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14页)

她把这看成是我对她的批评,而且她所认为的严厉程度大大超过我的本意。她像一只突然发怒的猫似的露出一副怪相,恶狠狠地作了回答。

“哼,你真是个大笨蛋!你竟连一点义愤都没有——天哪,连一头母牛也会生气!你这是什么意思,低俗!你想对垃圾发表高见吗?你想变成什么,一座污水处理厂?去你的,我说不行!一样东西如果是坏的,那它就是坏的,你要是不恨它,那你就是偷偷地爱着它。”

她像连珠炮似的冲我数落着,责备我对可憎的事物没有足够的义愤,对它们置若罔闻,不知道自己脚底下踩着多少坟墓,缺乏憎恶感,不能坚强地反对恐怖,不能愤怒地对待欺诈。最为恶劣的欺诈是,在本该相亲相爱地进行肉体交合,建立起人生一切真实事物基础的事情上,让人吃了大亏,付出可怕的代价。应该为此受到谴责的女人,比娼妓还要坏得多。我猜测,在这次谈话中她所以对我大发雷霆,是因为我对这类事不够敌视痛恨,反而笑眯眯地对待这样一班用女人的软手段毁了丈夫的妻子。我对她们,对床都太纵容姑息了;那些床先是会陈腐,接着会变得有毒,因为它们的女主人想的是绒线织品和提花布床罩的征服力,还有用窗帘挡住光线,以及客厅中那能激起男人冒险的粗俗的黄褐色沙发。在我看来,这些东西并不具有它们会有的那么大的威胁性。可是不管怎么说,在这个问题上,她认为我是个傻瓜,而且也会蜷缩起双腿,被粘在白色的蜘蛛分泌液里,瘫痪在女人构筑的安全网中。是她把弗雷泽从那里面拉扯出来的,他是个值得一救的男人。

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她对男人的才智有多重视。要是他们不能竭尽全力以求壮志凌云,那她就希望他们平平淡淡地了此一生,安于死气沉沉的生活,甘心受饭碗的束缚,折腾生意清淡的店铺,不承认对无望婚姻的绝望,也不介意那日常生活中无时不在的忧愁怨愤,而它们会使人们的心上长出无名肿毒,会使花枝上长出疖瘤。她有一个绝对的高标准,宁愿让人由于遭难、堕落、犯罪、腐化或因愚蠢的冲动而达不到这个标准。到了我对她有了更多了解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小偷。她从百货商店里偷衣服,偷得很多,因为她十分讲究穿着打扮。她甚至还被逮捕过,只是因为缓刑而没有坐牢。她的方法是在试衣室里套上多层衣服,包括内衣和内裤。她摆脱罪名的办法是使法庭的精神病医生相信,她完全有钱付得起衣服款,只是害了偷窃癖。她对自己的这套办法颇为得意,还极力劝我说,要是哪一天我失手被抓住了,不妨也来个如法炮制——她自然知道我是个偷书的。另有一件事她却不那么引以为荣了。大约一年前的一个深夜里,她经过金巴克大街的一条小巷时,有个打劫的想抢她的皮包,她朝他的裤裆一脚踢去,随后拾起对方掉在地上的手枪,一枪打穿了他的大腿。一想起这件事,她就会感到难过。每当讲到这件事,她的双手就会神经质地颤抖起来,伸向腰部——她的腰很苗条,扎着一条宽腰带,显出它的纤细——满脸通红,就像生了猩红热。她本想到布雷德韦尔医院去看他,但没让她进去。

“这可怜的家伙,”她说,悔恨自己出手太快,太鲁莽,同时对那个手持快速决定生死的玩意儿在巷口徘徊的男孩,有着一片怜悯之心。就抢劫来说,钱可以是很小的小事,你很快就可以十分满意地处理好这种局面,但让另一个人乖乖地按你说的去做,那又是另一码事了。况且还是个女人。她并不把这看成是那个袭击者的懦弱胆怯,而是看作一种原始爱情渴求的特殊标志,一个城市养育出来的野孩子,挣扎着想要满足自己的本能。可是说句公道话,他所得到的关怀照顾,还不如林中的野兽,它们至少还有大自然的保护。然而,她还是不得不出庭作证,解释她开抢打他的原因。不过,她不想控告他,而且还试图为他向法官说情,结果没能如愿。于是那男子因持枪抢劫罪被判五年徒刑。现在她常写信和寄包裹给他。这并不是因为她怕他出狱后会报复,而是出于懊悔和自责。

现在,如她自己所说,并没有到没办法的时候。她终于能给弗雷泽一些好点的消息了。可她故意让他眼巴巴地等着,要他焦急不安,让他通过切身体验来学会为她牵肠挂肚,而不是为自己。她对他毫不宽容。她认为,她对他的爱要是超过他对她或对别人的爱,那是不公平的。但是爱不是他的职业,而是她的。她对此十分郑重其事,而且还为之颇为得意。为了爱,她甚至可以住在荒无人烟的荒野之中,靠吃蝗虫为生。

我开始从她那儿学到的这一点极其重要:这就是,每一个人都务必做到或者设法做到与别人共命运。你也许会说我早就应该懂得这一点。我是应该懂得,从某一方面来说也确实懂得这一点。不然的话,无论是劳希奶奶、艾洪,还是伦林夫妇,都能在我身上取得更大的成效。可是这一点,在任何人身上都没有像在咪咪·维拉斯身上表现得这样明显,她的肉体就是她的招募处,她还更为惹人注目地发出自己的授权书、许可证、特准证,坦率无遗地表明自己是怎样的人,但是她没有任何通常的合法活动场所,如商店、办公室、家庭或会所等等,而是全凭自己锲而不舍的意志、不容置疑的理由和倔强固执的看法。我想她一定已经看清——这怎能不给她带来强烈的痛楚?——冷酷的见解和她这种爱的信念之间的矛盾。可是世间有组织的抵抗力量外皮极厚,使这种矛盾成了不可避免。因而,这也是共有的命运和另一种内心的痛苦。

到了夏末,我们已经成了知心密友,克莱姆·丹波甚至疑心我们有了更多的关系。然而根本没有那种关系,这不过是由于他的妒忌心理,尽管不是纯属幻想,而以她时常穿着衬裙来我房间这种不足为凭的表面现象作为证据。她穿着衬裙来我房间,只因为我们住在同一层楼。她进凯约·奥伯马克的房间也是这样——这个顶楼就住着我们三个人,完全是因为住得近的关系。即使不无挑逗之意,其实只不过是习以为常了。就像一名小提琴手,当他乘火车去参加演出时,他的驼绒大衣口袋里总带着一个橡皮球;尽管沿途会碰上不少事,又有景色可看,可是他决不会忘记捏球练手指这件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不,她来只是为了借一支香烟或者是使用壁柜,里面装满了她的衣服,或者是来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