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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隐谋害了亚伯,血从土里发出哭号;房子倒了,压在约伯的孩子身上,一个声音受到感召或刺激,从旋风中开口讲话;拉结悼念她的孩子;大卫王悼念押沙龙。时间运行背后的推力是一种对逝者得不到慰藉的哀恸。这是为什么第一件为人所共知的大事是一场驱逐,最后一件期待的是和解与回归。回忆拉我们向前,预言只不过是鲜明的回忆——那儿会有一座花园,我们大家形同一个小孩,睡在母亲夏娃的怀里,被她的肋骨箍住,挨着她的脊柱,像一条条桶板。

该隐杀了亚伯,血从地里发出哭号——一个如此伤悲的故事,连上帝都注意到了。也许不是故事悲伤,自那天后每分钟都有更惨的事发生,而是其新奇让他觉得触目。在世界的新面貌下,上帝是个青年,对最细微的小事也大动肝火。在世界的新面貌下,上帝本人也许未意识到他所制定的某些规律的后果,例如,震荡会像水波一样逐渐平息,我们的投影会摹拟每个动作,一旦破碎,会十倍、百倍或千倍地摹拟每个动作。该隐,上帝的投影,赋予这片纯朴的田野一个声音、一份伤痛,上帝本人听见了那个声音,感受到那份伤痛,所以该隐是个创造者,反映了造出他的造物主的形象。上帝搅乱他看见自己面孔的水域,该隐变成小该隐、小小该隐、小小小该隐,经过千秋万代,所有的该隐游荡在世间,无论去到哪里,大家都记得有过另一次创世,大地流淌着鲜血,发出哀鸣。让上帝用洪水把这邪恶的悲伤冲走吧,让大片的水退成深潭、池塘、沟渠,让每一汪水照出天国。然而,这些水里仍带有一点血和头发的味道。在任何一座湖边鞠手舀水喝的人,无不会记起母亲曾淹溺在那里面,她们把自己的孩子托举到空中,虽然这么做时,她们心里想必知道,未几,就算她们的手臂能高举不落,大洪水也会连带把所有的孩子冲走。大概只有毫无行为能力的人才算得上婴儿,只有风烛残年的人才似相对无害。喔,一切清除殆尽,经过这么多年后什么也没遗下,只有一丝刺痛和滋味留在水里,在溪流和湖泊的气息里,无论多么悲伤、荒蛮,都清晰地属于人类。

我没有机会品尝一杯水,但我记得,那座湖的眼睛是我外祖父的,那座湖凝重、浓稠、淤塞的水体镇住了我母亲的四肢,压沉她的衣衫,阻塞她的呼吸,遮蔽她的视线。那儿有怀念和交流谈心,是完全属于人而未被神圣化的。家不会破碎。诅咒和驱赶他们吧,把他们的孩子送去流浪,用洪水和大火把他们吞没,年迈的妇人会把这些伤心事全编成歌谣,坐在门廊下,在和暖的傍晚吟唱。每一次悲伤让人想起千首歌谣,每首歌谣勾起一千件伤心的往事,它们在数量上无穷无尽,却千篇一律。

回忆是意识到失去,失去牵引我们跟随它。上帝本人给拖在我们身后,卷入我们在堕落时制造的旋涡,或说故事是这么讲的。当他在人世间时,他修补家庭。他把拉撒路归还给他母亲,让百夫长重获自己的女儿。就连对前来逮捕他的士兵,他也复原了其割除的耳朵——这一事实让我们得以期望,起死回生将折射出一种对细节的高度关注。可这和补锅匠的工作无异。作为人,他感受到死亡的引力;作为上帝,他一定比我们更想知道那会是什么感觉。众所周知,他曾在水面上行走,可他生来不是为了溺毙在水中的。当他真的死去时,令人扼腕——一个这么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人,他的母亲哭泣,他的友人不敢相信失去了他。故事传遍四面八方,那份哀恸得不到慰藉,直到人们如此迫切地需要他,如此沉痛地缅怀他。他的朋友走在路上,觉得他就在旁边,看见某个在岸边烤鱼的人,认定就是他,坐下与他共进晚餐,尽管他遍体鳞伤。可以用来铭记一个人的东西少得可怜——一则轶事,桌旁的一次对话。但每段回忆翻来覆去地重现,每个词,无论多么偶然,都写在心里,冀望回忆会将它补全,变成血肉,流浪汉会找到回家的路,亡故的人——我们时刻感受到他们的缺席——会最终跨过门口,怀着睡梦中惯常的疼爱抚摸我们的头发,并未打算让我们久等。

