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尔达

妮尔达曾经是我哥的女朋友。

这类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

她是多米尼加人,家住本地,头发超长,就跟那些个五旬节派注的姑娘似的,胸大得能让你眼珠子夺眶而出——的确是世界级大波。

平时妈上床睡觉之后,拉法就偷偷地把妮尔达领进我们家地下室的卧房,两人在收音机节目的伴奏下做爱。他俩也只能让我跟他们一起待在地下室,因为要是妈发现我在楼上沙发上过夜,非把我们仨的皮剥了不可。再说我可不能在外面灌木丛里睡觉,所以也就只能这样了。

他俩做的时候,拉法倒是一声不吭,只会呼哧呼哧喘气。妮尔达叫得就厉害了。似乎在整个过程中,她一直在努力憋气,免得嚎出来。听她的叫床声真是让人抓狂。妮尔达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她过去可是最文静的女孩之一。那时的她总是用长发遮住脸颊,看《新变异英雄》注,而只有望着窗外的时候,她的眼睛才会直视前方。

那时的她还是个小孩子,胸部还没挺拔起来,乌黑的头发还是顽皮孩子们在公交车上捣蛋时拉扯的目标,而不是男人在黑暗中爱抚的对象。新的妮尔达穿着弹力裤和铁娘子乐队注的衬衫;她已经离家出走,流落到了一个团体家庭注;她已经和托尼奥、奈斯托尔,还有从帕克伍德注来的小安东尼上过床,那些家伙年纪都比较大一些。她也常跑到我们家过夜,因为她讨厌她妈——那个本地闻名的臭酒鬼。早上,她总是抢在我妈醒来之前溜出去,然后在公交车站等着,装模作样,好像是从自己家里过来的那样,衣服也没换,头发油腻腻的,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个下流货。她等着我哥哥,也不和别人说话,当然也没人肯搭理她,因为她一直是那种木木的、有点脑残的女孩,你要是和她搭上腔,她肯定马上就哇哩哇啦地讲上一大堆无聊故事,唾沫星子能把你淹死。如果拉法不想上学,她就在我们家附近一直等到我妈去上班。有时我妈前脚刚走,拉法就把妮尔达拉进屋去。有时他睡过了头,她就在街对面等着,用小石子在地上拼摆字母,打发时间,直到她能看见拉法穿过起居室。

妮尔达的嘴唇很厚,看上去傻乎乎的,长着一张可怜兮兮的大圆脸,皮肤也干巴巴的。她总是一边往皮肤上搽润肤液,一边骂着那个把这糟糕皮肤遗传给她的黑皮肤老爸。

她似乎永远在等我哥。夜间她会来敲门,我给她打开门,然后我们俩就坐在沙发上,等拉法回来——他要么是在地毯厂干活,要么是在体育馆锻炼。我会把自己最新的漫画书拿给她看,她会把眼睛凑上去读,但拉法一露面,她就一下子把漫画书扔到我腿上,扑进他的怀抱。我想你,她会用小姑娘腻歪人的腔调对他这么说。这时拉法会开心地大笑起来。你真该看看他那阵子的模样:脸上骨头突出得好明显,瘦得跟圣徒似的。这时妈妈的房间门打开了,拉法从妮尔达的怀抱里脱身,像个牛仔似的大摇大摆地走过去问,老妈,有吃的吗?当然有咯,妈妈一边摸索着戴上眼镜,一边说。

我们所有人都爱他,只有像他那么帅气的黑小伙儿才会处处讨人喜欢。

有一次,拉法下班比较晚,我和妮尔达一起在屋里单独待了很长时间。我问她那个团体家庭的情况。那时候离学期结束只剩三周了,所以大家都进入了无所事事的阶段。我当时十四岁,正在第二遍读《达尔格伦》注。我自觉智力超群;但如果能拿这智商换一张还算说得过去的帅脸,我连一秒钟都不会犹豫。

那儿还挺酷的,她说。她拉扯着露背小背心的前端,让胸部透透气。伙食很糟糕,但那边有很多帅哥。他们都想要我。

她开始咬指甲。我走后,就连那儿的工作人员也打电话找我。

拉法追妮尔达的唯一原因是,他的上一个固定女朋友回圭亚那去了——那是个非洲裔和印度裔混血的姑娘,两道眉毛连成一条线,皮肤娇嫩可人——而恰好此时妮尔达主动来腻歪他。那时她从团体家庭回来才几个月时间,街坊里已经人人都知道她是个骚货了。城里不少多米尼加女孩都被家里管得死死的——我们在公交车上、学校里,也许还有帕斯玛注能看见她们,但是大多数家长都很清楚,咱这些在大街上游荡的小流氓都是些什么货色,所以不准他们的宝贝闺女和我们玩。妮尔达不属于这一类体面人家的姑娘。那些年里,我们把她这种人称为“棕皮垃圾”。她母亲是个下三滥的醉鬼,老是和她那些白人男朋友在南安博伊注瞎逛,总不管女儿,所以妮尔达想和谁混,就和谁混。老有人开车在她身边停下,好勾搭她。我还不知道她已经从团体家庭回来了呢,就有个住在街后公寓的老黑鬼把她包养了下来。他拢共操了她差不多有四个月时间,我送报纸的时候常能看见他们开着他那辆锈迹斑斑、破破烂烂的太阳鸟汽车注四处晃荡。那老不死的看上去简直像千年老妖,但他有自己的车,有一大堆唱片,还有在越南打仗时留下的照片集子,而且还舍得花钱给妮尔达买新衣服,好换下她以前总爱穿的破烂玩意儿,所以妮尔达被他骗得滴溜溜转。

我对这老黑鬼恨之入骨,但在男女关系这方面,你说啥妮尔达都听不进去。我有时会问她,你们家那个老鸡巴怎么样啦?她会气得七窍生烟,一连几天都不肯跟我说话,然后我会收到她写的这个条子:我希望你尊重我家男人。我会这样回:随便。后来那老东西销声匿迹了,没人知道溜哪儿去了,这种事在咱这个社区也算家常便饭了。一连几个月,她就在帕克伍德的好多男人之间周旋,像个皮球似的被踢来踢去。周四是我买漫画书的日子,每逢这天她就跑来,看我买了些什么新书,然后向我大倒苦水,说她的日子过得多么惨。我们就一直这么坐到天黑,这时她的传呼机就嘀嘀嘀响个不停,她瞅瞅那小屏幕,说,我得走啦。有时我能把她拖住,一把拉回到沙发上来,然后我们就在那儿坐上好长时间。我呢,在等她爱上我,她不知道在等啥。但有的时候她会一脸严肃。我得去看我老公,她会这么说。

有这么一个买漫画书的日子,她看见了我哥刚跑完五英里回来。那时候拉法还在玩拳击,身上伤疤累累,胸膛和腹部肌肉一块一块,鼓鼓的,简直像是佛列兹塔注画出来的。他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穿着短得荒唐的短裤和轻薄得连个喷嚏都挡不住的小可爱背心,露出了一截肚皮。他对她笑了笑,她就严肃起来,窘得要命。他叫她去弄点冰茶给他,她说,你自己弄。你这是在我家,他说,你他妈的就得干点活,我们又不能白养着你。然后他去洗澡,前脚刚走,她就在厨房里开始搅拌冰茶了。我叫她别干,她说,没事儿,我自己还想喝呢。后来我和妮尔达把冰茶喝了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