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鲍德温(第2/12页)

“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都是一类西方杂种。”鲍德温在《土生子札记》(Notes of aNative Son)中写道。他在散文、演讲和采访中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描述,作为一个奴隶的孙辈活着到底意味着什么——非婚生,生活于悲惨的贫困之中。“到了五六岁或七岁的时候,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他说,“因为你发现你保证效忠的国旗,连同其他所有人,都不保证对你忠诚。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鼎力支持加里·库珀[142],他却正在消灭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就是你。你受到一个承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的出生国家,你感激它给了你生命和身份,但它的整个实际体制没有你的一处容身之所。”

尽管受了种种仇恨和侮辱,鲍德温身上有一种精神上的慷慨。他能看到我们每个人身上最好和最坏的潜力。“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国家就是美国,”他说,“而恰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坚持要求终身享有批判它的权利。我认为所有的理论都是可疑的,最优良的准则可能也必须做更改或应生命的要求被碾为齑粉,因而,一个人必须找到自己的精神核心,在世间行走时,相信这个核心可以正确地指引自己的方向。我认为自己肩负了许多的责任,但唯有这个是最重大的:如海明威说的,坚持下去,完成我的工作。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和一个优秀的作家。”

当鲍比·肯尼迪[143]告诉他,三十年之内的某一天,他也能当总统时,鲍德温说:“我脑海中真正在思索的,不是在某个假想的日子,某个黑人中的‘第一名’成为首位黑人总统。我真正好奇的不过是,他领导的这个国家会是什么样子。”我猜想,美国选举出贝拉克·奥巴马的时候,他大约会以他自己的方式庆祝一番。多希望我能看到鲍德温面对这新闻的那种微笑,一半挂在嘴角,一半深深隐藏。但我猜,对于国家的现状,他会感到如当初一样忧虑。人们获得了某些成功,重大的成功,但新问题随之浮现,一些老问题则改头换面后又卷土重来。回到1961年,他说:“我仍然相信,我们可以在这个国家做一些他人未曾做过的事情。因为总想着数字,我们迷失了方向,来到这里。你不需要数字,你需要理想。而这是世界历史证实过的。”

在陈列台之间穿梭漫步时,我重又思考起吐温和鲍德温那出人意料的相似性,尤其是他们关于爱国主义的观点,这是我那天打算讲的内容——对国家的忠诚,或对写作之行为,以及许多作家所说的“真相”的忠诚。为什么伊斯兰革命之后,我想搞清楚事情原委,检验我们的新统治者(或者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旧统治者)所说的关于伊朗的内容中有几分是真相的时候,不去看政治理论家和历史学家写的内容,而要去看作家和诗人的东西呢?为什么如今在美国我还要做同样的事情呢?“社会永远不能检验、剖析自身。”鲍德温曾说。他认为:“这样的努力只能由那种社会骚动来做,每个社会都在以巧妙的方式源源不绝地出产这样的骚动。这种骚乱,这种干扰,就是作家的责任和必需去做的事。”

我停步在“红色爱玛”书店支起的帐篷前,它是以那位传奇的激进无政府主义者爱玛·戈德曼(Emma Goldman)命名的。你瞧,稍远一点就有“H.L.门肯社会”,这是对那位才华出众、愤世嫉俗的批评家的致敬,是他创造了“愚民大众”(Booboisie)这个词,他在20世纪前几十年名震一时,但如今读者寥寥。我肯定,只要今天的年轻人们有机会发现他们,许多人都会欣赏这些古怪而别具一格的人物,他们既信念坚定,又完全不落窠臼。出于某些原因,我不禁想象这些人人生故事的漫画版——要是今天有个漫画版的门肯拿他创造的那些词轰炸我们,岂不是非常有趣!就想象一下对于我们的一些政治领导人他会说些什么吧。他可以跟乔恩·斯图尔特和斯蒂芬·科尔伯特一较高下。

鲍德温生于吐温逝世十四年后,尽管他们的背景不同(单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就足以在他们之间划下一道鸿沟),他们都以各自的方式体验过人类对同类所能做的最恶劣的事。读吐温的《私刑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Lyncherdom”)或《不过是个黑鬼》(“Only aNigger”)就足以理解他的愤怒和羞愧。他在笔下有所保留的是他自己的私人生活。“你不能公开你灵魂中的隐秘部分并检视它,”他如是说,努力想解释为何写回忆录时会如此痛苦,“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觉得太羞愧了,太恶心了。”但这恰恰是詹姆斯·鲍德温所做的:他公开了灵魂中的隐秘部分,没有回避自己的羞愧和罪恶感。他最伟大的一项艺术成就就是,将私人与公共、个人与政治、社会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一起。然而他作为作家的一生都在致力于说明人不应该被自己的履历所限定这个命题。他最高的成就是超越了而非屈服于他的生活环境施加在他身上的限制。“好,当你开始成为一个作家的时候,你是个黑人,穷困潦倒,还是个同性恋者,”一张剪报中的采访者这样问,“你一定对自己说过‘哎呀,我还能到多弱势的地步’这样的话吧?”

而鲍德温,鼓出来的大眼睛狡黠地看着这位谈话者,眼神穿透了他,“不,我觉得我中了头彩!”伴着观众的笑声,他接着说,“都没有什么前进的空间了,真叫人大为光火。所以得找个办法利用这些。”而他确实利用起来了。

鲍德温的祖父是奴隶,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生父。他的童年和青春期都在哈莱姆黑人聚居区度过,继父是一个有施虐倾向的牧师,他一生都称其为父亲,对他的感情可说是爱恨相抵(“讲坛上的正人君子,家庭里的残酷魔头”,他后来如是说)。他后来为了写作,丢下继父和母亲,丢下哈莱姆、大纽约城和美国,搬到了千里之外大西洋彼岸的巴黎,而在他的写作过程中,他发现了他的继父、他的种族、他的城市、他的同胞和他的祖国所具备的某种本质的东西。或许最关键的是,他发现了詹姆斯·鲍德温,将他从种族主义、贫困与虐待的魔爪中救了出来,重新书写了自己的人生故事。人生中的多数时候,即便对自己,他都是个局外人:在一场采访中,他说过一句,“所有那些名叫吉米·鲍德温[144]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