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紫 荆

洪秀全一回家,开口就问:“冯云山在哪里?”家人都回说:“我们以为他和你在一起呀!”事情弄得一团糟,就算能说得清楚,也实在是说不过去。洪秀全在桂平县城找到南门掌塘张考水,问他冯云山人在哪里,张回说冯云山与张的一个侄子说是要回广东官禄。洪秀全信了张的话,没再细查便回家了。冯家人为此责备洪秀全,云山先是入了教,之后又随洪秀全远游,如今洪秀全却丢下冯云山不管。1

洪秀全也束手无策。他既无盘缠,也无气力或意愿再循原路回广西。而且,官禄的父老再次提议让他教书。洪秀全接受了。他以教书所得来养家糊口,一面继续发展宗教文章的涵盖面,这是他在广西赐谷村黄家开始动笔的。2

冯云山没有洪秀全在身边,他做了一些对洪冯两人未来影响至深的举动。1844年11月,洪秀全来找冯云山的时候,冯云山其实人和张永秀一起在桂平县城里。洪秀全离开了大约一个月之后,冯张两人决定离开桂平,但不是顺河而下东去广州,而是北上到桂北山区边沿一带。他们先在古林社,张家在此地薄有家产。1845年初,他们沿着发源于紫荆山区的河谷向西北前进,到一个与世隔绝的村庄,张家在那里也有些田地。3

这一次,冯云山始终没有打算与家人或是回官禄的洪秀全联系——或许他也没这个机会。他不断宣讲从洪秀全那里学到的救世赎罪之道,述说洪秀全如何与兄长耶稣及独一真神的天父见面,而且把这梦境讲得越来越详细。一些人跟冯云山信了教,冯云山用他从洪秀全那里学来的方式给他们行洗礼,于是形成了一小撮宗教团体。冯云山名之为“拜上帝会”。当地一个曾姓人家信了他的教义,且极为热忱。1846年,冯云山住进曾家,这地方还更北些,深入紫荆山山区。冯在此待到1847年。4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冯云山越往山里走,离官府就越远,远离儒家教义和势力,远离人烟稠密的城镇市集,远离良田与有权有势的地主,远离最早开发此地的汉人家族——这些人如今自称是“本地人”。冯云山也是客家人,他轻易就与住在丘陵地带的客家人打成一片,甚至和四周土著交往。他们或许信的是偶像,但他们的心思变动不居,弹性较大。他们的歌谣、传说、情爱游戏——就像六洞庙那对男女的故事——也许会招致卫道人士挞伐;但这些人靠着一门手艺或做苦工挣口饭吃,有许多人即使不是无立锥之地,也是仅得温饱而已。梁发在书中曾忠实转译了耶稣登山宝训的内容,登山宝训就像是说给这些人听的一样。

最早参加拜上帝会的人在银坑(如今仍在紫荆山中可见)或在零星分布的煤矿里劳作,有木匠、铁匠、磨坊工人、居无定所的剃头师傅和算命先生,兜售药品、盐巴、鸦片或豆腐的商贩、船民、柴夫、烧炭工人、牧人、挑夫,还有那些逐活而生的零工5。一位早年的拜上帝会的人后来谈到他早年在这个地区的生活:“吾家困窘,食不果腹,以耕田为生,耕种山坡梯田或外出作雇工,聊以度日,知命认穷。吾八至十岁随伯父读书,然因家贫而辍学。但吾在多所书塾作仆役,故颇认得此等书塾。”这人又说,此种困状,“实是度日如月,而度月如年,苦不堪言”6。广西这一带素有贫瘠之名,此时又饱受干旱之苦,饥荒四起,灾民欲求饱食不可得,竟至吞食煤土7

匪患时有所闻,让日子更加艰难。广西紫荆山这类地方有如17世纪洪氏家族迁徙的花县,适合亡命之徒栖身;盗贼下山来抢劫较富裕的农夫和镇民,官府若是派兵前来追剿,他们就窜回山上贼窝。洪秀全开始在赐谷村传教,冯云山在紫荆山区继续传教时,又出现了一股窜入桂南、桂东谷地的匪徒,让问题更形复杂棘手。

怪的是,盗匪在桂省流窜,却是英国人种下的因。英国人对清廷的战事虽短,但为祸甚烈,结束了限制重重的“广州体系”(Canton System),开放了五处通商口岸,并为传教士争得独立设教堂、传福音的权利;英国人开始以蒸汽船和装备精良的船舰,扫荡了数代以来一直在南中国海杀人越货的海盗8。1805年,七大海盗首领曾结盟,将南中国海沿岸水域划分势力范围,自有一套不为人知的招募体系、信号、行为规范和活动区域。各个首领借着把家中姐妹女儿或劫掠来的女子嫁给其他海盗,以巩固势力范围,或是将可能成为首领的海盗收为义子,透过“家族效忠”来建立“义养血统”;男性首领与俘虏之间的同性恋关系如果发展良好,俘虏也有可能被升为头目9

这个海盗帮派由一个名叫史洋的女人统管,她曾在广州附近卖笑为生,后来做了一个海盗首领的夫人,生了两个儿子;丈夫死后,她又嫁给了丈夫以前的面首,也同他生了一个孩子。第二个丈夫死于1843年,享年六十八,此后她算是不再过问江湖是非,但还是在城里开了一家赌场,生意兴隆。她孀居广州附近,颇富赀财。10

香港在1842年之后发展迅速;英国人以香港为中心来廓清英国的贸易路,这贸易有合法的茶叶、生丝交易,也有非法的、与日俱增的鸦片买卖。英国人想利用海事法中的反海盗条款,在香港周围清理出一条没有海盗的海域,英国人有时独立行动,有时与广州官府联手(但合作并不顺遂)。海盗若在香港周围三英里内被抓,将在英国的殖民法庭上受审,被判死刑或流放。在三英里以外被捕的海盗则由英国人审理,或是交由官府处置11。1843年,新的香港警察署助理监督到任,这个英格兰人曾任汉语翻译多年,大力拓展了英国的行事方式,因为他懂得怎么利用当地的告密者,讯问从香港水域舢板上抓来的水手,获取海盗动向。殖民政府也施行了新的户籍登记法令,要稽查住在香港的华人居民,也要稽查在港口游弋的驳船和渡船上的水手及其家眷,并在其船只画上清晰的编号。英国当局有权进入领地“全部或部分由华人居住或驾驶的”房舍及附近水域的船只12;但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英国人能不能这么做还大可置疑。

英国人慢慢开始将海盗赶出海域,但海盗却沿着河道往内地避难,尤其是沿着西江,从广州城深入广西。根据条约规定,英国人不能进入广西追剿海盗,而清廷及地方官府的水师数量零星,缺乏训练且装备拙劣,对这些海盗也无力处置。广西东部的大小河川只有四艘较大的舰船负责管辖,每船配有十四名兵丁、水手,另外再加上十八艘只配备两个兵丁和两个水手的小巡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