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出 游(第2/3页)

北方四十英里处。他们受清远当地人的欢迎,并给许多李家人行了洗礼(他们可能是最早皈依洪秀全的李敬芳的亲戚),此后便坚信基督教。洪秀全一行继续往北,然后折向西,5月初到了白虎圩歇脚。他们在广东省境徒步走了三十四天,最后停在离他们出发地一百英里的地方17

在洪秀全力议之下,他们在白虎圩散伙了。洪秀全后来回忆,他希望一个人独自旅行,但冯云山坚持要陪他同行,另外二人则回家乡18。洪秀全与冯云山商定的计划很是大胆,也充满了艰险。他们要步行到广西的桂平县赐谷村。他们之所以选了这个地方,是因为洪秀全的远房亲戚黄家住在那儿。去年这家有两人拜访过洪秀全,回家前还由洪给他们行了洗礼。洪冯两人对这一带很不熟,甚至不知道这段两百五十多英里远的路程该怎么走最好,只知沿河道而行,然后翻山越岭,人烟稀少,或多为苗瑶土著,他们对官府和中华文化知之甚少,亦不感兴趣19

但这一路上平静无事。所遇之人时时援手相助。一个住在山里靠教授苗家孩童为生的汉族塾师对他们的帮助尤多。这位塾师款待洪冯二人,还信了他们的教义。洪冯二人不通苗族土语,便委以塾师传教义予苗人的重任。两人离去时录了一些教义要旨给这位塾师,塾师则给他们一些盘缠。他们往往镇日赶路,只偶尔在路边村舍小摊打尖充饥。虽然路程艰辛,阮囊羞涩,但他们晓得自己是“在独一真神的保佑下游历”,走了十七天之后,1844年5月21日,他们到了广西的蒙圩,平均每天走十四英里。他们又从蒙圩向西走了十五英里,到了赐谷村的黄家,受到那两名在官禄受洗的人殷勤招待。两人轮流在姓黄和姓洪的五个人家住宿。20

洪秀全知道,要能劝人皈依,加快宣教的速度,就需要形诸文字,描述这个独一真神之宗教——这是他从梁发身上学到的。洪秀全在赐谷村一带逗留期间,开始写他自己的《原道救世训》,书名也与梁发的《劝世良言》相呼应。除了诗歌和应试答卷之外,这些“劝训”是洪秀全最早形诸文字的作品。这几个月里他书写不辍,用的是七言诗的格式,好让不识字的人也易于记住。21

洪秀全全凭心中的素材写成“劝训”,这点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因为他和冯云山身边没带多少书,而且在广西的穷乡僻壤,家里又非书香门第,接触到的图书大概也不多。对一个在科举考试里消磨了二十多年的人来说,四书五经和朝代更替、古圣先贤都已深入心中。吾人虽然无法确知洪秀全这趟旅行有没有带着梁发的书,但以他受过的心智训练,他会把书中要旨牢记在心,运用自如。22

洪秀全或许写了几篇“劝训”,但只有一篇完整流传下来,即《原道救世歌》。洪秀全在跋中所述,昔日天下人共执一信念,如今已偏离之:

天父上帝人人共,天下一家自古传。
盘古以下至三代,君民一体敬皇天。23

在古时,此等信仰与信念是自然的:天人一气理无二,岂有别神宰其中?即谓上帝须辅助,断非菩萨赞化工。如果化工赖菩萨,从前未立理难通……勿拜邪神,须作正人,不正天所恶,能正天所亲。所以说,洪秀全认为欲持正道需遵六诫:一为去淫戒色,二为不忤父母,三为勿杀害,四为勿偷盗,五为勿行巫觋,六为勿赌博。24

洪秀全以他读书多年的学养,来强调道德面。他在解释第一条训示时强调,淫能使人变为妖,而“人变为妖天最嗔。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咏振振”。洪秀全相信,只要读过书的人都知道《诗经》: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麟乃是神话中的母兽,象征美好的事物,集祥瑞动物的特征于一身:鹿身、牛尾、马蹄、独角、鱼鳞。孔子有言,要常记“麟之趾”,因为麟的动作轻柔,不会伤及生灵,连草都不踏坏。麟的角端有肉,说明若是迫于形势,不得不以角应战,但是麟更爱和平之道。25

洪秀全写道,孔子对颜回的回答中,可见到类似的论点——颜回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克己复礼有四目,即非礼莫视,非礼莫听,非礼莫言,非礼莫动。26

洪秀全写道,第二诫不忤父母乃是不言自明之事,无需例证。甚至鸟兽也都有此天性,故“羊有跪乳鸦反哺”。大贤君舜在历山脚下耕作时哭声震天,因为他不明白他一意孝敬父母而父母为何还要恨他。舜的父母有两次真的想把舜杀死,夺其财产、妻室、牲畜和土地。一次是舜在屋顶工作,父母放火烧屋,要不是舜擎两笠自杆而下的话,必会葬身火中。还有一次舜在井底,父母下土实井,幸好舜先挖了旁道逃出,才得以免于一死。虽然舜的父母显然欲置舜于死地,但却从未动摇舜对父母的孝慈之心。27

从各方面来看,第三诫勿杀害也是不言自明的:因为“普天之下皆兄弟,灵魂同是自天来。上帝视之皆赤子,人自相残甚恻哀。是以先代不嗜杀,德合天心天眼开。宠绥四方惟克相,故能一统受天培。夏禹泣罪文献洛,天应人归无可猜。嗜杀人民为草寇,到底岂能免祸灾。白起项羽终自刎,黄巢李闯安在哉”。28

在洪秀全看来,第四诫勿偷盗并非社会秩序问题,而是内在道德素质的问题。固然“聚党横行天不佑”,但也“君子临财无苟得”,因此“杨震昏夜尚难欺,管宁割席因歆顾”。杨震为高官时,一个属吏夜访杨震,送他十两黄金,杨震不纳。属吏说:“昏夜已临,无人知之矣!”杨震答曰:“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谓无人知之!”29儒生管宁曾与密友华歆同席共读,有极品达官乘轩冕过户者,管宁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废书出观。于是管宁与华歆割席分座,曰:“子非吾友也。”30

洪秀全为了强调头四条诫训,主要是引用典籍和掌故。但在讲第五诫“勿行巫觋”时,他不以经典为例,而是援用梁发在书中的语言——不过洪秀全并没有写出梁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