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6/14页)

西蒙不仅做了他所能做的,而且达到了最大限度。他那种先定出目标、然后按部就班地去完成既定方案的本领,真令我惊诧不已。当他跟他们还素不相识时,他就能为此精确地按计划去操纵他们,这实在近乎不道德。夏洛特爱上了他,不仅如此,而且他们已经结了婚。急急忙忙地赶着要完婚的不仅是他,夏洛特也一样心急火燎的。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太穷了,求爱时间太久他负担不起。他跟她讲明了这一点,她和她的父母也都认为他们不应该再浪费时间。只有一点,为了避免新闻界发表消息,婚礼在郊外举行,家里的其他成员得参加一次订婚仪式和一次结婚仪式。夏洛特和她母亲把这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西蒙虽然在闹市区一家很好的单身汉俱乐部租了房子,其实他一直住在西区麦格纳斯家那老式的大寓所里。

他度过一天的蜜月后来看我,因为是秘密结婚,只能给他们这点时间。他们去了威斯康星。现在他有了许多新的气派,我已无法一一说清。穿着一套舒适大方的法兰绒衣服,有了一个新打火机,口袋里的那些东西,连他自己都还没用惯呢。他说:“麦格纳斯家待我没说的。”路边停着一辆灰色的庞蒂亚克牌新车,他从窗口指给我看的。现在他正在麦格纳斯家的一家煤场里学做煤的生意。

“那你自己的煤场呢?你不是说过……”

“没错,我是说过。他们答应,一到我能独立经营,立即就给我。这不用多久。没什么,经营煤场并不那么困难,”他明白我还没提出的问题,便进一步说,“他们宁可找一个穷苦的小伙子。一个穷小伙子干起来热情高,有急迫感。当年他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心里有数。”

他身穿上等料子灰色法兰绒衣服,脚穿新皮鞋,看起来已经不像是一个穷小伙子了;他的衬衣带着服装店的气味,还没进过洗衣店呢。

“穿上衣服,我带你去那儿吃晚饭,”他说。当我们来到外面,沿小路朝车子走去时,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声地清了清嗓子,和那天我跟他一起去拉萨尔街车站时的动作完全一样,当时我显然太笨,不知道该怎么卖报。只不过眼下他眼睛四周有了大黑圈。我们上了车,车里有一股新橡胶和座位皮革的酸香味。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开车。他像个老手似的转动着方向盘,甚至还有点马马虎虎的样子。

就这样,我被带到了麦格纳斯家,屋子里铺着地毯,灯光辉煌,暖气熏人。屋里的一切陈设都笨重难看,又宽又大。就连画在灯罩上的鹦鹉,也同红毛罗得鸡[13]一般大小。麦格纳斯家的人也全是大个子,他们有一副荷兰人的大骨架。我嫂子也是这么个尺寸。她意识到这一点,或者是觉得自己不够秀气而不好意思,只伸手让我稍微碰了一下,仿佛那是只小手似的。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大个子担心见生人,事情就麻烦了,尤其是心里暗嫌自己个子太大的女性。我嫂子有一双美丽动人的眼睛,非常温柔,虽然偶尔也会流露出不满的目光,但十分敏锐,显示有无限治家理业的能力,而且也很热情。她的胸部也非常丰满,臀部又肥又大。她对我怀有戒心,好像怕我数落她,起初挺担心我跟西蒙单独在一起时会说长道短。她心里必定认为,西蒙娶她是给了她很大的恩惠,他那么精明强干,才貌出众;同时她也有点愤愤不满,生怕人家说她配不上他,是钱在其中起作用。最引人关注的问题是,要是她没有钱,他会不会娶她。这问题太让人尴尬,不便直说,所以只用说笑戏谑的口吻提起。西蒙在谈及这件事时,态度有些粗俗,引人发笑,因为要是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话,是会要命的——例如我们三个人为增进了解待在客厅里时,他说:“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没人能干得这么让人销魂了。”这句话说得这样暧昧,又如此透彻,至于谁付出代价,这只能看成是一句逗乐的话了。她显得有点慌张,不再摆出一副浪漫多情的样子,矢口否认这一切,假装出这种猥亵的话只不过是含带真诚的玩笑而已。他们有着和谐一致的深深的基础,有着更为现实的爱。她俯身倚着他,仿佛像一座镶着荷叶边的比萨斜塔——她一身盛装艳服,袒胸露背——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她在我的面前,有时候感到相当尴尬。

