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酒

一夜好眠,次日文乐是被武将们的吼声喊醒的。

他揉揉眼睛坐起来,叫来太监伺候,快速地穿上衣服。临走之时,瞧见床头摆着的白玉甲,想了想,还是拿起来穿上。

给他梳头的太监看他这一身打扮,利索地绑了个马尾,说道:“少将军这一身可真是,天人之姿。”

银白色的发带绑好,文乐看了看镜中的自己,拿着小布袋,拿了银钱给那太监。

在太监感恩戴德的道谢声中,文乐掂量掂量布袋,心想紫琳给他的这点,都不够他造的。

文乐按着皇子的帐篷排位,直接走到了周崇帐篷外头伺候着。

每个帐篷外面都有着伴读伺候,可论身段论模样,谁都得对九皇子门口的小郎君赞叹一句。

一身银白,身段修长,十几岁的年纪干净单纯,剑眉星目,嘴唇朱红,带着的发带下落了两颗东珠,随着动作与发尾左右晃动,让人忍不住看一眼,再多看一眼。

他这副模样自然也受到了很多臣子的关注,皇帝大清早也醒了,昨夜和宠妃闹得有些晚,今早上起来没什么精神。打了个哈欠,眯着眼指了指,说:“那是哪家的公子?”

一旁的蒋玉躬身回道:“回陛下,是镇国将军的嫡孙文乐。”

皇帝恍然大悟,若有所思地说:“竟然长成这幅好模样来,少年英雄啊。”

底下的臣子无不点头赞叹,只有角落的傅骁玉低头皱起了眉。

在皇帝号令下,皇子们和近臣都去了猎场,伴读跟在后头。人群中最为显眼的文乐一直紧跟在周崇身后,四下打量着,似乎在寻找什么,突然目光聚集在了一处,眨了眨眼,又装作不在意地移开眼神。

随后开始整理衣服,看看哪儿不周正,哪儿不得体统。

周崇看着自己兄弟与平时不同的模样,说:“你这是怎么了?平日里衣服穿反都懒得再换,今天这儿折一折,那儿叠一叠......”

顺着文乐的眼神看过去,他们的祭酒大人正在文臣中推杯换盏,时不时地将眼光抛过来。

周崇带着诡异的音调说了句:“哦——哦——哦——”

“你、你少来,快点,听到号角声就冲,可别落了人后!”

说起围猎的事儿,周崇才稍微回归了一点心神。

在他身后的文乐也握紧了缰绳,他要打很多的猎物,让、让傅骁玉瞧瞧,男人不是看下边儿长没长毛决定的!

是靠武力决定的!

对,没错,就是这样!

说服了自己的文乐在号角声响后,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和周崇一并冲到了丛林最深处。

他俩已经约好了,目标是深处那头熊。

少年意气,刀光剑影,箭羽撕裂空气的声音十分刺耳。

傅骁玉却十分享受,端坐在座位上,玩着杯子。一旁的文臣想要结交他,傅骁玉借着仰头喝酒的功夫扫了他一眼,新上任的户部尚书。

没有可以结交的价值。

傅骁玉笑着,却依旧和对方喝起了酒,亲热程度让对方止不住眼底的惊喜。

今天心情好,谁来都行。

哪怕是个乞丐,我也愿意浪费我宝贵的时间听听你流浪的故事。

丛林深处危机四伏,文乐生来就力气大,小时候还不懂事,每回让伺候的丫头抱着去找哥哥的时候,哭闹不止,一个小拳头就能将人家丫头砸得肩上青紫。

为此哥哥没少揍他。

后头干脆就不让小丫头带他,挑了几个皮实的小子,其中最得文乐喜爱的就是思竹。

那会儿在塞外特别自由,没有战事的时候,骑着马往外头跑。草原尽头是蓝天,云朵很低,像是伸手就能摸到。牛羊吃着草,部落随着水源迁徙。

有回和思竹、洛桑去了草原深处,正好撞到草原狼觅食。他们仨吓坏了,一个劲儿往回跑,被狼群追得四下逃窜,思竹差一点让狼叼走。

还是文乐一把拉着他的衣服往自己马上带,从包里拿出刀狠狠地刺中马匹的屁股。马儿吃痛,更加奋力地朝着前面跑去。

三人回家时都不敢跟家里人说,哪怕惧怕狼群,但是更怕大人们知道后不让他们去外头玩。

而后文乐才知道,外头部落有两个小孩儿让狼给叼走了。他和洛桑商量了一下,认为是他们仨把狼群引过来的。三个小屁孩儿内疚不已,大半夜骑着马溜了,又是做陷阱又是刀枪箭轮番拿着。

狼从不单独出现,一出来就是一群。

文乐都忘了那天发生了什么,只记得杀红了眼。他和洛桑一人一把刀,刀口砍在野狼身上,都砍得钝了。

回家之后,文乐让自己哥哥收拾了一顿狠的。

而后塞外即将迁徙的部落,给了文乐一颗狼牙项链,他、洛桑与思竹,各有一颗。

那狼牙是他勇气的象征。

文乐不爱带饰物,今日却戴了一个。

他空出手摸了摸手臂的臂环,这是什么的象征呢。

熊的出现,让他空不出心神思考,拿起弓来,不加思考,那一支箭直接射向了熊的眼睛。

“嗷!”

吼叫声震耳欲聋,连同围场外头的都听见了。

傅骁玉倒酒的手微顿,看了看围场里头,心想还好昨日把那白玉甲给了那野惯了的小混蛋。

要不然今日他可有得担心了。

“主子。”马骋走到他身边,压低声音说了句什么。

傅骁玉眉头轻皱,让对面的户部尚书没来由的屏住了呼吸。

谁都不希望看见俊美之人皱眉。

哪怕对方是男人。

周崇陷害三皇子,这事儿闹得不大,可到底是在国子监发生的。傅骁玉官大年纪小,在官场运筹帷幄好些年,自然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知道这事儿后,暗骂周崇做事儿不干净。皇帝再怎么捧杀,也不会偏心别人家儿子。闹成那样,也只是禁足三天的惩罚。

傅骁玉已经派人盯紧三皇子好些天了,直到今天才有动静。

马骋说了,三皇子在从林中设有埋伏,三个死士,箭羽无情。

哪怕不能杀了周崇,也要动他身边的伴读,让他好好体会一下什么叫痛。

傅骁玉的手指微动,他和文乐一样,不喜带饰物。

他周身唯一算得上饰品的,就是大拇指上的玉扳指。

里头阴刻了一个骁字,拿着扳指可以控制住傅家绝大多数店铺。

都说傅府家大业大,傅盛酒囊饭袋这么多年,哪儿知道底子都让傅骁玉给掏空了。

玩着那玉扳指,傅骁玉看了马骋一眼,说:“养的金丝雀飞了就去追,追不到就射杀。我傅骁玉养的东西,想跑就得付出命的代价。”

马骋看了傅骁玉一眼,微不可闻地点点头,说:“是,主子。”

户部尚书见气氛冷凝,打着哈哈说:“祭酒大人何必动怒,不就是一只金丝雀吗,我家里有人玩鹰,等空闲了送上一只过去,可比那金丝雀有意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