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2/4页)

“心部,你们没有心部吗?”

他带着浓厚的南方黑人的口音,我能听清的惟一的字好像是“心”。

“那字怎么拼法?”我问。

“心。老兄,图片、画册放在什么地方?”

“你是指艺术书吗?复制品吗?”

他抓住了“复制品”这个多音节词。“对,就是那种书。”

“好几个地方都有,”我告诉他,“你对哪一个艺术家感兴趣?”

小孩眯缝着眼,整个脸庞都呈黑色。就像刚才离开狮子时那样,他开始后退了。“他们,我,全都喜欢……”他嘀嘀咕咕地说。

“行啊,”我说,“你自己去看,你喜欢哪几本?在楼上,沿着箭头所指的方向走到第三书库。记住了吗?第三书库。到楼上再问一下别人。”

他并没动,他似乎把我对他的爱好所产生的好奇心看作一种人头税调查。“往前走,”我咧开嘴笑笑说,“就在那上面……”

像一颗子弹一样,他拖着鞋,噼里啪啦地向楼上的“心部”走去。

午饭后,我回到借书处。约翰·麦基正等着,穿着淡蓝色的宽松裤子,黑色的鞋,有松紧带的理发布衬衫,绿色的针织大领带,打着温莎式的领结,它显得很大,在他讲话时不时地抖动。他散发着发油的气味,而他头发又散发着他自身的气味,讲话时嘴角布满唾沫。我不喜欢他,几次想扯掉他的臂章,把他摔过奥托和那几头狮子,扔到更远的马路上。

“有没有一个男孩来这里?带有很浓的地方口音的?今天一上午他就躲在文艺书库里。你当然明白,这些孩子在那里会干出什么事来。”

“我看见他进来的,约翰。”

“我也看见。他走了没有?”

“我没注意,我猜想他已走了。”

“那都是些很珍贵的书。”

“别太神经过敏,约翰,这些书是允许人们翻阅的。”

“已经翻阅过了,”约翰故作庄重地说,“已经翻阅过了。应该有人去检查他一下,我离开这个借书台担心无人管。你知道他们会怎样对待我们提供的屋里的设备?”

“是你们提供的?”

“是市里。你见过他们在塞特·波义登干了些什么吗?他们把大啤酒瓶扔向草坪,想接管城市。”

“那只是在黑人区。”

“付诸一笑是容易的,你没在他们附近住过。我要打电话到斯格培罗办公室叫他去检查一下艺术部的书。他是从哪儿打听到艺术部的?”

“你要叫斯格培罗得溃疡病吗?他刚吃过鸡蛋胡椒三明治。我去查吧,我本来就要到楼上去的。”

“你知道他们在那里所干的事。”约翰警告我说。

“别担心,约翰,他们的小脏手上会长瘤的。”

“啊,啊,这些书刚巧值……”

这样,斯格培罗先生就没有用灰白的手指去袭击那个男孩。通过一座楼梯,我找到了第三书库。我经过接待室时,眼角粘满眼屎的五十一岁的老伙计吉米·鲍伦正从一辆推车上卸书;经过阅览室时,只见来自穆尔巴雷街的流浪汉,头枕着《大众机械》杂志睡觉;经过供吸烟的走廊时,眉毛湿漉漉的法学院放暑假的青年学生正在休憩,有的在吸烟,有的想擦去手指上从“民事法”教科书上染上的彩色油墨;最后经过杂志室时,乘车来自蒙特克莱尔的几个老年妇女,在椅子上缩成一团,戴着夹鼻眼镜读几本陈旧、发黄、磨损的《纽瓦克新闻报》合订本中的社会副刊。在第三书库,我找到了这个孩子。他坐在铺玻璃砖的地板上,腿上放着一本打开的书,那书比他的衣服下摆还大,不能不用膝盖支托着。从他身后窗户透出的光线,我可以看到他上百个小螺丝一样的卷发间的空隙。他浑身黑而发亮,两片嘴唇的颜色并不和其他地方有多大差别,因此,看上去十分粗糙,需要再涂上一层颜色。他双唇分开,两眼圆睁,两耳的听力也仿佛提高了。他显得心醉神迷,但看到我后,就不一样了。把我看成他惟一认得的约翰·麦基了。

“没关系,”在他未挪动步子之前我就说,“我只是经过这里,你看书吧!”

“没什么东西可看,都是些画片。”

“很好。”我在书架最低一层找了一会儿,假装在工作。

“唉,先生,”过了一会儿小孩说,“这是在哪里?”

“什么在哪里?”

“这些照片是拍的什么地方?人们看上去很凉快。你看,他们不叫也不嚷。”他把书拿起,我看那是一本很贵的大开本高更绘画作品集。他看的那页纸是8.5×11的彩色图片,画面上是三个当地妇女站在齐膝深的玫瑰色的溪流里,这是一张幽雅的照片,他找对了。

“这是大溪地,是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

“那不是你可去的地方,是不是?像个休养胜地。”

“你也可以去那里的,我想,但那里很远,那里有人住……”

“喂,看这一个,”他翻到一张照片,上面有一个年轻的、皮肤棕色的妇女,头靠在膝上坐着,像在晒她的头发。“老兄,”小孩说,“这就是他妈的生活。”

如果约翰或斯格培罗先生或者是住院的维尼小姐来这里检查的话,他那污秽的措词定会使他被永远逐出纽瓦克公共图书馆以及它的所有分部。

“这些照片是谁拍的?”他问我。

“是高更的画,不是拍的,是他画的,叫保罗·高更,是法国人。”

“他是白人还是黑人?”

“他是白人。”

“喂,”小孩咯咯地笑着说,“我知道,就像其他非白种人都不会照相一样,他也不照相。但他是摄影好手……看,看,看这一张,这不就是他妈的生活吗?”

我同意他的看法,便离开了。

随后我就叫吉米·鲍伦奔下楼去告诉麦基一切正常。这一天余下的时间平淡无奇。我坐在问讯台旁想着布兰达,提醒自己那天晚上出发去肖特山前应该加好油,现在这肖特山已浮现在脑海里,暮色苍茫,一片玫瑰色,宛如高更画中的溪流。 那晚,我的汽车在帕丁金家门前停下时,除朱丽叶外,他们全家都站在前面的走廊里等着我,帕丁金夫妇、罗纳德和穿着礼服的布兰达。我从未见她穿过礼服,看上去与过去判若两人。但这还不是最叫人吃惊的。许多像林肯般瘦长的大学女生就只配穿短裤,而布兰达并不然。布兰达穿着礼服,好像她的一生都非常讲究穿戴,好像除了这套淡色的亚麻布衣服外,从不穿短裤、睡衣、浴衣或其他衣服似的。我穿越草地,经过参天的垂柳,来到等待着我的帕丁金一家人面前,这时我多后悔没把我的汽车擦洗得干干净净啊。我还没走到他们跟前,罗纳德已先走上一步,伸出手来握手,握得非常有力,仿佛他是自从犹太人受巴比伦人放逐以来第一次看到我似的。帕丁金太太面露笑容,帕丁金先生好像在哼唱着什么,继续在搓他的手腕,然后抡起想象中的球棒,把高尔夫球的幽灵打向“橘子山”,我肯定那山名叫橘子,因为在郊区五颜六色的灯光中,橘色是他们的穿着中惟一没有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