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特殊移民政策的两个发展阶段(第2/8页)

[24]来具体负责特殊移民区的组建工作。根据苏联人民委员会1931年8月16日第174c号、1933年4月20日第775/146c号和1933年8月21日第1796/393c号诸决议,古拉格肩负了对富农迁移民的行政监督、生活和劳动安置等各项职能。

为了对1741个特殊移民区实施行政管理,截至1938年6月古拉格共设置了150个区级和村级警备派出机构。1937年,特殊移民区管理和警备机关共有工作人员25000人。由内务人民委员部管理局特殊移民部和地方囚禁部负责这些警备派出机构的领导工作。各级管理机构行政费用的5%(1931年8月前为25%,1932年2月前为15%)由在经济部门从事劳动的劳动移民的工资来支付。例如1937年劳动移民行政管理机关的实际支出费用为1700万卢布,而同期当局从劳动移民工资中所扣除的5%提留则高达2740万卢布。[25]

1930年代初,被当局用来监督特殊移民的人员都是些解除监禁,尚未服满刑期的刑事犯。一些移民区经常发生警备人员等无故污辱和戏弄特殊移民的恶性事件。鉴于特殊移民经常受到这些人的殴打和欺压,1932年4月8日古拉格颁布了一道通令,要求在1932年5月15日以前解除全部囚犯所担当的警备职责。一些对特殊移民实施暴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当局的行政和刑事追究。例如1931年末乌拉尔切尔德斯克和楚索夫斯克等区的三个村级警备人员因蓄意谋杀特殊移民而根据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委员会决议被处以10年集中营监禁的最高惩罚。[26]

为了防止移民逃跑,当局将数百个特殊移民区建立在根本不适于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的地方。西伯利亚边疆区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全权代表在一份文件中便指出:“移民区的设立应经过仔细地考查和研究,最好能建在那些荒无人烟和遥远的北部地区为宜……应遵循以下原则——既要考虑经济方面(便于当地农业和工业部门利用移民的劳动力),同时也要兼顾政治因素,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条件(沼泽、河流和交通困难等)保证移民无法逃走。”[27]

1930年代初,移民区管理当局对特殊移民的逃跑、消极怠工、武力抗拒、组织游击队和发动起义[28]等反抗活动进行了残酷镇压。1935~1936年间,因此而被判刑的特殊移民共计6530人,1937~1938年41215人,1939~1940年5467人。[29]作为惩罚,一些特殊移民被从条件相对较好的“富农流放”区迁往环境恶劣地区。例如1935年秋根据西西伯利亚边疆区党委书记埃依赫的提议便有94户特殊移民(共计460人)因在完成国家采购计划过程中存在消极怠工等行为被从卡雷万斯克警备辖区迁往边远的边疆区北部。[30]

移民初期,“流放富农”的生活相当艰难,物资供应极其困难。其原因有二:第一,移民区管理当局对特殊移民的生存状态漠不关心。他们认为“即使这些移民死掉了,仍会有此类新移民源源不断地到来”。[31]第二,各地区均存在挪用国家划拨给特殊移民粮食的情形。只是到了1930年代中期,在预感到未来已不会再有大量新移民来到的情况下当局才开始关心特殊移民的生活状况。相关部门也责成苏联物资供应人民委员会和中央林业部门自1933年1月1日起在特殊移民中实行了凭证物资供给制度。[32]1935年,各移民区特殊移民的生活已逐渐稳定下来。在西西伯利亚北部特殊移民共有住房16819所和带有防寒设施的简易宿舍295所,但当地还有12%的特殊移民依然居住在土窑或半土窑式的居所内。[33]

“富农流放”之初,移民区中学教育体制极不健全。1931年,乌拉尔、东西伯利亚和北高加索等地的特殊移民区内有学龄儿童12.9万人,而上学儿童的比重还不到3%。[34]直到1930年代中期,这种不良状况才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多数移民儿童已能够在学校接受正常教育。截至1938年9月,特殊移民区共建有1106所初级中学、370所不完全中学和136所高级中学,另外还有230所职业中学和12所技校,在校教师8280人,其中1104人为劳动移民。在校劳动移民子女217454人,学龄前教育机构网络中共有特殊移民幼龄子女22029人(教师2749人)。分布在各移民区内的儿童院共收养移民孤儿5472人。移民区内共设有俱乐部813所,1202所图书阅览室和读书室,440个移动电影放映队,1149所图书馆。[35]

1936年春,当局放松了对“流放富农”子女到高等院校和技校学习的限制。根据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1936年4月15日通令和古拉格同年4月20日对这一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凡特殊移民青年,考入高等院校和中专并得到所报考院校录取通知书者,可从移民区获释;对于那些需要到外地接受入学考试的特殊移民子女,管理部门可批准其离开移民区,并为其开具临时离开移民区的证明信。这一规定也适用于那些考入8~10年级中学且需要离开移民区到外地继续求学的移民青年。[36]

特殊移民的劳动安置主要集中在工业、农业和畜牧业等领域。其在工业部门的劳动安置主要依据内务人民委员部管理局与经营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特殊移民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与所有国家职工和公务人员一样,但不得参加工会组织;其工资的5%将被扣除。[37]

1938年初国家大型工业企业中经常有数千名特殊移民—职工。1935年9月以前,当局对特殊移民社会保险的问题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有一些企业对在自己单位中工作的移民实行了现行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而另一些企业则没有。根据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1936年7月27日颁布的《关于特殊移民社会保险和劳动条件》决议之相关规定,特殊移民职工的工龄自1931年8月1日起开始计算,此后工作年限才可作为其退休金和津贴发放数量的依据。1931年以前,特殊移民的一切生活和活动均视作“从事剥削时期”,不计工龄。由于非流放富农出身的劳动移民中有一些人已有多年受雇用的历史,根据1937年8月11日决议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又对上述决议作了如下的更正:只有流放富农出身的特殊移民—职工的工龄不计1931年8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38]

根据相关决议,1934年以前在农业部门从事劳动的特殊移民均可免交国家和地方所有税费。[39]过了这一规定期限以后,所有特殊移民均跟一般农民一样得向国家义务交纳各种赋税。不过由于特殊移民经营状况极其恶劣,政府不得不延长了移民的纳税期限。例如苏联财政人民委员会1933年6月27日决议便指出:“在1936年1月1日以前将免除西西伯利亚和哈萨克斯坦特殊移民的所有赋税。”1935年10月11日,苏联人民委员会决议也规定:1935~1936年间在工业企业中工作的特殊移民的农业自留地经营可免除按国家采购计划应交纳的粮食、土豆和畜产品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