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3/4页)

所罗门称他的新妇为妹子。一个女人能算是个完整的妻吗?若非有些时刻,因着某种独特情怀,她的男人忍不住要称她一声“哥哥”。

“好花不长开,好景不长在。”我不禁要如此形容我们的婚姻。不过,可以作两种解释:一种解释相当悲观——好像神一看到祂所造之物中有两人恩爱喜乐,就要立刻拆散这段良缘(休想百年好合!);又好像祂是社交酒会上的女主人,一看到两位客人有互通款曲的苗头,就会马上把他们隔开。另一种解释则是“这段婚姻已经非常完满。已经达到了神起初设计婚姻的目的。故而不必再持续下去了”。神仿佛在说:“好!你们已将这堂课的内容融会贯通,我对此很满意。现在,你们要准备进入下一课了!”当你已经学会二次方程式,而且运用自如,你不会再停留在此阶段,老师会催促你更上一层楼。

因为,在婚姻中我们的确学到很多,受益匪浅。两性之间各有锋棱,或隐或现,直到一段完整的婚姻将两人慢慢磨合。当我们在一位女子身上看见侠骨豪情、剑胆赤心,便称之为“男性化”。这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而当我们在一名男子身上看见多愁善感、温柔细腻,则以“女性化”形容之。这也是大女子主义。但大凡彻头彻尾的男人和彻头彻尾的女人,所拥有的人性,该是多么畸形可怜、支离破碎!不然,何以得出此“高见”?婚姻,使夫妻二人合为一体。“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因此,云雨之欢使我们超越各自性别之藩篱。这颇为悖论。

接下来,其中一人去世了。我们认为爱情中断了,就好像一支舞在半场戛然而止;又好似一朵花在含苞待放之际不幸折损;也好比某物被砍掉一截,失去应有形状。我怀疑——实在忍不住要怀疑——是否逝者也体会到生离死别之苦(这苦或许只是他们须经受的炼狱之苦其中之一呢!),既然丧偶是我们爱情历程中普遍的、不可缺的一部分,那么,对于这两个有情人,对于天下一切有情人,莫能除外。就像夏天接下来是秋天,恋爱接下来是婚姻一样,婚姻接下来就是丧偶,这其实再自然不过。它不是某一过程的中断,而是该过程的另一种形态。不是舞蹈中断,而是该舞蹈的下一形式。当我们所爱之人健在时,我们“不求自己的益处”,当舞蹈中较悲凉的形式出现时,虽然所爱之人已香消玉殒,但我们仍然必须学着“不求自己的益处”,去爱她本人,而非频频回首,追抚往昔,追抚记忆,追抚哀愁,追抚安慰,追抚爱情。

蓦然回首,我发现,不久以前,自己还非常担心对妻的记忆到底有多少虚幻的成分。由于某种原因——我能想到的唯一原因便是开始对神的怜悯良善有所感悟——我停止庸人自扰了。一旦我开始停止庸人自扰,很明显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她似乎与我处处相遇。相遇这个字眼太强烈,我指的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幻影或声音,甚至也不是在任何特定时刻惊心动魄的情感经历。不如说,是一种并不起眼但波及一切的感觉,她依然在。宛如从前。这一事实,需要严阵以待。

说“需要严阵以待”可能并不恰当,听起来好像她是把战斧。我怎样表述才更贴切些呢?“千真万确”或“决无虚言”可以吗?这就好像经验告诉我:“你发现妻依然在这个事实,大喜过望。但要记住,无论你主观意愿如何,她的存在都是一个客观事实。这一事实与你的意愿无关。”

我已到达什么地步?我想与另一类型的鳏夫差不多吧。对人们的探问,他会停下来,倚在铁锹上,这样回答:“谢谢啦。没什么可抱怨的。我的确格外想念她。但听说这些事发生是为了考验我们。”我与他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他用他的铁锹,我目前不善于挖土,用的是自己的工具。不过,“考验我们”需要正确理解。神从未做实验来试探我的信和爱究竟品质如何,他早就知道了,不知道的是我。在这次审判中,他让我们同时站在被告席、证人席和审判席上。他一直都知道我的圣殿是纸叠的房子,唯一能让我察觉这事实的方法是将纸房子拆毁。

这么快就痊愈了?不过,痊愈之言有点模棱两可。说病人在动阑尾炎手术后痊愈是一回事;说他一只脚被锯后痊愈又是另一回事。手术之后,这个人或残肢愈合了,或死了。如果愈合了,那剧烈、持续的疼痛会停止,不久,他将恢复体力,可以借助木制义肢慢慢挪步。他已“痊愈”了,但锯掉的那条腿可能一辈子都会间歇性地作痛,而且,可能会痛得受不了。此外,他将永远是个瘸子。这一事实他时时刻刻都难以释怀。洗澡、穿衣、坐下、再起来,甚至躺在床上,都和从前不一样了。他的整个生活方式都被迫改变。他从前认为理所当然的各种乐趣和活动,都不得不取消。兵役也没法服了。目前,我正学习拄着拐杖到处走动。可能不久就会装上假肢。然而,无论如何,我再也不是双腿健全的人了。

然而,不可否认,从某层感觉上看,我的确比从前“好多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种羞愧感,并觉得有责任去保持、助长、延长自己的郁郁寡欢。我曾从书中读到有关这类的感觉,但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如是观。我明知妻不希望我这样。她会叫我别犯傻。我十分清楚神也不希望我这样。那么,这类的感觉背后是什么?

毋庸置疑,多少是虚荣心作祟。我们想证明自己是超级情人、悲剧英雄,而非众多丧偶之人中区区一介匹夫,蝺蝺而行,卖力做着苦差事。但这并不是全部的解释。

我想,还有一种混淆有待厘清。其实,我们并不需要悲恸——尤其是初期的心理剧痛——延续下去:没有人受得了。但是,我们却需要另一种东西——悲恸只是其中反复出现的一种症状,而我们却把症状和事情的本身混为一谈了。前晚,我写到,丧偶并非婚姻之爱的中断,而是婚姻诸多阶段之一——就像蜜月一样。我们需要的是在此阶段也好好地、坚定地生活下去。如果它让人心痛(肯定会的),便应接受痛苦也是这阶段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愿以抛弃配偶或与配偶离异为代价来逃避痛苦,这等于让死者再死一次。夫妻本为一体,现在既已被切割两半,我们不愿假装仍是完好无缺的整体。不过,婚姻仍在继续,爱情仍在继续,也因此,悲恸仍在继续。然而,毕竟,我们不会为了悲恸而悲恸——如果我们有自知之明的话。其实,婚姻既能继续存在,悲恸越少越好。在死者与生者之间的婚姻里,喜乐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