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鲍德温(第4/12页)

十七岁的霍尔顿像许多其他美国主人公一样,想方设法要逃离生活中那令人窒息的虚伪和千篇一律,虽然他很有魅力,但他不时会让人有些恼火。霍尔顿在圣诞节的前几天被他那所宾夕法尼亚的奢侈预科学校开除了,但他放假前不想回纽约的家,怕父母发现,于是那一天,他在一家位于城市另一边的旅馆登记入住,从一个地方晃到另一个地方,搜寻着某种既能平息又能滋长他那模糊的对事物状态之不满的方法。他抱怨说,在他那规矩森严的学校里,他的“周围都是伪君子”;他遇到的姑娘都很蠢,没什么聪明的话好讲;性生活差劲或者根本没有性生活;他的哥哥是个叛徒,去了好莱坞;他游荡的路上遇到的妓女,他想跟她上床,却没能得手,尽管他给她钱,她还是要回去找老鸨,从他身上榨更多的钱;他相信,这所有的困境,都已成了他的生活。他喜欢他以前的老师斯宾塞,斯宾塞的生活似乎没什么盼头,但与此同时,买一条旧纳瓦霍毯子好像就能让他感到“心花怒放”。这本书文笔很好,时时都在滑向犬儒主义,但最终是有一丝希望的,因为霍尔顿有心,那颗心为他十一岁的妹妹菲芘跳动着。他离家的决定被搁置一边了,因为菲芘要跟他一起走,但他知道,他不能带她走。于是他转而带她去坐她最爱的旋转木马,尽管那是冬天;当他们到那里的时候,“天开始他妈的下起大雨来。瓢泼大雨”。但不像其他人,他没有在旋转木马的顶棚下面躲雨,他宁愿被淋透,因为“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菲芘那么一圈圈转个不停。我差点他妈的放声大喊起来,我觉得真他妈开心……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老天啊,我希望你也能在场”。[145]

霍尔顿告诉我们,某一刻,他听到一个孩子在唱歌,“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其实是18世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一首诗。但他曲解了它的意思:“‘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在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霍尔顿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涂鸦(他学校的两级楼梯上,还有博物馆的木乃伊墓穴),写的就两个字,“干你”,他对此感到恶心又愤怒。“麻烦就在这,”他告诉我们,“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安宁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根本不存在。”你可能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安宁的地方,但是马上“就会有人偷偷走过来,在你鼻子底下写下‘干你’这两个字”。

霍尔顿被这逼疯了,简直想杀了那个写字的人,因为菲芘或某个别的孩子可能会看到这涂鸦并想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样“最后某个猥琐的小孩儿就会告诉他们——当然了,荒唐至极——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就会想着这个,甚至为它烦恼好几天”。因而我们可以得到结论,霍尔顿看似不能与成年人、甚至他的同龄人维持有意义的关系,但其实他只跟孩子沟通,他特别渴望保护他们的天真。他们对于天真的迥异态度其实就是让约翰·格莱姆斯——鲍德温笔下的主人公——区别于霍尔顿·考尔菲德的东西。

《高山上的呼喊》是一部半自传小说,聚焦于一个非裔美国少年的成长,小说叙述了他从十四岁生日早上到第二天早上这二十四个小时之间的情绪、思考和回忆,书写了他在社区临街教堂的禾场经历的心灵重生。在两个早晨之间的时间里,我们跟随着约翰的脚步——在家里,在城里四处转悠,最后在教堂——发现了关于他、他的家庭和他所生活的社区的故事,每一个都成了约翰这幅拼图的一部分。霍尔顿·考尔菲德可能觉得,过去和他的个人背景都是“大卫·科波菲尔那类废话”。但对约翰来说不是这样。“回到你开始的地方,”詹姆斯·鲍德温向侄子这样建议,“或者尽你所能地回到你尚能记得的地方,审视这一切,重走一遍你的路,然后把它们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或歌唱,或大喊,或证明,或埋藏内心:但要记得你从何处来。”

约翰·格莱姆斯和鲍德温的人生所拥有的相似之处相当明显。他们都是非婚生。就约翰而言,他是书中唯一一个因为爱而出生的人物。他的父母私奔到纽约,他的父亲理查德后来受到诬告,在一段受尽羞辱与残暴待遇的铁窗生涯后轻生自尽了。理查德自学成才。当约翰的母亲伊丽莎白发现他几乎没有上过学的时候,她问他:“‘那你怎么会这么聪明?你怎么懂得那么多?’”理查德告诉她:“‘我就是下定决定,有一天,我要掌握所有白人杂种们掌握的知识。’”他又接着说:“‘我要掌握得比他们还要好,这样就没有哪个狗娘养的白人有可能居高临下地跟我讲话。让我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了。’”当然,讽刺的是,他因为那些狗娘养的自杀了,他们设计诬陷他,让他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他读的所有书、拥有的所有学识都不能帮他挡开那无处不在的羞耻感。约翰的母亲之后嫁给了一个狂热而有虐待倾向的牧师,他答应好好照顾她的儿子,视其如己出。约翰称他为父亲,但是,他反倒道貌岸然地企图羞辱、毁掉这个男孩。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说,他要“‘揍得他魂飞胆颤’”。他是一个改头换面的好色之徒,他让人想起鲍德温的那句断言:“没有人比一个认为自己内心纯净的人更危险;因为他的纯净,显然是不容反驳的。”

鲍德温和约翰·格莱姆斯都拥有某种超越了人生经历的东西:他们的故事都始于根本的信仰危机。“像很多事情一样,许多让人难以察觉的改变都一并发生了,”鲍德温写道,“我推测,我信仰的逐渐瓦解,堡垒的崩塌,发生在我开始布道大约一年以后,那时我重新开始读书了。我为这个渴望做的解释是,我还在学校;像命中注定似的,我一开始读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山上的呼喊》思考的是约翰·格莱姆斯“信仰的瓦解”,以及所有把他往回拽、让他堕于黑暗的权威力量:种族主义,宗教狂热,以及盲目信仰。“约翰的心开始对上帝变得冷淡。他的父亲是上帝的牧师,是天国之王的使者,约翰不先给父亲跪下就不能在施恩宝座前下拜。”约翰向自己许诺:“他不会像他父亲一样,或像他父亲的那些神父一样。他要过不一样的人生。”那新的人生会带给他一份新的精神生活,不再囿于拒绝他自己的身体,拒绝他身体对爱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