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体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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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卷本《中国古代金银首饰》的后记里,作者扬之水谈到这本书和先前出版的《奢华之色:宋元明金银器研究》之间的关系:“本书是《奢华之色》卷一、卷二的补充修改本,就时代而言,前面新增两汉至隋唐,后面新增清代,此外,图例的增补与更换占了很大篇幅。”记得《奢华之色》出版时,在北京曾举办过高规格的学术恳谈会,并有全文笔录在坊间流传,其中与会学者从考古学、艺术史、物质文化史等诸多方面对作者成就的细致阐发,可以说是题无剩义,可以原封不动地拿来作为《中国古代金银首饰》的赞辞。但进一步而言,倘若我们当真相信了作者所谓“补充修改本”的谦逊说法,以为这部新书仅仅是在旧著基础上的一些资料和图例的扩展,并且重复一些已有的赞美,那我们或许又会小瞧了作者数十年如一日的心力所向。

尚刚曾经以老朋友的身份批评《奢华之色》太“名物”,没有充分显示器物发展的脉络、演变的成因,以及地域差异上的考量,比如元朝金银器中显著的南北区别,等等。如今对照《中国古代金银首饰》,可以看出不少基于此种批评的结构调整,但依旧尚有一种倔强的坚持。扬之水在接受媒体有关新书的访谈时就说:“比如草原金银器这一部分,我觉得这是必须专门下功夫的。这一方面我其实也搜集了好多材料,但是材料那么多,还得慢慢消化,尤其草原文明跟西方的联系比较多,好多域外文明的因素,这些你不弄透了不敢写。所以我的书里这些部分基本没涉及,我在序言里也说了,‘它不是一部中国古代金银首饰史,而是关于中国古代金银首饰的我所知、我所见’……草原金银器的部分我多半是经眼,而没有机会‘上手’,我希望是尽可能上手,你得看它正面、背面,看它整个结构、图案,那样你才敢说话。在考古报告中,关于金银首饰,通常是按照今人的理解给定一个名称和几句描写,注明长若干厘米,作为考古报告,至此它的任务已经完成。对于我来说,考古报告结束的地方,正是我的起点。比如《上海明墓》中提到的首饰,我是到上海博物馆库房里,拿着放大镜颠来倒去一一看过,才敢形容它,光看报告,看一个不清楚的图哪敢说话?即便考古文博界的朋友提供了清楚的照片,也还要争取机会亲眼看一看才能够心里有底。所以我总是强调一定要经眼或者上手了才行,哪怕没称你也知道分量,得有这么一个感觉。”(《扬之水:面无奢华,心有足金》,《新京报》2014年12月27日)

对于“我所知,我所见”的自我界定,以及对于“上手”这样的实感经验的强调,这里面不单单是所谓学者式的谦逊与严谨,至少对我而言,更具启迪性的,其实是一种思维上的差异。在美术史家与《中国古代金银首饰》作者之间的这种差异,有点接近于列维-施特劳斯在一篇著名文章里所提到的,科学家与修补匠的差异。相较于科学家的基于概念和结构的思维方式,修补匠首先更关注的,会是手头究竟拥有哪些可以使用的零件,他的思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地限于这些虽不充分却完全被自己掌握的零件之中。按照施特劳斯的说法,修补匠总是通过那些作为介质的具体和有限的事物去说话,修补匠可能永远完成不了什么无中生有的开创性设计,但他总是把与他自身有关的某种东西置于设计之中。

在扬之水的《中国古代金银首饰》中,诸如一支玛瑙荷叶簪、一颗金累丝镶玉灯笼耳坠,或是一枚秋胡戏妻图样的双转轴金戒指,它们首先都不是作为某种艺术史和造型演变史的材料、某种考古学和历史理论的证据而存在的,它们首先就是自身,就是一个个的名,而最迫切的事,是认出这些指向自身的名,并将它们呈现得完全。

式样最为特殊的一件,是江西南昌青云谱京山学校出土的金累丝蜂蝶赶花钿。此原为主题一致的头面中的三件,其中金镶宝蝶赶花簪成对,前面已经举出。花钿用九厘米长的窄金条做成一道弯梁,素边丝掐作牡丹、桃花、杏花和两对游蜂、一只粉蝶的轮廓。薄金片打作蜂蝶的躯干,花心、花瓣、翅膀平填细卷丝,然后分别攒焊、镶嵌为一个一个小件。七朵花用细金丝从花心或花瓣里穿过去然后系于弯梁,蜂蝶便轻轻挑起在花朵上而姿态各有不同,粉蝶是正在采花的一刻,游蜂是敛翅将落而未落的瞬间。弯梁背面接焊扁管,今存两个,但原初似为两对。它的独特在于结合了传统步摇的做法而做工格外精细,用金银珠宝竟也填嵌出如此纤丽轻盈的翠色幽香。

(《中国古代金银首饰》第526页)

这样的白描文字,似易实难,因里面全然都是具体的名词和动词,又因为准确,所以并没有多少饰词和喻词存在的必要,它们始于对具体事物进行的精细研究,又经过作者的反复锤炼。我们仿佛被作者拉着坐在那些无名老工匠的身边,目睹他们怎样把大地上的细碎材料耐心打造成人世的作品。这是需要沉静下来才能进入的文字,这文字本身亦有一种迥异于当下时文的“持久的古典趣味”,使人沉静,也教人如何沉静。

更何况,这些精细可感的文字,每每又配上作者手触眼见、美丽绝伦的实物图像,它们构成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双重叙事,犹如“蜂蝶赶花”的纹样,文和图之间彼此缠绕、相互争艳,却又可以自行其是。某种程度上,这是一部至少需要阅读两遍的著作。在第一遍阅读的时候,我们这些现代人的目光难免会被那些光泽通透的首饰图样所眩惑,会不由自主地根据图样的美丽去文字中寻觅相应的解释,但在第二遍阅读的时候,我们或许会从知识和解释的需求中摆脱出来,就像重读喜欢的古典小说,情节和悬念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处处可以随时藏身的物之细部,是那些安宁自足的曲折河湾与褶皱山坳,而考究的纸张和素净舒缓的竖排装帧设计又很好地满足了图像与文字阅读的双重需求。

然而类似金累丝蜂蝶赶花钿般的精美卓绝,在作者心里,又和人世间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儿女物件混在一处,它们是被平等相待的,就好像“修补匠”对手中的大小零件投以相同的关注与爱惜。

金银短簪可以是单独的一支,也不妨成对,挽发之外,发髻上面一两支小簪子也是几乎不可缺少的最为平常的装饰。它有着最简单又最基本的用途因而使用最多,乃至轻易不会除下,便仿佛与使用者最为亲近,且因此好像另有特别的意义,于是又常被用作男女寄情的信物。《石点头》卷十《王孺人离合团鱼梦》曰乔氏“头髻跌散,有一只金簪子掉将下来,乔氏急忙拾在手中。原来这只金簪是王从事初年行聘礼物,上有‘王乔百年’四字,乔氏所以极其爱惜”。又《金瓶梅词话》第八回曰潘金莲向西门庆头上拔下一根簪儿,拿在手里观看,“却是一点油金簪儿,上面钑着两溜子字儿:‘金勒马嘶芳草地,玉楼人醉杏花天。’却是孟玉楼带来的”。均可见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