不过,她的尴尬只是不多一会儿,她很快就从西蒙那里总结出对我的看法。我这人脑瓜子迟钝,感情丰富,但不大有见识,用不多久,她便学会怎样应付我了。不过当时她还没有找到信心,还处于苦恼之中。我想她是还没有从蜜月中恢复过来;西蒙曾坦率地告诉我说,蜜月糟透了。他没有说明在哪方面,不过他所表示的已经足以让人深信不疑。他的话中分明有一些弦外之音,我实在不愿听到其中流露出的厌世之意,可我又不得不倾听他所说的一切,他的这一基调从头到尾都在回响着。我敢说,在这铺着地毯、有着褐色天鹅绒沙发的安详宁静的客厅中,还从来没有人讲过这种古怪的笑话。这些话本是玩笑,是新郎的性情活泼、精力充沛和喜欢恶作剧,完全可以一笑置之。可是我逐渐觉察到,他一直受着自杀念头的折磨,其强烈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暗示的表露。但与此同时,他又能紧紧抓住自己的种种补偿,比如他引以为豪的冒险精神、身心的强健、他将要享受到的奢华,此外,还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强求;一心只想到自己能干些什么,能捞到些什么,对任何人的看法都置之不理。

后来,麦格纳斯家的人都进来了,要来看看我是怎么样的人。我对他们的想法也是如此。他们一个个都长得这么高大魁梧,真会让你想到他们为什么没把西蒙和我当成小孩子,虽然我们并不是矮小的侏儒——西蒙身高六英尺,我只比他矮一英寸。差别在于他们的身子宽阔,尽管西蒙现在发福了,但也远远比不上他们。他们在生活上也像他们的腰板一样丰腴厚实,他们对家里的老人非常孝敬——那天晚上就有一位祖母在场——样样都给他们买最好的,不论是衣服、家具,还是用品。他们感激西蒙为他们带来的欢乐,羡慕他具有他们自己所缺少的伶俐机智,也喜欢他那些戏剧性的自我表现。他大大地博得了他们的欢心,使他们全都为之倾倒。他已经登堂入室成了这儿的明星和君王。他们有德高望重的男女老长辈,可是在他出现之前还没有王子。为了使自己成为这儿的王子,西蒙已经有了彻底的变化。这又使我惊奇不已。我在别处曾经说起过,西蒙即使默不作声,也始终惹人注意,可现在他不再默不作声了,他昔日的矜持寡言早已荡然无存;他变得吵吵嚷嚷,逞强任性,傲慢自负,吹毛求疵,随心所欲,模仿别人的声音动作,用恶作剧戏弄人,他又是欢呼,又是怪叫,又是扮鬼脸,就差没把这稳重正经和富有人家大餐厅里的桌子摆弄得团团旋转起来。掠过有花边的白面包,去刺的鱼和烛光,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劳希奶奶的嘲讽——没错,老太太那硬装出的坚强,嘲弄地模仿别人的粗俗,甚至还有某种俄国人的尖叫。我没有料到西蒙竟从她那里学了这么多。我不由回想起过去那六七百个星期五的晚上,看到他那双眼睛不露神色地盯着老太太的一举一动。那些东西竟如此深深地渗入他的内心,甚至未在表面留下丝毫痕迹。一听到他惹起的哄堂尖叫,我仿佛听到了老太太那轻蔑的评议声,至于评议什么,西蒙也并非一无所知。他既借用她的手法又嘲弄她。现在,他在外表上的新的改观不止在一个方面,不仅是衬衫或手指上戴的戒指,袖扣上的小宝石,甚至也不仅是他的肥胖,以及两次表演间隙显出的厌恶所造成的憔悴。怀着不愉快的心情去干冒失放肆的事,实在是一件苦差事。当他模仿他那位可敬的王后似的岳母大人的口音时,在一定程度上,他也使他们付出了代价。不过她和他们全都不觉得这是对他们的无礼冒犯;大家都很高兴,哄堂大笑。不过他并不是只供他们开心娱乐的人;每当他态度变得严肃,带着忧郁的眼神终止这种表演时,大家便都庄重地静默无声,等待他发表高见,对他充满极大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