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绿卡人 第三十章

1

我在缅因州奥本市迈诺特大道车站下了灰狗汽车,时间是11月26日午时刚过。在经历了超过八十个小时的颠簸之后——期间只有短暂的几次睡眠——我感觉整个人晕晕乎乎。天气很冷。

上帝清清嗓子,从阴沉的灰色天空中吐落片片雪花。我已经买了几件牛仔服,还有几件蓝色格子工作衫,替换厨师的白色外套,但这些衣服还不够。

在达拉斯的时光让我忘记了缅因州的气候,但是我的身体迅速回想起来,开始哆嗦。我第一站去了路易男装店,挑了件合身的衬羊皮外套,拿到店员那里。

他放下路易斯顿《太阳报》,等着我,我看到我的照片——是的,从德诺姆联合高中年鉴上找来的照片——出现在头版上。标题是“乔治·安伯森去了哪里?”店员把钱录入收款机,开了张收据。我拍拍我的照片。“你觉得那个家伙到底怎么了?”

店员看着我,耸耸肩。“他不想公开,我不责怪他。我很爱我妻子,如果她突然死去,我也不想人们把我的照片放到报纸上,或者把我哭泣的脸放到电视上。你会吗?”

“不会,”我说,“我想不会。”

“如果我是那家伙,我会等到1970年再出来。等骚动平息下来。给那件外套配个帽子怎么样?我昨天才进了一批法兰绒帽子。耳罩又好又厚。”

于是我买顶帽子配上我的新外套。然后一瘸一拐地走了两个街区,回到汽车站,完好的一只胳膊挥动着手提箱。我有点儿想立刻回去里斯本福尔斯镇,确定一下兔子洞是否还在那里。但是如果在那里的话,我就会钻进去,我无法抵制诱惑。在过去的国度待了五年之后,我身上理性的成分明白,我没有准备好接受突如其来的、在我脑海里已经变成了未来的国度的全面袭击。我首先需要休息一下。真正的休息,而不是在孩子哭闹、醉汉喧笑的汽车里打盹。

路边停着四五辆出租车,现在已经是大雪纷飞。我坐进第一辆出租车,享受加热器吹出的热风。司机转过身,他身材肥胖,扁帽子的徽章上写着“注册出租”。他对我完全陌生,但是我知道,当他打开收音机,收音机会调到波特兰的WJAB,当他从胸前口袋里掏出香烟,肯定是好彩牌。这就是因果轮回。

“去哪儿,老板?”

我让他把我带到塔马拉克汽车旅馆,在196号公路边。

“好的。”

他打开收音机,奇迹乐队正在唱着《米奇的猴子》。

“这些现代舞!”他哼了一声,抓起烟。“就知道教孩子们摇来扭去。”

“舞蹈就是生命。”我说。

2

这一次的接待员不是同一个人,但是给了我同一个房间。肯定是同一个房间。这个几率更高。旧电视机已经被换成新的,但是靠在天线上的同样的标牌上写着:“请勿使用锡箔纸!”信号还是很差。没有新闻,只有电视剧。

我关上电视。在门上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拉上窗帘。然后脱衣钻进被窝——除了在睡梦中走进浴室放松膀胱之外——足足睡了十二个小时。醒来时,已是午夜,停电了,外面刮着强劲的西北风。一轮明亮的月牙悬在高空。我从衣柜拿出另加的毯子,又睡了五个小时。

再次醒来时,黎明已经点亮塔马拉克汽车旅馆,清晰的光影宛如《国家地理》杂志上的照片。四散停着的汽车上已经结霜,我能看见自己呼出的气。我试了试电话,以为没人接,但是办公室一位年轻人迅速接了电话,尽管他听起来还没完全睡醒。当然,他说,电话没问题,他很乐意帮我叫辆的士——问我想去哪里。

里斯本福尔斯镇,我告诉他。美茵大街和老路易斯顿路的拐角。

“果品公司?”他问道。

我离开了这么久,一时间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然后电话发出嘀嗒声。“对。肯纳贝克果品公司。”

回家了,我告诉自己,上帝保佑我。我回家了

不过这一点错了——回到2011年不是回家,我只会在那里呆一小会儿——假如,当然,我能到达那里的话。可能只呆几分钟。现在约迪才是家。或将会成为家,一旦萨迪到那里。处女萨迪。长着修长的双腿,颀长的秀发,容易绊倒在面前的任何东西上……只是在关键时刻,我抱住了她。

脸上还没有伤疤的萨迪。

就是我的家。

3

那天早上的出租车司机是位身材结实的妇女,五十来岁,裹一身陈旧的黑皮大衣,戴着红袜棒球队的帽子,没有戴“注册出租”的徽章。当我们往左转上196号公路,朝里斯本的方向开去时,她说:“听新闻了吗?我敢打赌你没听——这一路上停电了,对吧?”

“什么新闻?”我问,尽管我已经非常肯定:肯尼迪死了。我不知道是因为事故,心脏病发作还是暗杀,但他肯定死了。过去很执拗,肯尼迪必死无疑。

“洛杉矶发地震了。”她的发音是拉三矶。“人们已经谣传很多年,加利福尼亚会沉进大洋,貌似他们的预言是对的。”她摇摇头。“我不想说这是因为他们放纵的生活方式——那些电影明星什么的——但是我是个善良的浸信会教徒,我也不会说不是。”

我们正穿过里斯本路边餐馆。“本季关闭”,招牌上写着,“64年再见”。

“情况有多糟糕?”

“他们说七千人死亡,但是当你听到这样的数字时,你就知道还会上升。该死的桥梁多半坍塌,高速公路支离破碎,火灾四处蔓延。黑鬼居住区好像被烧为平地。疣区!这名字对一个城市片区来说不是太狗屎了吗?我的意思是,即便是黑鬼住的地方?疣区!嗨!”

我没有回答。我想起拉格斯,我九岁时住在威斯康星养的杂种狗。我得到允许,上学的早上在后院里陪它玩耍,直到校车来到。我正教它坐下、含物、打滚之类的动作,它在学习——聪明的小狗!我很爱它。

汽车来到时,我得关上后院的门,然后跑上汽车。拉格斯总是躺在厨房门廊上。妈妈将爸爸送到当地的火车站之后回来就会叫它,喂它吃早餐。我总是记得关上门——至少,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忘过——但是有一天,当我从学校回来时,妈妈告诉我拉格斯死了。他跑到街上,一辆货运卡车将它碾死。她从没有用嘴巴责备我,但她用眼睛责备我。因为她也爱拉格斯。

“我像平时一样把它关住。”我流着泪说,而且——我已经说过——我以为我关了。或许因为我平时都关了。那天晚上爸爸和我把它埋在后院。可能不合法,爸爸说,但是如果你不说我也不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