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时空旅行的马龙定律(第3/11页)

“没错。这一点毫无疑问。”

“人们能驾着它任意遨游过去未来?”

“不,只能回到过去,不能到未来——除非光速被突破。但我的理论是建基于相对论的,仍然受大自然的光速自限……”

我忽然莞尔一笑,换了话题:“剑哥我给你提个要求,你一定得答应。”

他警惕地看看我:“什么要求?你说吧,只要你别……你说吧。”

“既然今晚是你取得突破的特别时刻,希望你牢牢记住它。等你的时间机器研制成功,你,带上我,加上大马也行,一定要回到这个时刻看一看。”

剑哥有点儿犹豫:“初期的时间机器恐怕载不动三个人……好吧,我答应你。我一定想办法。”

“而且必须回到此刻之前,比如,回到我刚刚爬上楼顶的时候。”

剑哥对这个要求有点儿茫然,也有点儿警惕,兴许他认为我是在恶作剧,比如,让他重演刚才裸体时的尴尬。但他想了想,慨然说:“好,我答应。”

“不会食言?”

他笑道:“我杨书剑是何许人也,怎么会食言?决不会的。”

我到这儿忽然来了个急转弯,非常干脆地说:“那你的时间机器肯定不会成功!如果你成功了,也没有食言,确实乘时间机器回到了此刻前的过去,那么,你我现在就会有一个看到时间旅行者的经历,对吧?但很可惜,我什么也没看到。”

剑哥对我的驳难没有太在意,笑着说:“原来你守在这儿等着我呢。你说得不错,你的驳难从本质上说就是众所周知的‘外祖父佯谬’,从逻辑上我确实无法驳倒它,全世界没有一位智者哲人能驳倒它。不过你应该知道,逻辑上的悖谬并不总能阻挡物理过程的实现——兔子会超过乌龟,绝不会在乌龟之后的无限小处止步;相距数光年的孪生光子也一定保持同步相关性,不管物理学家能不能解释超距作用。科学界有一个共识,对于逻辑上暂时说不通但实际上可能做到的事情,只能采取一种办法:先尽力爬过深涧,再到逻辑的断裂处架桥!我这会儿不和你进行驳难,你等着坐上时间机器后,再亲自寻找答案吧。”

“这么自信?”

“当然。”

“那你就带上我,回到咱们认识大马之前吧。能做到吗?我想肯定能。那样,我和你就会真正从头开始,不让大马掺和进来——毋宁说,大马会非常高兴地为咱俩祝福。”

剑哥笑着,回避了这个问题。他朝楼下看看:“只顾和你神侃,说不定大马的99首情歌已经唱完了呢。小妹,听剑哥的话,咱们快点下去,哪怕你最终不接受大马的爱情,今天也必须给他一个台阶下。说到底,这个场面是你惹起来的,至少你有50%的责任吧,你有责任把它绾个结。走吧,好不好?”

“好吧。”我勉强地说,“我们下去,把围观者打发走,然后我单独和他谈话,今晚就把话说透。”

剑哥正要走,听到这句话,站住了,犹豫了一会儿,认真劝我:“如果你确实不……那也至少给他一星期的时间,让他在心理上有个缓冲,行不?”

“好——吧。剑哥,你对自己的哥们儿,啧,真是义气干云哪。”我讥讽地说,实际心中已经被他感动了。

临下楼前我们又向下边看了一眼。在那个巨大的烛火和玫瑰之心中,大马独自伫立着,这会儿他没有唱歌,而是高高举着左臂,像是在庄严宣誓。但我有点儿奇怪,因为宣誓没有举左臂的。心形外面是密密麻麻的人群,人们好心地帮他呼喊:丁洁丁洁快下来!丁洁丁洁快下来!看着这个大场面,我确实有点儿后悔早先的轻率。剑哥轻轻推着我,笑着说:

“走,下去吧,解铃还须系铃人。走吧。咦——”他忽然短促地喊一声,停住脚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心形中的大马不见了。不,他还在,但不是站着,而是躺在地上了。周围的群众还在大声笑着,没有看出异常,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有剑哥,却突然感到一阵凛冽的寒意。我俩瞪大眼睛紧张地看着,躺着的人影仍然没动,周围的人大概感受到异常,笑闹声忽然平息,广场上刹那间静得瘆人。终于,有一个人试探着跨过心形的边界,来到大马身边蹲下来查看。那人忽然蹦起来喊了一嗓子,人群像是被火烧的蜂群,哄地骚动起来。只听见有人高喊:割腕!快打120!快送校医院!

我和剑哥一下子跌进冰窖中——突然联想到大马的那句话:今晚他要用“金钱之外的”、“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表达真爱,现在我们才领悟到话中蕴涵的不祥。我俩没有耽搁,我踢飞了皮拖鞋,剑哥拉着我,两人用最快的速度爬下那段铁梯,再跑下六层楼。当我俩气喘吁吁地快速蹦跳着下楼时,剑哥刚才说过的一句话像铁锤钉钉一样,一下一下钉着我的心房:

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恐怕有点儿晚了……

我们喊着“大马大马”,挤进那个庞大的人群。大马不在这儿,地上只留下一摊鲜血,异常巨大的一摊,它让我俩的心一下子冷透了。有人说大马送校医院了,我们立即扭头往校医院跑。等我俩赶到校医院,大马已经被市里的急救车接走。我们飞奔到校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到急救医院。我的赤脚不知道什么时候割破了,在医院光滑的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迹。

但我们最终只看到大马惨白的遗体。

后来,当时在场的好友小倩向我复述了她看到的场景:当大马唱了第99首情歌(是刘三姐的对歌:“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后,他的女神却千呼万唤不出来。大马没有尴尬,也没有发火,似乎对这个结局早有准备。他高声喊道:

“丁洁,我知道你一向鄙弃金钱,现在,我要用我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向你表达我的真爱!”

然后他笑着,高高举起左臂——小倩痛哭失声地说:关键是人们都离他太远啊,没一个人看见他割了腕,没人看见鲜血正顺着他高举的左臂汹涌奔流。大家被他轻松的笑容麻痹了,想不到他会这么欢快地召唤死神。围观者仍在笑着起哄,用一波一波的声浪催促女神快下来。就在这笑声中,大马流尽了鲜血,支持不住,倒在地上。直到这时围观者才发现了异常,但已经为时太晚了。

小倩没忍心责备我,同学们也都没责备我,因为那些天我一直哭得死去活来。葬礼上我见到了大马的父母,他们没有责骂我,但执拗地决不看我一眼,这种目光的真空更让我心如刀割。就连剑哥的目光也一直浸着森森冷意,恐怕他不光是责怪我,更深的是自责——依他看来,如果那天他不是聊得太出神,能早几分钟带我下楼,大马就不会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