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院不看家(第2/3页)

松了一口气的王人文,在傍晚5点钟赶到周府参加正式宴会。王人文本是四川藩司,相当于副省长兼财政厅厅长,因为新任的四川总督赵尔丰还没卸任驻藏大臣的职务,远在西藏,便由他先行“护理”四川。清代的一省之长一般是巡抚,只管省内的民政,总督则要高半级到一级,能下马管民、上马管军,而且一管就好几个省。四川是人口大省,比较特殊,总督只管一个省,兼任巡抚,这也令四川的省级干部们比较容易获得更高的级别。

寿宴总共三桌,席上都是川省的头面人物。谘议局副议长、保路运动的核心领导人之一罗纶带着十多人,“代表四川人民”给王人文敬酒,说是要“谢谢护院对四川人争路的功德”。或许是担惊受怕了一整天,或许是心情郁结,几杯下肚后,平日海量的王人文就不行了……

火上浇油

时年47岁的王人文是云南大理人,光绪十三年(1887年)中了进士,之后便在贵州、广东、陕西等地辗转为官,历任贵州湄潭、贵筑、开泰县知事,广西南宁平乐府、奉城锦州府知府,广西桂平梧道,广东按察使、提学使,陕西布政使。

王人文与前任四川总督赵尔巽交好,赵尔巽在1907年入川时,将王人文从陕西平调到四川,担任布政使(藩司)。四川与别处不同,在别的省份一般为第三把手的藩司,在四川就是第二把手。

赵尔巽在这年(1911年)年初奉命调任东三省总督,照例要向中央政府推荐自己的继任者。所有的人(包括王人文)都以为赵尔巽会推举王人文,却没料到赵尔巽“举贤不避亲”,密折里保的是自己的胞弟、时任驻藏大臣兼川滇边务钦差大臣的赵尔丰,而王人文只是接任赵尔丰腾出来的川滇边务钦差大臣。虽然从官场级别上说,川滇边务钦差大臣略高于一省的藩司,但那是苦缺,要处理最为棘手的云贵川藏交界处民族事务及边疆事务,又在高原苦寒之地。

赵尔丰在那位置上已经干了近三年,而且比王人文足足年长18岁,细思下来,由他接任总督,的确比王人文更有资格,也更符合“爵以赏功,职以任能”乃至排资格的组织人事原则。

王人文情绪其实很大,他发牢骚说“垂老投荒”,“以素昧边事者办理边事,岂有不凿枘乎”。据说,在酒酣耳热之后,他甚至还抱怨朝廷:“丧服初满(指为慈禧和光绪服丧),即以巨款制戏具,以官职为市场,国事不纲,于斯极矣!”由自己的官场不如意,进而对整个组织、整个体制产生不满,在铁路国有、涉及众多利益调整的关键时刻,主持工作的王人文不仅不在状态之中,而且试图“挟路自重”——保路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彭芬就认为王人文因对前途绝望“故不制止同志会之发展”。

王人文在保路同志会成立的当天,不仅接见了同志会的人,而且还“火上浇油”(郭沫若语)。在他随后发给中央政府的电文中,端的是为保路同志会的声势添油加醋:“会时,人人号动,人人决死,组织保路同志会,拼一死以求破约保路,四座痛号,哭声干霄”,“惟哀痛迫切之状,实异寻常”。

保路同志会成立两天之后(6月19日),王人文的举动再度震惊了中央政府——他弹劾盛宣怀“欺君误国”,要求推翻与四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上海《图画日报》的赵尔巽画像。赵家兄弟一门两总督,堪比李鸿章、李瀚章两兄弟。

在这份弹劾折中,王人文详细分析了盛宣怀签订的借款协议,认为每一条都暗藏着“帝国主义的阴谋”,国权、路权丧失殆尽,指责盛宣怀“欺我皇上之在冲龄,欺我监国摄政王之初为国际条约,故敢悍然肆其贪渎,置国家一切利益于不顾”。

王人文说他也十分清楚“合同既经签字,国际关系已成”,自己也不敢指望能修改,但是考虑到四川民意的反弹如此激烈,只好冒昧上奏。他在这份奏折中再度描写了同志会成立当天的“盛况”,特别指出“巡警道派员弹压,巡兵听者亦相顾挥泪”。他认为,两相比较,如果修改合同,“外患必由此而生”,但“人民哀痛既如此迫切,强为抑制,内乱既不可收拾,外患恐相因而生……轻重利害之比较,今日提出修正合同,外人不过索我赔偿损失,比之损失国权、路权,既有轻重之分,比之激成内乱,不幸而见非常意外之变,其赔偿之巨,利害尤不可同日可语”。

他进而提出,应该先治盛宣怀欺君误国之罪,“罪其一人而可以谢外人,可以谢天下,可以消外患,可以弭内乱”,“然后可以申天下人民之请,提出修改合同之议”。毕竟合同并没废止,只是在抵押及路权、用人、购料、查账等各方面做些修改。他呼吁朝廷“必不爱一盛宣怀而轻圣祖列宗艰难贻留之天下”。同时,他也给盛宣怀下眼药,说自己料想以“盛宣怀之忠,必不惜捐一身以爱朝廷;且知盛宣怀之智,亦必知合同苟难修改,朝廷即予优容,而天下之怨既深,则未来之患方永”。

这是地方行政长官第一次旗帜鲜明地在铁路问题上表态,而且与中央政府完全不一致。这份奏折的破坏力相当大,是对既定方针的挑战,令整个行政体制进退两难,地方的手脚与中央政府的大脑脱节,导致离心乃至反叛势力趁机崛起。

在这份奏折中,尽管其对于借款合同的分析处处透着对于国际惯例的无知与士大夫的傲慢,但是,其对于内政民情的分析却与后来的历史走向惊人地一致。这份奏折实际上鲜明地展现了大清帝国在那个时代夹缝中的尴尬处境:一方面要与国际接轨,盛宣怀等洋务派官员们殚精竭虑,的确争取到了前所未有的合同条款;另一方面,却不得不面对相对保守的传统官员乃至更为保守的民众,尤其是当这其中还掺杂了官员与绅士们为了私利而对民意的操纵和煽动。

盛宣怀的幕僚周祖佑事后说:“伏查此次路事风潮,始由川路公司倡言发起,意图抗拒,遂联合谘议局及学界中人,刊布传单,张贴广告,指斥政府,摇惑民心,几于举国若狂。设当时行政官稍加禁遏,当不至此。乃王护院畏其锋势,一味姑容,以致路事风潮迄今未平静者。”

这一评价是公允的。从租股的不得人心来看,川路公司管理层本无动员民众的能力与机会,如果王人文一开始对中央政府的决策持积极的态度,坚决压制川路公司少数高管(他们动辄声称代表人民)的煽动,另一方面强化对民众的宣传,这次铁路国有就能如同中央政府预先推演的那样顺利过关,农民能真正减轻负担,铁路能真正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