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2/5页)

“可是,那另一个男人怎么办?”她问。

“那很重要吗?那些事会很影响咱们吗?你在德国有过情人,现在不是挺好吗?几乎没什么嘛!对我来说,我们生活中的这些小动作和小小的关系并不那么重要。它们说过去就过去了,现在在哪儿呢?昨天的雪在什么地方?【5】重要的是一生中持久坚持下来的东西。我自己的生活对我来说就至关重要,因为它经过了长久的延续和发展。可那些偶然发生的关系有什么了不起的?特别是那些偶然发生的性交!如果人们不去荒唐地夸大性交,那不过就像鸟儿的交尾,过去就过去了。本来就应该这样,有什么大不了的!重要的是终生厮守的伴侣关系。天天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一二次苟合。你和我结合了,不论发生了什么都不会把我们分开。咱们各自习惯了对方。习惯在我看来比偶尔的快感还要重要。长期、缓慢地持续下来的东西,我们就按照这种习惯生活,而不是凭着任何偶然的冲动。一点一滴,生活在一起,两个人就融为一体了,两人之间会产生说不清道不名的振颤,相互影响对方。这就是婚姻的秘密,而不是性,至少不是性的简单官能作用。你和我在婚姻中交织为一体了。如果我们恪守这个婚姻,我们就应该能够安排这桩性事,就像安排看牙医一样,因为命运让我们肉体上出了毛病。”

康妮坐在树桩上惊诧地听着这番话,听得害怕起来。她说不清克里福德是对还是错。她爱过麦克里斯,她这样对自己说。但这场恋爱不过是她与克里福德婚姻中的一次出行度假,短暂地离开这五年的苦难和坚韧中长期缓慢形成的亲昵关系。或许人的灵魂需要多次出行度假,这是不容否认的。但度假的关键是你还要回家。

“难道你不在意我生的是谁的孩子吗?”康妮问道。

“为什么呢,康妮?我应该相信你有维护体面和选择的自然本能。你肯定不会让哪个坏家伙碰你的。”

这时康妮想到的是麦克里斯!他绝对是克里福德认为的那种坏家伙。

“不过在坏家伙的看法上,男人和女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她说。

“不。”他说。“你会考虑到我。我不相信你会考虑接受一个对我完全冷酷无情的男人。你的良心不会允许你这样做的。”

康妮沉默了。逻辑上这是不可理喻的,因为这话绝对是不合逻辑的。

“你希望我如实告知你吗?”她问道,颇为小心地朝上瞟了他一眼。

“千万别,我最好不知道。不过你肯定同意我的话,就是说与长期共同的生活相比,偶然的性事毫无价值。你是不是认为,一个人可以把性事放在比长期生活的需求次要的位置上?既然我们不得不那样,那就利用它一下也好。不过,这些短暂的快活重要吗?生命的整个问题难道不是在岁月的长河中逐渐地培养一个完美的人格并过一种完整的生活吗?人格分裂的生活是毫无价值的。如果缺少性事会让你感到人格分裂,那就出去闹一场恋爱。如果没有孩子会让你感到分裂,那就尽你的可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做这些事都是为了你过一种完整的生活,它能让你长久地生活在和谐之中。你和我就可以共同完整和谐地生活,你不认为是这样吗?我们调整自己去适应那些必须的东西,同时将这种调整与我们稳定的生活成为一体。你同意我的话吗?”

康妮让他说的有点惊呆了。她知道他是对的,在理论上。可当她真正想到跟他一起度过的稳定生活,她就游移了。她命中注定就要继续把自己的一生都融进他的生命中吗?难道就没有别的了吗?

难道只能这样?她要安心地与他编织一个稳定的生活,编成一件织物,不过也可能织进一朵偶然的冒险之花。可她怎么知道明年她的感觉如何?谁能知道呢?谁又能说个肯定的“是”字?那以后的一年又一年呢?那小小的“是”字如同一缕游丝!为什么要让那个蝴蝶般飘忽不定的词儿所左右着?当然了,它会飘走,消失,随之而来的将是别的“是”与“不是”,就如同飞逝的蝴蝶。

“我觉得你说得对,克里福德。至少目前我同意你的话。可是生活可能会变的面目全非呢。”

“那么在面目全非之前你是同意的了?”

“哦,是的。我想我同意,真的!”

她看到小径上跑出来一只棕色猎犬,猎犬耸着鼻子朝他们看着,抖着绒毛,低声吠着。随之一个背着枪的男人迅速大步赶上,脚步轻轻地跟着狗闪出来,朝他们这边看着,似乎是要攻击他们。看清楚以后他停住了脚步,敬了个礼,转身向山下走去。那是新来的猎场看守,可他却把康妮吓着了。他猛地出现,简直是吓人。她就那么看见了他,似乎是从什么鬼地方猛然出现的一种威胁力量。

那个男人身穿深绿色的棉绒衣,打着老式绑腿,红脸膛,红胡子,目光冷漠,快步朝山下走去。

“麦勒斯!”克里福德叫道。

那人稍微转了转头,迅速敬了个礼,那是一个军礼!

“你能把椅子转过去,再推一下吗?那我就好办了。”克里福德说。

那男人马上把枪挎在肩上,走了上来,步子仍旧快得出奇,可脚步却很轻盈,似乎是想隐藏自己不让人看见。他中等个儿,偏瘦,表情沉静。他并没有看康妮,眼睛只看轮椅。

“康妮,这是新来的看守麦勒斯。你还没有同夫人说过话吧,麦勒斯?”

“还没有,先生!”那人不动声色道,像是早就准备好了似的。

那人站起身时摘下帽子,露出一头近乎金色的密实头发来。摘了帽子,他的模样算得上英俊。他的眼睛直视着康妮的眼睛,一点也不害怕,目光冷漠,似乎他是想看清她的长相。这目光令康妮羞赧。她向他羞涩地垂下头,他则把帽子换到左手上,冲她轻轻地鞠了一躬,那架势很像个绅士,但什么都没说。他就那么手拿着帽子一动不动地站着。

“你来这里有一段时间了吧?”康妮问他道。

“八个月了,太太——夫人!”他平静地改口。

“喜欢这儿吗?”

她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眯了起来,打趣或者说是无礼地说:“哦,是的,谢谢夫人!我在这儿土生土长——”

说完他又轻轻鞠个躬,转过身去,戴上帽子,走过去抓住轮椅。他说最后几个字时,拖着浓重的土腔,或许是故作嘲讽吧,因为前面的话一点土音都没有。他或许算个绅士。无论如何他是个怪人,聪明但不合群,孤独但心里有数。

克里福德发动起小小的马达,那人小心翼翼地转过轮椅,将它对着蜿蜒没入黑暗榛树丛的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