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9页)

“赖因哈特,是你吗,小乖乖?”她说。

赖因哈特,我想。这么说灵得很哪。她把手搁在我的胳膊上,我连想也没想就听见自己答道:“是你啊,乖乖?”说罢,我屏住气等对方回话。

“嗯,这次你总算准时,”她说。“不过你怎么不戴帽子,我给你新买的帽子到哪儿去了?”

我真想大笑一场。我身前身后都是圣诞之夜牌香水味,这时只见她凑过脸来,眼睁得大大的。

“嗨,你不是赖因哈特,伙计。你想干什么?你口音就不像赖因。怎么回事?”

我笑着往后退。“我想我们俩都搞错了,”我说。

她紧紧抓住包也往后退了一步,迷惑不解地望着我。

“我实在没有恶意,”我说。“对不起。你把我错当了谁?”

“赖因哈特,想冒充他?小心别让他抓住你!”

“我没想冒充,”我说。“不过看你见到他的那副高兴样子,我就不好拒绝了。他这人真走运。”

“我简直可以起誓你就是——嗨,快走吧,别让我倒霉,”她说着闪过一旁,我就走了。

我寻思,这事很怪,可是那顶帽子倒是个好主意,我急匆匆走去,一面提防拉斯的手下人。我在磨时间。我一看到一家帽店就走进去买了店里帽边最宽大的帽子。我随即戴上,心想,戴了这顶帽子,甚至在暴风雪中人们也能看得见我——只不过他们会错认我罢了。

于是我回到街上,向地铁口走去。我的眼睛很快地适应了环境;周围看上去染上了强烈的深绿色。汽车灯像星星那样耀眼,人的脸庞成了带有神秘气息的模糊一片,电影院花花绿绿的霓虹灯招牌的色彩暗淡了下来,发出一片柔和的光,只是给人一种不祥感。我大摇大摆地又朝拉斯集会处走去,这是一场真正的考验,如果奏效了,我就去汉布罗那儿,路上再也不会发生什么麻烦了。在即将到来的怒火上升的日子里,我将可以随意走动。

两个人跨着灵巧的大步在人行道上走来,步伐使他们穿的笨拙的丝质运动衬衫一起一伏地在身上跳动,他们把整个街道都堵住了。他们也戴着墨镜,帽子高踞在头上,帽檐下翻,我刚一转念:这是两个阿飞,他们就开了口。

“你说说看,大叔,”他们说。

“赖因哈特大叔,告诉我们你押了多少?”他们说。

啊哟,该死,他们可能是他的朋友,我想;我挥了挥手,继续向前走去。

“我们可知道你在干什么,赖因哈特,”其中一个喊道。“赌的时候冷静点,老兄,冷静点!”

我又挥了挥手,仿佛对这种玩笑很熟悉。他们在我背后笑了起来。我现在正走近街口,浑身汗淋淋的。这个赖因哈特是谁,他押的是什么宝?我得打听一下这个人,以免再让人认错。

一辆汽车驶过,车里的收音机叽哩呱啦响着。我听到那个“规劝者”就在前面恶声恶气地向听众乱叫。我渐渐走近。人群中原来就留有一段空地好让行人通过,我走到那儿惹人注目地停了下来。在我后面,他们两个两个地沿着商店橱窗排成一大串,在我面前,听众溶化成带绿色的、昏沉沉的一片。“规劝者”手舞足蹈地向兄弟会开炮。

“行动的时刻到了,我们一定要把他们赶出哈莱姆,”他嚷道。有一瞬间工夫,我还以为他在扫视人群时认出了我,我感到紧张。

“拉斯说把他们赶走!是‘规劝者’拉斯变成‘煞星’拉斯的时候啦!”

一片表示赞同的嚷嚷声,我朝后一望,看到那两个想跟踪我的人,一面心中在嘀咕:煞星,什么意思?

“我再说一遍,黑人女士们,先生们,行动的时刻到了!我,‘煞星’拉斯,重申:是时候了!”

我兴奋得直打战;他们没有认出我,这办法还真灵,我想。他们看到的是帽子,而不是我这个人。这里面有魔法,这么一来,我即使站在他们鼻子跟前,他们也认不出来我……但是突然我又不那么有把握了……拉斯号召把哈莱姆区一切与白人有关的东西都加以毁灭,在这个节骨眼上,谁又会注意到我?我需要一个更严峻的考验。如果我能实现我的计划……什么计划?真该死,我不知道啊,走吧……

我东拐西弯地走出了人群,向汉布罗家走去。

一群身穿爵士迷式衣服的人走过我时跟我打了个招呼。“嗨,大叔,”他们喊。“嗨,嗨!”

“嗨,嗨!”我也跟着说。

仿佛只要身穿某种款式的衣服,用某种姿势走路,我就加入了一个团体,在那儿人家只要眼光一瞥就认识我了——不是靠五官相貌,而是靠衣着打扮,靠走路步法。不过这产生了另一种不确定性。我又不是什么爵士乐迷,我是搞政治的。真的是搞政治的?在一场真正的考验中会怎么样?那天在“快乐美元”酒店里,那两个人那样无礼,又怎么样?想到这里,我发觉已经走到八马路的中段,便急忙转身向一辆朝北开的公共汽车跑去。

很多老主顾围在酒吧柜台旁边。店堂里人满满的,巴雷尔豪斯正在照应着。我把帽子一歪,死命挤到柜台边,只感到墨镜框老是往我鼻梁骨里戳。巴雷尔豪斯漫不经心地瞥了我一眼,噘起了嘴唇。

“‘拦路’大叔,今儿晚上来什么牌子的?”他说。

“就喝拜拉金牌吧,”我用原来的声音说。

我盯住他的眼睛,他则把啤酒往我面前一放,硕大的手一拍柜台就要我付钱。我的心怦怦直跳,付钱时还是用我习惯用的老办法:把硬币在柜台上一转转了起来,然后我等着。硬币在他的掌心消失了。

“大叔,谢谢。”他走了过去,可是我却摸不着头脑。他话音里是有认出人的表示,可是认出的却不是我。他从不叫我“大叔”或“‘拦路’大叔”啊。这办法行,我寻思,可能灵得很。

肯定我起了某种变化,而且是种深刻的变化。不过我还是感到如释重负。天很热。可能那就是原因。我喝着冰镇啤酒,扭过头往店堂尽里边的一排排座位上望去。一群男女像梦魇中见到的鬼形在绿色的烟雾中喧闹。自动唱机在不停地吵吵嚷嚷,我仿佛是在朝阴沉沉的山洞深处窥视。这时有人往旁边挪动,我的视线沿着弧形的柜台,越过时起时落的人头和肩膀,落在自动唱机上,这玩意儿上下发光,使人想起炼狱里的噩梦;它哗啦哗啦地唱着:

肉冻,肉冻

肉冻,

整夜如此

可是当我看到一个卖彩票的人付钱给一个赌客的时候,我想,这个地方以前兄弟会倒是确确实实挤进来过。让汉布罗对这一点也解释一番吧;其他的问题他同样得解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