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8页)

因此,谁又能说总统提出的严苛要求不是正确的回应呢?当然,如果肯尼迪不是虚张声势的话,他的措施应该会成功,到时候舍哈本苏丹就得跪地求饶。那么真正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要点一:肯尼迪在没有和内阁、他的幕僚以及国会领导人进行磋商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决定。这是很严重的,是个危险信号,好比黑帮老大在搞家族仇杀。

他明知道大家都会反对自己,但他坚信自己是对的。时间有限,这次弗朗西斯·肯尼迪要展示自己的决断力,这是他早在做总统之前就已经拥有的特质。

要点二:他的行动并没有超出最高长官的权限范围。他的决定也是合法的。弹劾肯尼迪的议案并没有获得任何一位幕僚的签字,他们可是和总统最亲近的人。因此,指控他不健康,精神不稳定,是根据他的行动命令而形成的观点。因此,要求弹劾的议案是非法的,等于绕过了政府行政部门作决定。国会不认同总统的决定,便企图通过开除他的方式来改变决定,当然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上述这些都是道德和法律问题。现在她还要决定怎样做才是对她自己最有利的,对于政治家来说,这样的考虑十分合理。

她知道这其中的程序。内阁成员已经签字,现在如果她也签字,就会成为美国总统了;然后等肯尼迪签署他的抗诉,她就又成了副总统;然后国会就要开会,倘若三分之二议员投票同意弹劾肯尼迪,她就至少要在美国总统的位子上坐足三十天,直到危机解除。

还有个额外因素:她将成为美国第一位女性总统,至少一段时间内是的。或许还会延续到肯尼迪的任期结束,到明年一月底。但是她不应该抱有任何幻想,这届任期结束之后,她根本不可能获得提名。

她获得总统职位的途径或许会被某些人认为是一种背叛行为——总统被一个女人出卖了。文明史的记载中,红颜祸水的形象已经太多了,所有的故事传说里,男人都是绝对不能信赖女人的。她将被看作是个“不忠”的女人,这可是男人眼里不可原谅的天大恶行。她同样背叛了肯尼迪家族在美国的荣耀,她得背负“叛将莫德雷德”5的恶名。

她猛然醒悟,忍不住微微一笑,自己正处在一种“稳赢”的局面下,只要拒绝签名就可以。

国会的议案并不会被否决。

如果没有她的签名,国会可能会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弹劾肯尼迪,而宪法规定,那样她就能接替总统职务。但是同时她也能够证明自己的“忠诚”,如果一个月以后,弗朗西斯·肯尼迪重回岗位,她依然可以得到他的支持,得到肯尼迪权力集团提名支持自己。至于国会,不管她怎么做,他们都是她的敌人。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和他们站在一起,做政治上的淫妇耶洗别、妖妇黛利拉6呢?

当下的形势在她眼前越来越明朗了。如果她签了议案,选民们将永远不会原谅她,政治家们也会无比藐视她。然后,就算她真的继任总统,也很难再赢得他们的尊重。她想,他们可能会指责她月经期间能力不足,那些男人针对她的刻薄言辞很快就会让她成为全国的谈资笑料。

她拿定主意,不签署议案,这样就显得她并不是个利欲熏心的人,对总统更是忠心耿耿。

她提笔撰写了一份声明,并交给行政助理。在声明中,她只是简单写到,签名会有违她的良知,因为这样能帮她自己获得更大权力。因此,她将在这场冲突中保持中立。不过即便这样几句话,也可能带来风险。她把纸揉成一团。她决定干脆简单地拒绝签名,让国会自己看着办。她给兰博蒂诺参议员打了个电话,然后她打算给其他参议员也打电话阐释她的立场。但是,决不留下任何白纸黑字的东西。

大卫·贾特尼“刺杀”了肯尼迪的纸板人像之后,就被杨百翰大学开除了。贾特尼没有回家见父母,他的父母都是十分严厉的摩门教徒,所以他知道回家之后的命运,他以前吃过苦头。他的父母经营连锁干洗店,父亲坚信,培养孩子要从最底层的劳动开始,所以让他搬运成捆成捆满是汗渍的上衣、裤子、裙子和男式西装外套,加在一起仿佛有一吨重。那些毛料和棉质的衣服浸透了人身体热烘烘的气味,碰一下都让他觉得十分难受。

跟很多年轻人一样,他也受够了自己的父母。他们都勤劳善良,喜欢朋友,热爱自己打拼出来的事业,也喜欢摩门教堂中那种兄弟般的氛围。但对他来说,父母是世界上最乏味的两个人。

他的父母生活幸福,这也让他很不愉快。小的时候,父母很疼爱他;但是长大以后,他变得非常难管,父母甚至开玩笑是否当年在医院里抱错了婴儿。他们在他成长的每个阶段都录制了家庭录像:婴儿时的他在地上爬;假日里,还是幼童的他围着房间蹒跚学步;小男孩时他第一次留校;他从文法学校毕业;他获得高中英语作文奖;和父亲一起钓鱼;和舅舅一起打猎;等等。

十五岁以后,他拒绝再被摆布着照相。他对胶片记录下的生活里那种单调琐碎感到恐怖,自己仿佛像一只昆虫,过着由程序控制好的永远一成不变的生活。他决心永远都不要过父母那样的生活,却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想法本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单调。

不过在长相身材方面,他跟父母倒是相差甚远。他们高个,金发,中年之后有些发福,而大卫却是深色皮肤,瘦长而结实。父母会拿他们外表的差异开玩笑,同时又说他长大以后,就会更像他们了,结果这让他内心充满恐惧。到了十五岁,他就对他们显出一副冷冰冰的态度,谁都看得出来。他们对他的爱虽然一如往日,但当他离家去了杨百翰大学,他们还是松了一口气。

他长相英俊,头发乌黑发亮。他的五官是典型的美国人,挺直的鼻梁,大嘴巴但并不厚重,下巴前突但并不吓人。如果你刚刚认识他不久,会觉得他比较活泼,因为他说话时会频繁地做手势。但是有时候,他也会变得无精打采,整个人都毫无生气,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在大学里,他因为聪明活泼而很招同学们的注意,但是跟同学们在一起时,他又有些特别,对别人总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有时候言行举止非常伤人。

实际情况是,大卫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名成为英雄,让全世界都知道他有多么与众不同。

遇到女生时,他的反应是自信中带一点害羞,因此一开始很容易受到女生的青睐。她们发现他很有意思,便和他谈一段恋爱,但是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不长久。他总是推三阻四,拒人千里之外。最初几个星期,他还精力充沛,幽默感十足,但接着他就我行我素了。即便是做爱的时候,他也完全不能投入,好像不想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一样。在爱情领域,他最大的失败就是他坚决不肯对恋人表示倾慕之情,即便在追求阶段都不肯。当他尽最大努力深爱上某个女孩时,就变得像个男仆,总要求获得一笔慷慨的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