么来掩饰自己紧张心情时有多得意。出了托莱多,改由我开车。不时可以瞥见他那狭脸侧过来时有一种讥讽的神情,由于疲劳或者心神不安脸色灰暗混浊,他朝我投过来阴沉的目光,重又对我打量了一下说——仿佛对我第一次开口说话,其实不是——“开快点!”

我连忙道歉说我对这辆车还不熟,同时按他说的加快了速度。可是他不喜欢我开车的样子,特别是我不大敢在坡道上超车。我们在克利夫兰没走多远,他就从我手中要回了方向盘。

当时是四月初,下午的日子很短,快到拉卡瓦纳时,天就渐渐黑下来了。又往前赶了一段路后,我们停下来加油。戈曼给了我一张钞票,叫我到隔壁的店里去买几只汉堡包。我先去上厕所,进去后从窗子里看到有个州警察正站在油泵旁边检查我们那辆车,却不见戈曼的影子。我悄悄溜进肮脏的侧堂,朝厨房里扫了一眼,有个老黑人正在洗盘子。接着我就没让他发觉偷偷从他身后经过,跨过门廊里的一只一蒲式耳[5]容器,走进一个内院,或者是一块空地。我猛地瞧见戈曼正沿着停车房的墙跑着,朝田野那边的树林和灌木丛飞奔。我也连忙撒腿跟着跑去,一口气跑出十来码,在树丛后面和他相遇。在没有认出我之前,险些酿成大祸,因为他手中握着一支手枪——艾洪曾警告过我说他随身带着枪。我飞快伸手抓住枪筒,把它推向一边。

“你拿出这东西来干什么?”

“快撒手,要不我就用它崩了你。”

“你怎么啦?干吗要逃避警察?只不过超速行车呀!”

“那辆车是偷的。去你的超速行车!”

“我还以为是你自己的车。”

“不,是偷的。”

我们又撒腿飞奔起来,一听到摩托车开进空地,就一头扑倒在耕犁过的田里。那是一片开阔地,不过暮色已浓。那个州警察走到树林边查看了一会,但没有进树林。幸亏他没有发现我们,因为戈曼已经把手枪支在一块草皮上,瞄准他的胸膛,那神气俨然是个准备射击的牛仔,吓得我嗓子眼里一阵恶心。可是那州警拐了个弯,他的前灯的光束掠过了树林。我们窜过耕地,来到一条离公路很远的乡间土路上。这真是个鬼地方,阴森一片,地面凹凸不平,一股油味,机器在我们背后不远的茫茫夜色中响个不停,浓烟从拉卡瓦纳林立的烟囱冒出,直冲天际。

“你并不打算开枪,是吧?”我问道。他抬起肩膀,一只手伸到袖子里,活像个女人拉文胸带。他在把枪藏好。我觉得,我们俩心里都在各打各的主意,都认为彼此已经不能再做搭档——我由于这场突然的历险有点飘飘然,他却讥笑我是个窝囊废,给弹子房丢尽了脸。

“你干吗要跑?”他说。

“因为我看到你跑了。”

“因为你害怕了吧。”

“确实这样。”

“停车房里的那个家伙注意我们俩了吗?”

“他一定注意到了。如果他没有,汉堡包铺子里一定有人会奇怪我去哪儿了。”

“那咱们最好还是分头行动。这儿离布法罗市已经不远,明天早上九点我开车到邮政总局门前接你。”

“开车接我?”

“开车接你,到那时我一定能弄到一辆车。你拿着我给你买吃食的那张十元票子——它会照顾你的。这儿一定有进城的公共汽车,你去大路上乘车,我再往前走一段,让它开过去几辆再上,这样我们就不会乘上同一辆车。”

他的个子瘦高,双肩尖削,帽子、脸庞也都轮廓分明。当他看着我抬腿朝大路走去时,那神情似乎像个熟知城市的人到了陌生的城市之间地带。接着他迅速转过身子,曲着双腿,踢碰着石头,快步走下坡去。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相当长一段路,才见到第一条岔路,想沿它折回到公路上。一辆汽车渐渐驶近拐弯处,前车灯照在一座谷仓上,我急忙趴到地上。那是一辆警车。要不是为了逮我们,它开到这条小路上来干什么?大概戈曼嫌麻烦,偷到那辆车后连牌照也没换。我立即离开小路窜进田里,打定主意抄最近的路回拉卡瓦纳,不到布法罗和戈曼会合。我觉得他做事太随心所欲,他那套无法无天的作风不合我的胃口。所以我凭什么要在泥地里连滚带爬地活受罪,等着他发疯似的作案,害得我也成为同谋犯被判重刑呢?在我离开他上路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想到这点,实际上就踏上回芝加哥的归途了。

我开始在田野上飞奔,因为我对择路而行已经厌烦了,不久我穿过田野来到了市镇附近的公路上,这儿已靠近伊利湖畔。我看到前面黑压压的有一大群人,他们正在爬上一辆辆老旧汽车,车上插着旗帜和标语牌,阻塞了交通要道。我想这是个失业者的组织,里面有许多戴着军帽的退伍军人。我被黑夜中那肆虐的寒风刮得头昏眼花,一时搞不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来他们正在集合队伍,准备向奥尔巴尼或华盛顿进军,要求提高救济金,这是出发去和布法罗的队伍会合。我慢慢走上前去,看到四周有更多的州警,他们正忙着设法使道路畅通,还有一些镇警。我推测,混在这些人群中间要比独自进城安全。借着灯光,我看清自己身上沾满了泥,可由于太湿无法擦去。四周人声鼎沸,旧发动机轰隆隆地响个不停,汽车在排成一列。我走到一辆老爷车的后门,帮一个人用厚木板架成长凳,又在车顶蒙上防雨布,趁着朦胧的暮色,我把自己伪装成他们当中的一员。现在,虽然离拉卡瓦纳根本不远,可是不管怎样我都要去布法罗了。要不我就得返回荒野绕道进城,可是我心里暗想,瞧我现在这副模样,那样有可能会被逮住的。

我正忙着在驾驶室后面扎防雨布,突然看到人群被迫步步后退,从那来回反复照在人们身上的红黄光束看来,我知道有辆警车正在竭力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来。接着就看到了那在车顶上骨碌碌地转着的警灯。我站在汽车的踏脚板上扭身一看,正像我所担心害怕的那样,乔·戈曼坐在警车后排的两名州警之间,下巴上留着一条条血迹,这表明他大概还想对州警抗拒一番,所以他们让他的嘴唇开了花,以尽他们的职责。这便是他远路而来所求所得的结果。他看上去并没有昏迷,而是非常清醒——也许只是外表如此而已,就像红色的血看起来已经发黑。看到他这副模样,我心里难过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