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二天早晨九点,仆人用托盘端着一杯巧克力走进来,然后拉起了百叶窗。道林睡得很安静,身体向右侧着,脸枕在一只手上,他看起来就像一个玩耍或读书累了的孩子。

仆人碰了道林的肩头两下,他这才醒过来。他睁开眼,嘴角浮起一丝笑容,好似还沉湎在刚做过的美梦之中。不过,他根本没做什么梦,没有什么快乐或痛苦的幻象来扰乱他的安眠之夜。年轻人微笑并不需要理由,这也是青春最主要的魅力之一。

他转过身,伏在自己的胳膊上,小口喝着巧克力。十一月柔和的阳光淌进屋子。天空晴朗,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暖融融的气息,好似五月的早晨。

慢慢地,昨晚发生的事踏着血迹斑斑的步子悄悄潜入他的大脑,重现在眼前,清晰得可怕。他回忆起了昨晚所经受的一切,不禁皱了皱眉,他内心又泛起了当初杀掉坐在椅子上的霍华德时所产生的那奇怪的憎恶感。他的情绪冷静下来。那个死人还静静地坐在那儿,此刻也在阳光下了。这多么可怕啊!这种令人厌恶的事应该发生在黑夜,而不是白天。

他觉得如果自己凝神细想所发生的那一切,他会生病,或者发疯。有些罪恶的魅力不在于实施犯罪本身,更在于事后的回忆;有些奇怪的胜利,满足的是自尊,而不是感情,它能增强智力的愉悦感,而且比它们曾经带给,或能够带给感官的任何快感都更大。但昨晚的事不属于这些,得把它逐出脑际,用鸦片麻醉,再把它掐死,以免作茧自缚。

钟响了,九点半。他用手扶了扶额头,匆匆起身穿衣。他今天比平时穿得更讲究,还特意选了领带和别针,戒指更换了不止一次。吃早饭他也花了不少时间,尝了各色菜品,还与男仆谈了谈想给塞尔比庄园的仆人做些新制服的事。浏览一遍信件,其中一封信,他看了微微笑,另有三封信让他厌烦。有一封他看了几遍之后脸上露出一丝不耐烦,就把信撕了。“女人的记忆真是可怕的东西!” 亨利勋爵也这么说过。

喝完一杯清咖,他用餐巾慢慢地抹了抹嘴,示意仆人候着。他走到桌边坐下,写了两封信。一封放进口袋,另一封交给了仆人。

“送到赫特福德街152号,弗兰西斯。如果坎贝尔先生出城了,那就弄清他在什么地址。”

仆人一离开,他就一个人点上一支烟,在一张纸上画了起来。先是几朵花和一些建筑,然后画人像。猛地,他发觉自己画的每一张脸都与巴兹尔·霍华德酷似。他皱起眉,起身走到书架旁,随意抽出一本书。他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再想过往之事。

他四肢舒展地在沙发上躺下,看了看这本书的扉页。这是戈蒂耶的《珐琅与雕玉》,是夏庞蒂埃的日本纸版本,配以雅克玛的蚀刻版画,黄绿色的皮革装帧,缀有镀金格子和石榴图案。这本书是阿德里安·辛格尔顿送给他的。他一页一页地翻着,有首诗关于拉塞内尔[1]的手。那双冰冷泛黄的手“残留着罪恶的痕迹”,长满红色的细毛,有“农牧神的手指”。他看了一眼自己白皙尖细的手指,不禁轻轻地哆嗦了下。他接着往下翻,看到了写威尼斯的几节可爱的诗:

白里透红的胴体灿然一现,

酥胸水滴,犹如珍珠,

亚得里亚海里的维纳斯,

伴着五彩的乐声,浮出水面。

碧波翻腾,掀起苍穹,

如圆硕的乳房高耸,

和着节奏完美的乐章,

叹出爱的气息。

一叶轻舟泊岸,

缆绳吻上栓柱。

在玫瑰色的门前,

我踏上大理石阶。

多么精妙的诗!阅读时仿佛置身于银首帘垂的黑色小船,漂在这座粉红的珍珠般城市的绿色河道上。道林觉得,这一行行诗句如同破浪驶向利多岛的船后泛起的青蓝色直线。诗中闪烁的色彩让他想起那些彩色脖颈的鸟儿,它们常常盘旋在蜂房般的钟楼周围,或是姿态优雅地在沾满灰尘的昏暗拱门下踱步。他半闭着双眼,靠在沙发上,一遍又一遍地吟着:

在玫瑰色的门前,

我踏上大理石阶。

整个威尼斯都在这两句诗里。他想起在那儿度过的一个秋天,还上演了一段疯狂而快乐、做了不少傻事的奇妙爱情。浪漫之事处处皆有。但威尼斯,就像牛津一样,会为浪漫之事留下背景,而对真正的浪漫而言,背景就是一切,或者说几乎是一切。巴兹尔和他曾在那里共度过一段时光,巴兹尔还迷上了丁托列托[2]。可怜的巴兹尔!死得太惨了!

他叹了口气,又拿起书,竭力要忘掉刚才想的事儿。他读到在士麦那,燕子们在小咖啡馆飞进飞出,朝圣者坐在那儿数琥珀念珠,裹着头巾的商人抽着饰有流苏的长烟杆,严肃地交谈着;他读到立于协和广场的方尖碑,在这个孤独的没有阳光的流放之地,它淌下花岗石的眼泪,渴盼回到荷花遍布的炎热的尼罗河,那里有狮身人面像,有玫瑰红色的朱鹭和长着金爪的白秃鹫,还有小绿玉眼的鳄鱼在冒着蒸汽的绿色烂泥潭中爬行。他陷入了沉思,戈蒂耶的诗句从留有吻痕的大理石里听到了音乐,把奇异雕像比作女低音,这“迷人的怪物”现卧于卢浮宫的斑岩厅。但不一会儿,书从他手中掉下,他紧张起来,一阵强烈的恐惧袭遍全身。要是艾伦·坎贝尔已经离开英国怎么办?等他回来可能需要好几天。或许他会拒绝过来。那时他该怎么做?每一刻都生死攸关。

五年前,他们曾是密友——实际上几乎形影不离。后来,这种亲密戛然而止。现在他们在社交场合碰到,只有道林·格雷对他笑,艾伦·坎贝尔从不回笑。

艾伦·坎贝尔个极其聪明的年轻人,虽然他不大会欣赏视觉艺术,对诗歌仅有的那一点点美感也完全是从道林·格雷那儿学来的。他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科学上。在剑桥大学时,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实验室里,并在“自然科学荣誉学位考试”中名列前茅。实际上,他至今仍致力于化学研究,还有一间自己的实验室。他常常一整天都把自己关在里面,惹得母亲很生气,因为她隐约觉得化学家只是个开药方的,而她一心要让他去竞选议员。然而,他音乐上也很有造诣,小提琴和钢琴的演奏比大多数业余爱好者都要专业。事实上,最初正是音乐把他们拉到一起的——音乐,以及道林·格雷那难以名状的吸引力。道林看似可以随时施展这种魅力,但其实他通常并不是有意的。他们是在伯克希尔夫人家里认识的,鲁宾斯坦当晚在那里演出。自那以后,人们总能在歌剧院,或者任何有上好音乐演出的地方,看到他们。他们的亲密关系持续了十八个月。坎贝尔通常不来皇家塞尔比庄园就来格罗夫纳广场这里。对他而言,就像许多其他人一样,道林·格雷是生活中一切奇妙和迷人的典型。没人知道两人之间是否发生过争吵。但人们突然议论说,他们见面时几乎不说话了,而且似乎不管什么聚会,只要道林·格雷在场,坎贝尔就都早走。坎贝尔也变了——有时忧郁得奇怪,似乎不再爱听音乐,也不再演奏了,他托辞说一心研究科学,没多余时间练琴。当然这也是事实。他对生物的兴趣似乎日益浓厚,有一两次,他的名字还出现在了与某些奇怪实验相关的科学评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