西尔维不想失去我。她不想我长成多面的巨人,那样我似乎会把整间屋子填满,她不希望我变得精细可溶,那样我就可以穿过梦与梦之间的隔膜。她不希望把我留在记忆里,宁可我简单、平凡地在她面前,虽然我可能不声不响、笨手笨脚。她可以在看待我时无须投入强烈的情感——一个熟悉的人影,一张熟悉的面孔,一种熟悉的沉默。她可以忘记我在房里的存在。她可以自言自语,或在意念中和某人说话,愉快而热烈,就算当时我正坐在她旁边——这是衡量我们亲密程度的标准,即,她几乎根本不用念及我。

可假如她失去我,我的消失会使我变得非同寻常。试想那个星期天我的母亲回来了,譬如说在傍晚时分,她亲吻我们的头发,她与我的外祖母之间达成了所有和解必需的事宜。我们坐下吃晚饭,露西尔和我听着我们不认识的人的故事,越来越不耐烦,跑到外面陌生、深邃的庭院里,在冰冷的草地上玩耍,盼望母亲会注意到时间多晚了,又盼望她不会注意到。譬如说,我们连夜开车回家,露西尔和我在后座睡着了,两人挤作一团,感觉到冷冽的空气从窗户打开的细缝里嗖嗖吹进来,冲淡了母亲的香水味和香烟的烟味。她也许会唱着,《当你身在远方时我要做什么》《发自你内心的情书》《待售的小屋》,或是《艾琳》。那些是她最喜欢的歌。我记得在驶往指骨镇途中,我从后座看着她,她头顶的波浪卷发,她考究的灰色套裙的高挺衣肩,她修长的手握在方向盘上端,指甲闪现暗红的光泽。她的镇定,她每个细小动作中的优雅干练,让我深深着迷。露西尔和我以前从未见过她开车,我们激动万分。贝奈西的车子内部有股尘土味,像一张老旧的沙发。我们抓着横悬在前座后方的灰粗绳,一颠一颠,像驾着马车似的。空气中弥漫着尘粒,看上去像折弯的细丝,或毛发,有人曾告诉我们那是原子。我们打架斗嘴,数着马匹和墓地,她没有开口和我们讲一句话。我们要求在林中一个路边的冰激凌摊停一下,她停下车,给我们买了巧克力圣代,摊上的女士说我们很可爱,母亲心不在焉地笑了笑,说,有时是。

在我看来,这一切中似乎包含了变身初始时的静默与肃然。也许记忆不仅是预言之所在,也是奇迹发生的场所。在我看来,似乎有东西一再唤起我们注意她的镇定。她的安静似乎教我们愕然,虽然平时她也总安静不语。我记得她站着,手臂交抱,一边等我们吃完圣代,一边用高跟鞋的鞋尖踢弄尘土。我们坐在一张碧绿的金属桌旁,桌子的颜色因风吹日晒而黯淡,桌面发黏,翅膀上有彩虹条纹的黑苍蝇,闹哄哄,在化成水、快风干的冰激凌旁用餐,然后用前足仔细擦拭饕口馋舌,像家猫一样。穿着银灰色套裙的她如此高挑、安静,眼睛完全不看我们,我们出了汗,身上黏糊糊的,厌倦腻烦了彼此。我记得她,神情凝重,带着命定者的、受到召唤者的平和,活像个鬼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