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后现代主义设计运动(第2/22页)

后现代主义建筑理论内容非常繁杂,因为泛义的后现代主义建筑理论既包括了狭义的后现代主义,也包括了解构主义、新现代主义、“高科技”风格这些形形色色的流派和思想内容。因此,关于后现代主义对现代的态度和立场,就很难用简单的言辞来概括。我们姑且粗略地将其分为以下两大类:反现代主义派和新现代主义派。

反现代主义派的基本理论立场,是要与现代主义进行彻底决裂。主张在建筑上提供不同的选择,或者是前瞻性的,或者是回顾式的。前者被称为“新前卫派”(neo-avant-garde),主张在建筑上采用未来主义的手法,创造与现时完全不同的、具有理想成分的建筑,其在理论上的发展就是对具有批判性的新观念的探索。后者被称为“后卫派”(arriere-garde),主张绕过现代主义阶段,在建筑上恢复到前工业化阶段去,以历史因素来改变现代建筑的面貌,其在理论上的体现就是具有怀旧式的对传统建筑和建筑理论的热衷和探索。

要求向后看的“后卫派”在1980年代基本左右了后现代主义建筑的发展,出现了不少根本就是古典复古主义的建筑,比如洛杉矶1974年兴建的保罗·盖地艺术博物馆,设计成古罗马贵族的豪华庭院和高级住宅形式,内部全部采用复古方式装饰,毫无新意可言,就是完全的复古作品。这种建筑浪潮的兴起,与1980年代西方广泛流行的政治保守主义具有密切的关系。随着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政治保守主义逐步衰落,“后卫派”建筑也就逐渐退出主流了。

新现代主义派则仍然维护现代主义的基本理论。事实上,支持现代主义、提出要维护和发展现代主义,不但在建筑上具有一定力量,而且也是文化和思想上的一股从未消失的潮流。理论界中不少人认为20世纪的文化核心就是现代主义,如果取消现代主义,就等于取消和否定自从工业革命以来的文化、思想、科学技术的成就,否定现代文明。他们认为对于现代主义,只能完善、发展,而不应该推翻和一概否定。美国当时相当有影响的艺术评论家哈尔·福斯特(Hal Foster, 1955— )和克里门蒂·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 1909—1994)都表示了这样的看法。特别是格林伯格,他认为现代主义具有自身批判的能力,可以通过这种自我批判来完善自己。而法兰克福学派的德国哲学家约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 1929— ),则是利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立场来积极维护现代主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具有完整后现代主义特征的最早建筑——文丘里住宅。

贝聿铭设计的国家大气研究中心。

对于现代主义建筑的维护和支持,在建筑界一直具有相当的力量。在上面的章节中,我们曾经提到的“纽约五人”,就是一个在后现代主义大潮汹涌时依然坚持现代主义原则的派别,他们代表了建筑中坚持现代主义、维护现代主义的一派,长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应该指出的是,许多第二代的现代主义大师,并没有如同菲利普·约翰逊那样在后现代主义浪潮中改变原来的方向,而是一直坚持现代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立场。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贝聿铭,他从1940年代开始坚持现代主义建筑的立场,一直到现在,从来没有改变过,而且在不少公开场合对于以装饰主义、历史折中主义来迎合社会心理需求的后现代主义表示不以为然。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他是正宗的包豪斯的接班人,他的现代主义建筑一直表现出强盛的现代主义生命力,从美国国家美术馆东厅到卢浮宫前的“水晶金字塔”,从卡罗拉多深山里的国家大气研究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Atmospheric Research, 1967),到达拉斯闹市中的莫顿·梅 耶尔逊交响乐中心(Morton H. Meyerson Symphony Center, Dallas, 1989),都是现代主义的重要作品。

比贝聿铭年轻的建筑家中,也依然有不少对现代主义持坚决维护的立场。如美国建筑家理查德·迈耶(Richard Meier, 1934— ),一直坚持现代主义的原则。1998年,他在洛杉矶完成的造价接近10亿美元的“保罗·盖蒂文化中心”(Paul Getty Culture Center),被称为“新包豪斯主义”或者“新现代主义”的代表作品,而且被美国权威的评论家罗伯特·休斯将其与佛兰克·盖利(Frank Gehry, 1929— )的解构主义杰作——西班牙毕堡的“古根海姆艺术博物馆”相提并论,称为20世纪末叶最重要的两个建筑。可见现代主义不但在文化、思想界仍具有活力,在建筑界也能够穿越整个后现代主义时代,在狭义的后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已经走向消亡的时候,反而以其单纯的、强有力的面貌继续发展。可以肯定,新现代主义在21世纪将会继续得到发展。

(二)后现代主义理论的重要议题

1.建筑的意义和意义的表达

在后现代主义建筑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发展中,建筑的意义和意义的表达是一个与历史主义、现代主义同样重要的议题。

在讨论建筑的时候,必然会遇到建筑的三个基本要素问题:风格(Style,或译为“类型”)、功能(function)和建构(tectonics)。这三个基本要素,早在罗马时期的建筑学,比如维特鲁威(Marcus Vitruvius Pollio)的《建筑十书》(The Ten Books on Architecture )中就不断以不同的名义表现出来。对于诸如美观、理想形式、实用性、适合性、坚固性等内容的讨论,其实都是围绕这三个基本要素进行的。

从建筑发展的历史来看,风格或者类型是讨论得最多、最集中的一部建筑史,基本是一部风格史或者建筑类型史,而对于建筑的其他两个因素——功能和建构,则常常是作为讨论风格之后的补充而已。风格代表了时代,记录了历史的发展和演变,风格也是建筑视觉经验的中心。而功能是具体使用建筑的人才能体会到的,建构则更不引人注意,即便注意到,也往往会被当作风格因素来看待。

后现代主义建筑正式登场——菲利普·约翰逊和AT & T大楼登上『时代』周刊封面。

理查德·迈耶设计的保罗·盖蒂文化中心。

风格或者建筑的类型是传达意义的核心内容,但是如果没有功能,没有构造,也就没有风格或者类型可言,因此建筑意义的传达是由三个因素互相配合而实现的,缺一不可。建筑理论界有些人集中讨论风格、建筑类型,而忽视了其他两个因素的重要性,现代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专注于功能和构造,并且视功能和构造本身即为一种风格,刻意否定装饰,刻意反对提倡风格,从而形成独立的、功能主义的、构造性的风格,形成现代主义建筑类型。这是建筑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使建筑意义的传达变得更加透明、明确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