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4/4页)

有些东西是无法奸污的。你无法奸污一条沙丁鱼。很多女人很像一条沙丁鱼,有的男人亦如此。可大地!

雨渐渐住了。橡树林里不那么黑了。康妮想走,可她还是坐着不动。她感到冷了,可她内心的反感造成了巨大的惰性,让她呆着不动,几乎像瘫痪了一般。

奸污!一个人居然在没有接触的情况下受到奸污!字词僵死直至污秽,观念僵死直至令人痴迷,这些都可以将人奸污。

这时跑来一只湿漉漉的棕毛狗,它不吠,只是翘着湿漉漉的尾巴。那男人尾随而来,他穿着黑色雨布外衣,样子像个出租车司机,脸色有点发红。康妮感到他看到她时有点收住了疾速的脚步。她站起身,粗木头廊檐下只有很小一条干爽的地方。他无言地行个礼,缓缓靠近。康妮开始向后退缩着。

“我这就走。”她说。

“你是等着进屋儿吧?”他问,不看她,只看着小屋。

“不!我只是在廊下避雨。”她沉静但很矜持地说。

他看看她,她看上去身上发冷。

“克里福德男爵莫有别的钥匙呀?”他问。

“没有!不过没关系。我可以在廊下坐坐,淋不着的。再会!”

她讨厌他大讲土话。

他紧紧盯着她离去的背影。紧接着拉起上衣,从裤袋里掏出小屋的钥匙冲她说:“没准儿你拿着这把钥匙更好。我得琢磨别的法子养小鸡子了。”

她看看他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我是说没准儿我能找着别的什么地界儿养小鸡子。要是你想在这儿呆着,你就不乐意我老在这地界儿倒腾来倒腾去的瞎忙乎。”

她看着他,大概其猜中了他土话里的意思。

“你为什么不讲标准英语呢?”她冷漠地问。

“我!我觉着我说的就是标准英语。”

康妮生气了,半天不说话。

“你要是想要这把钥匙,就拿着呗。没准儿我最好明儿个再给你,等我先把屋儿里乱七八糟的家什给清喽。那样儿成不?”

她更生气了。

“我不是要你的钥匙,”她说,“我也不想让你清理任何东西。我一点也不想把你赶出你的屋子,谢谢!我只是想有时候来这里坐坐,就像今天这样。我完全可以就坐在廊檐下。所以你别再提钥匙的事了。”

他又用那双恶意的蓝眼睛看了她一眼。

“这话儿怎么说的,”他仍讲着浓重的方言,但语速慢了下来,“夫人来小屋儿我欢迎,钥匙什么的都随夫人用。就是吧,年年儿这个时候我得张罗着孵小鸡儿,得里里外外忙活着照看它们!冬天我用不着怎么到这地界儿来。就是一开春儿,克里福德男爵要打山鸡了——夫人你——来了吧,怕是不乐意看我瞎转磨。”【9】

她听着他说话,暗自感到惊诧。

“我为什么不喜欢看见你在这里呢?”她问。

他好奇地看看她。

“碍手碍脚的呗!”他简单地说了一句,但这就够了。她听了脸刷地就红了。

“那好!”她最后说。“我不会给你添麻烦。但我不觉得坐在这儿看你照顾雏鸡有什么不好。我喜欢那样。不过既然你觉得干扰你了,我就不会来了,别怕。你是克里福德男爵的猎场看守,不归我管。”

这句话说得令人费解,她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说。说了也就说了。

“不,夫人。这是夫人你的小屋儿。什么时候想来就来,您也可以提前一个礼拜通知辞了我。只是——”

“只是什么?”她不解地问。

他把帽子往上推了推,样子有点奇怪和滑稽。

“只是,你想一个人在这里呆着,你来了,我就不来瞎忙乎了。”

“为什么?”她生气地说。“你不是个文明人吗?你以为我会怕你吗?我为什么要盯着你,在乎你在不在这儿?这事重要吗?”

他看着她,脸上露出恶意的笑,说:“不重要,夫人,一点儿都不重要。”

“那为什么又——?”她问。

“要我为夫人您配另一把钥匙吗?”

“不,谢谢,我不要。”

“反正我会再弄一把的。最好有两把钥匙。”

“我觉得你挺无礼的。”康妮说着脸红了,呼吸有点急促起来。

“不,不!”他赶紧说。“可别那么说呀!不,不,我压根儿没那意思!就是寻思着你会来,我该清出去。那活儿可够受的,另起炉灶么。要是夫人不在意我,那就好。这是克里福德男爵的屋子,夫人您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呗。怎么着都行,只要夫人喜欢,只是别在意我东忙西忙的,我得干活儿。”

康妮离开了,全然莫名其妙。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受了侮辱或者是不是受到了巨大的冒犯。或许那男人的意思的确是说他以为她想让他避开。还以为她做梦都想这事呢!还以为他自己有多重要呢,就他那个愚蠢的样子。

她回到家,脑子挺乱,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感觉如何。

注释

【1】 见弥尔顿《失乐园》,第三章,41—42行。

【2】 此句出自史文朋的诗。

【3】 “你们必须再生”见《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七节。“我相信肉体的复活”,见《使徒信经》。“一粒小麦掉进土里,除非死了才会发芽”是对《约翰福音》第十二章第二十四节的释意。

【4】 史文朋的诗,意指耶稣。

【5】 罗马神话中宙斯和迪米特的女儿,采花时被冥王哈德斯掠到冥府,只能在每年春天回到地上,因此也被看作是春女神。劳伦斯经常在作品里提到她。

【6】 押沙龙是大卫王的三子。他试图组织人反抗父王,失败后企图骑马逃走,但他的长发被树枝缠住,未能逃走,后被大卫手下人所杀。见《撒母耳记》第十三至十九章。

【7】 指印度和阿富汗交界的地区,常年战事不断。

【8】 劳伦斯的家乡在诺丁汉郡与达比郡交界的地方,但本地人都讲达比郡方言。——译注

【9】 这一章说明作为猎场看守麦勒斯的工作性质的一部分是饲养山鸡供主人狩猎用。——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