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4页)

尽管我不愿意完全承认,但在夜里,这座城市依然让我胆战心惊。白天,我已经学会就算走在最狭窄的水道堤坝上也不担心会掉进去。太阳下山之后,这座城市就变得更加可怕了。在地狱里,那些滚烫的油至少还冒着浓烟,但在没有月亮和路灯很少的黑夜,黑色的海水和黑色的石头几乎分辨不出来;而且在黑暗中,声音传播的方式也不一样,开始在你前面响起的声音,可能会来到在你身后,让你大吃一惊。因为多数桥梁的栏杆比我的鼻子要高,多数窗户也在我头顶之上,所以每逢夜里出去,总像是在曲折的地道中奔走,水声经常从四面八方响起,我会吓得找不着北。我走得很快,紧贴着墙根,与我同行的,是那些头接尾巴匆匆溜过的链子般的老鼠群。幸好它们虽然样子凶猛,但我知道它们怕我,就像我怕它们一样。

至少,在今晚的街道上我并非孤身一人。我来到梅里西亚区,人群飞蛾扑火般向那个巨大的广场涌去,我混进了这人流。

总的来说,我不太喜欢那些所谓奇迹。欣赏奇迹是有时间、有身材的人的事情。对我来说,头顶之上的天堂太远了,我什么也看不清楚,至于那些在别人看来很伟大的建筑物,只会让我脖子酸痛。实际上,我已经不止一次发现,圣马可大教堂虽说称得上是奇观,却很容易成为盗贼横生之地。因为前来朝圣的人群只顾抬头望着上方,身手敏捷的侏儒并不乏可乘之机。但如今我是个体面的市民,这身臭皮囊我敝帚自珍,舍不得让它冒着被吊起来示众的危险。我原先住在罗马,浸染过那里的古典式艺术,这大教堂的巨大穹顶和拜占庭式的华丽在我看来太过铺张。不过我也见到它的富丽堂皇让前来瞻仰的人感受到对上帝——还有对威尼斯帝国的强大——的敬畏。

大公的宫殿就在附近的小广场中,我喜欢它的立柱表面那些更为卑微的石刻。不仅是因为它们低得让我能看清楚,也因为它们讲述的故事更贴近生活:盛水果的盘碗很逼真,里面的无花果好像即将爆裂;一只狗死死盯着一个小小的蜂巢,蜂巢里面有忙个不停的蜜蜂;还有我的最爱,一个男人向女人求婚的故事,立柱上布满了各种场景,甚至还有在床上的场面(在他们结婚之后),他们并排躺在床上,盖着一条石被子,她那坚硬而卷曲的头发瀑布般落在枕头上。小时候,我爸爸——他被我的形状吓坏了,有好几年他以为我是个白痴——曾经给我一小块木头和一小把刻刀,希望上帝或许赋予我手指特殊的才能。我敢肯定他当时想着的,是那些关于佛罗伦萨的天才艺术家在乡间用路边石块雕刻圣母像的故事。我只是把自己的手指削掉一块。不过我能记住大夫给我们用来止血的药物的拉丁文名字,结果,爸爸当天把我送到他的书房,在我面前摆了一堆书。如果他不是在六年后去世,我可能还在那里。

但现在没有黯然神伤的地方,今晚没有。我走过的地方都充满了欢乐,人群熙熙攘攘,喧闹不休,很多火把和灯笼照得大教堂高悬的古老马赛克画熠熠生辉。

我自东北方向走进去。我向来害怕人多的地方(我们侏儒在混乱人群中和小孩一样脆弱,更可能死于践踏,而不是躺在床上寿终正寝),但我知道这一次值得冒险,所以迅速穿过去,来到搭建在大教堂前面的舞台之前。一群浑身涂成黑色的魔鬼袒胸露臂,大声念着污言秽语,手持干草叉彼此刺击,也捅向人群,等到地板上的洞时不时有火焰喷出来,他们中便有一人嚎叫咒骂,被拉进旁边一扇开在地上的活板门,片刻之后又回到台上,重新加入这魔鬼的队伍。在他们身后,在大教堂北边的走廊之下,一群脸无表情的阉人歌手正在齐声高唱,活像一群天使;不过为他们搭建的平台太过靠近斗狗的场地,那些等着被献祭的动物惊恐地叫着,削弱了他们的歌声。与此同时,另外一边有一个临时造起来的沙坑,有个男人正和两个身材高大的女人摔跤,旁边的人群朝他们欢呼不断,偶尔也会加入战团。

广场四周的每一扇窗户都挂着展开的壁毯和绣着族徽的彩旗,那些敞开的窗户则挤满了富贵人家的盛装少女,打扮得好像要参加她们自己的婚礼似的。人们要是抬头看着这景象,会觉得城里所有的美女都云集在此,向人群卖弄她们的美色。下面聚集起一群群衣着光鲜的少年,向上对着她们吆喝;人群中有个老头则神气地来回走动,天鹅绒披风之下伸出一根棍棒那么大的木头阳具,色迷迷地向每个有兴趣见识的人展示他的家伙。

我穿过人群边缘,走到旁边那个有我喜欢的立柱的小广场,在一个小摊买了一些水果糖。白天,这里有卖肉和香肠的小摊。广场末端是巨大的码头,停满了长长的船只,船桅上都挂着灯笼,看上去这片海好像被点燃了。触目所及,到处是绣着圣马可的雄狮旗帜,在两根行刑柱前面,有一群江湖艺人正在叠人堆,打算叠四层,最上面再站一个侏儒。他们在周围竖起很多点着火把的柱子,所以人们能借火光看清这场表演,下面三层已经叠好了。我慢慢向前走去,那些看热闹的人以为我是来表演的,兴高采烈地推搡我。最后两个男人正在爬上去,他们小心翼翼的,像两只年轻的猫,侏儒则在旁边,坐在另外一个艺人的肩膀上,等着登台。

最上面一层叠好之后,他们两个向人堆走过去。那个侏儒朝人群挥手,夸张地摇晃着身体,仿佛他已经站不稳了。他穿着银色和红色的服装,虽然他浑身上下比我还要小,但他的脑袋比例比我的适中,所以他看上去没我这么丑,他的笑容也很淘气。他自行从背面钩住第二层的人。这些人使劲承受他的重量,保持原来形状,借着火光,人们能见到他们身上涔涔的汗珠和扭曲的肌肉。他花了点时间稳住身体,然后才开始向上爬。虽然街上有很多表演都装得比实际上更加吃力,但他们的吃力却不是装出来的。一个健康的侏儒也许能够做出各种正常人做不出的动作,比如一连蹲上几个钟头,或者坐在地上不用手便站起来(见我重复这个最简单动作而乐翻天的人多得出乎人们的意料),但一旦站立着,我们的腿骨就太短了,显得不够灵活。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当不了优秀的杂技演员,却能当优秀的小丑,因而看我们表演也就更有乐趣。

这时他已经爬到第三层,他笨手笨脚的,这个人堆稍稍晃动起来。底层有个人发出一声狂叫,侏儒大惊失色,一副手忙脚乱的样子。围观的人以为他真的有麻烦了,笑得更加高兴。但他知道该怎么办,等到最终爬上顶层,站稳之后,他从紧身上衣中掏出一块彩色的丝绸,那块丝绸系着一根棍子,像一面旗帜,他胜利地挥舞着。然后他将其插在后背,弯下腰,像一条狗那样趴着。他的手和脚分别搭在下面那两人的肩膀上,那块丝绸像旗帜般在他身上飘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