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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范・霍珀夫人不是个市侩小人,我今天的生活不知会是个什么样子。

想起来也滑稽,我的生活历程竟息息依赖于她的品质。她的猎奇心是一种疾病,几乎成了怪癖。起初我感到震惊,窘迫得不知所措。我亲眼看见人们在背后嘲笑她,她一进屋大家便慌忙溜走,甚至不惜躲入楼上走廊的服务员专用门,弄得我就像替罪的小厮一样,为我的主人承担痛苦。多年来,她一直是蔚蓝海岸旅馆的常客,除了打桥牌,还有一个如今在蒙特卡洛已臭名远扬的消遣,那就是和有身份的人攀朋结友,即使那些人她只是在邮局隔着老远见过一面。她会想出个点子来先把自己介绍一番,往往未待猎物嗅出危险,她便已经发出邀请,要对方到她的房间做客了。她进攻的方式直截了当,出其不意,很少有人能逃得脱。在蔚蓝海岸旅馆的休息室里,她堂而皇之地占着一张沙发,那儿地处前厅与餐厅甬道的正中间,每次吃过午饭或晚饭她都到那儿喝咖啡,来往的客人都必须打她面前经过。有时,她把我作为吸引猎物的诱饵,不管我愿意与否,派我穿过休息室给一位客人捎口信、借书报,或者打听哪家商店的地址,由此便可以突然地为我们交上一个共同的朋友。那情形看起来,仿佛必须用名人填她的肚子,就像用勺子喂病人吃果冻一样。她也喜欢结交。凡是名字上过闲话栏的人,以及作家、艺术家、演员之流,甚至就连那些平庸之辈,她只要在书报上看到过,便要紧追不舍。

不管事情已过去多少个年头,我迄今仍记得那个难忘的下午出现的情况,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当时她坐在休息室里自己所喜爱的那张沙发上,心里盘算用什么方法进攻。她神情局促,用长柄眼镜磕打着牙齿,一看就知道在权衡种种可能性。她匆匆地吃了餐后水果,连甜食也没顾得上享受,我清楚她是想赶在那位新来的客人之前把午饭结束掉,好到他必经的路上恭候他。她蓦地把脸转向我,一双小眼睛闪闪发光。

“快到楼上去找找我外甥的那封信。你该记得,就是他度蜜月时写的那封,里边附有照片。赶快把它给我拿来。”

我看出她已成竹在胸,准备用外甥作进身的阶梯了。我痛恨自己在她的计划中扮演的角色,萌发这种心情已非止一次了。我就像是魔术师的助手,专门提供道具,然后便一声不响地守候一旁,等着主人发号施令。这位新来的客人绝不会欢迎别人的干扰,对此我深信不疑。范・霍珀夫人十个月前从日报上零零星星收集了些关于他的传闻,便贮藏在记忆里以备将来之用,方才在饭桌旁对我吐露了片言只语。我尽管年轻无知,不谙世故,可是却能想象得出来,这样突然地闯入他孤寂的生活,一定会惹起他的憎恶。至于他为什么偏偏要到蒙特卡洛的蔚蓝海岸旅馆来,并不关我们的事,那是他自己的问题,除范・霍珀夫人之外,任何人对此都能够理解。她不懂得怎样处事才为得体,行为举止有欠斟酌,因为飞短流长是她的生活支柱,所以必须对这位陌生人进行研究分析。我在她桌子上的文件夹里找到了那封信,稍微逗留了一会儿,然后才下楼返回休息室。我荒唐地认为,这样做可以多给他几分钟宁静的时间。

我希望自己有勇气从服务员的楼梯下去,绕路到餐厅,告诫他有人埋伏在半路等他。可是,社会习俗对我的影响太强烈,再说我也不知怎么对他讲好。我无计可施,只好去坐到范・霍珀夫人身旁我平时的位子上,看着她像个得意洋洋的大蜘蛛一样,在那个陌生人的周围编织天罗地网。

我这一趟用去的时间比我想象的长些,因为我回到休息室时,发现他已经离开了餐厅,原来范・霍珀夫人唯恐失去他,便等不及拿到信,靠自己的力量涎着老脸作了自我介绍。此刻,他甚至坐在了她身旁的沙发上。我径直走到他们跟前,一言不发地把信给了她。他立刻站起身,而范・霍珀夫人因计谋得逞显得满面红光,朝我这边不经意地挥挥手,含混不清地介绍我的名字。

“德温特先生跟我们一起喝咖啡,你去让侍者再端一杯来。”她说话的语气非常傲慢,好让他知道我的地位。那意思是说,我是个无关紧要的小丫头,谈话时没必要让我介入。每当她想炫耀自己的身份时,总是以这种口气讲话。她为我作介绍的方式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有一次别人错把我当成了她的女儿,这让我们俩都非常尴尬。她的无礼态度是想向客人表明,完全可以对我置之不理。于是,女士们常常只是冲我点点头,算作打招呼,她支我走开,这下男士们就会大大松口气,情知可以舒服地坐回到椅子上,不再为失礼有所顾忌。

所以,看见这位新来的客人一直站在那里,并招手唤来了侍者,我就难免感到惊奇了。

“恐怕得违背你的意思了,”他对范・霍珀夫人说,“我请你们俩陪我喝咖啡。”未等我弄清是怎么回事,他便在我平时坐的那把硬椅子上坐下,而我则坐在了范・霍珀夫人旁的沙发上。

她一时显得有些恼怒,因为这种坐法不符合她的意思,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把肥大的身躯竖在我和桌子之间,冲他的椅子探过身去,急切地大声讲着话,一边还挥动着手里的那封信。

“要知道,你刚一进餐厅我就认出了你,”她说,“我当时心想,‘哇,这是比利的朋友德温特先生,我得让他看看比利和他的新娘度蜜月时拍的照片。’瞧,就是这些照片。这是多拉,长得很可爱,你说是吗?杨柳细腰婀娜多姿,一双大眼睛楚楚动人。这是他们在棕榈滩晒日光浴。比利爱她爱得发疯,这你可以想象得出来。当然,他在克拉里奇饭店举办舞会时,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而他还未结识她哩。我敢说,你一定记不得我这样一个老太婆了。”

说话时,她还挑逗性地瞟了他一眼,一口白牙闪闪发亮。

“恰恰相反,我把你记得很清楚。”他说。接着,未等她把他拉进圈套,陪着她一道回忆见面时的情景,他已把烟盒递了过去,点烟让她暂时张不开口。

“我觉得我并不喜欢棕榈滩。”他一边说,一边吹熄了火柴,我扫了他一眼,觉得他要是到了佛罗里达,一定显得很不相称。他属于十五世纪高墙圈起的那种城市,那儿有狭窄的鹅卵石铺就的街道和细细的尖塔,城里的居民穿着尖头鞋以及绒线长筒袜。他的面孔诱人,敏感,带着一种奇特的、难以言喻的中世纪味道,使我想起了记不清是在哪个画廊看到过的一幅无名绅士的画像。倘使剥掉他身上的英式花呢西装,给他换上一套黑衣服,领口和袖口镶着花边,他就会成为画像上的一个久远年代的人,痴呆呆俯视着我们这些现代人。在那个久远的年代里,人们夜间穿着斗篷,站在古老门庭的阴影里;到处可见狭窄的楼梯和阴暗的地牢,黑暗中传来窃窃低语声;那是一个刀光剑影的年代,一个沉默寡言、温文尔雅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