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战后初期政府对集体农庄的强化

1945年5月欧洲战事结束,战争的胜利大大提高了苏联的国际地位,在对内对外宣传中,这也成为苏联政治经济制度优越性的直观体现。但除此之外,战争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造成巨大的破坏,苏联恢复经济的任务十分沉重,这在农业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战争夺走了无数苏联人的生命,1941年苏联人口约1.967亿,1945年下降到1.705亿,不考虑战争时期的新出生人口,战争给苏联带来的人口损失达到2600万以上。[30]为支援前线,大量的农村居民应征入伍,4年中苏联农村人口减少了1390万,其中大部分是适龄劳动人口,根据专家估算,战争结束时农村的适龄劳动人口比战前下降了37.2%。[31]战争结束后大量军人复员返乡,在全国850万复员的适龄劳动男子中约2/3来自农村。复员军人补充了农村的劳动人口,但由于战争伤残、留在城里拒绝返乡、返乡男子入城打工等各种具体因素的存在,“战时应征入伍的集体农庄成员并没有给农村劳动力带来实质性的补充,因此1945年底农村集体农庄中适龄劳动人口明显地少于战前”。[32]农业机械的缺乏是战后农业恢复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难题。战争时期大量农业机械都被征调用于军事用途,许多农机生产厂也改为军用,农业机械数量以及生产能力都大大下降了。以拖拉机为例,1945年战争结束时,农村使用的拖拉机按功率计算只相当于战前水平的58.7%。[33]劳动力和农业机械的缺乏使战后农业生产远远低于战前水平,恢复农业的任务十分艰巨。

不仅农业生产在战争中遭到严重破坏,农村经济制度——集体农庄制在战争中也受到巨大冲击。战争对集体农庄制度的破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战争初期德国侵占了大片苏联领土,在占领区强令解散集体农庄;另一方面是个人经济在战时的发展以及集体农庄自身无法满足国家与农民二者的经济需要,导致集体农庄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大为削弱,乃至在广大农民中表现出来的解散农庄的愿望不断增强。

因此,战后的农业恢复,并不单纯是提高产量的问题,需要关心的还有建立什么样的农业制度的问题。然而,受到意识形态和传统经济理念的影响,苏联领导人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考虑,不假思索地选择了重建和强化集体农庄制度的政策。

1943年开始,苏联的战场形势逐渐好转不断收复失地,也是从这一年开始,苏联着手在解放区恢复集体农庄制度。1943年1月23日苏联人民委员会和联共(布)公布了“关于在从德国法西斯占领下解放出来的地区恢复机器拖拉机站和集体农庄的措施”的决议。为了迅速建立机器拖拉机站,不仅归还战争初期撤退到后方地区的农业机械,而且责令各军事部门归还部分征用的农机器械。抽调3万左右的农业干部支援被解放地区,并对返乡的人员予以经济上的补助。涉及各地区的工作由地区党委第一书记负责,全盘工作由农业人民委员每5天向中央汇报一次。[34]这一决议充分体现了苏联领导人在解放区恢复集体农庄制度的迫切心情。同年8月,苏联公布了恢复被解放地区经济的决议,细致全面地落实了恢复集体农庄制度的各项措施。[35]至1945年年底,原被占领区的集体农庄基本上得到恢复,而机器拖拉机站的数量在1944年已经超过了1940年水平(具体数字见表7)。[36]

表7 战争期间集体农庄和机器拖拉机站数量变化

随着战争的结束,在享受胜利喜悦的同时,农民也表露出对沉重的生产负担和低下的生活质量的不满,他们期待着战后农村体制和农业生产制度的变革。

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的农民在1946年6月的一封信中说:“我们在集体农庄劳动就像是给地主干活一样,因为我们被驱赶着去劳动,不给吃的也不给工资。作为诱饵每天给一勺稀菜汤,50克面包,而且不是经常有,为了不饿死,每周给2~3次……”[37]布里亚特—蒙古自治共和国的一位庄员费多罗夫说:“集体农庄里的生活已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们处在死亡的边缘……应该退出集体农庄。让我们扔下工作各奔东西吧。”[38]在奔萨州,一个叫舒雷根的人说:“一点儿办法没有,除非解散集体农庄。土地荒芜,没有牲畜,谁也不愿劳动……农民讽刺那些对农庄抱幻想的人。”[39]关于解散集体农庄的传闻在农民中广为传播,普斯科夫地区“火花”集体农庄成员们问来到集体农庄的一名区负责人:“是否要立即解散集体农庄?假若没了集体农庄,我们会生活得更好,也会给国家带来更大的好处。”[40]许多庄员将解散集体农庄的希望寄托在国际盟友的身上。在普斯科夫风传,“在旧金山会议上,建议莫洛托夫同志放弃布尔什维克和集体农庄。莫洛托夫放弃了集体农庄而不想放弃布尔什维克,所以美国向俄罗斯宣战了”。库尔斯克州情报员在报告中指出,集体农庄庄员之间议论着如下内容:“英国和美国向我政府发出了最后通牒——或者你们解散集体农庄,或者我们对俄国发动战争;在旧金山,莫洛托夫一开始拒绝消灭集体农庄,后来回来后又同意了;美国人将从飞机上检查,是否真的解散了集体农庄……”[41]

还有一些人在给上层的信件中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关于改革集体农庄的建议。布里亚特—蒙古自治共和国“胜利者”集体农庄主席伊万诺夫在1945年7月议论说:“应当对集体农庄做一些改造,否则会彻底变穷,假若让集体农庄独立自主经营,不干涉它的内部生活,不给任何计划,而只保证向国家上交必要数量的产品,那我们将如数上交。但怎样上交——这是我们的事。我们将少种些地,但种得更好些,那时我们将有粮食,城市也会食品充裕。”[42]此外,一些农民也提出关于减免赋税、扩大宅旁园地等改革建议。

然而,政府并没有对集体农庄制度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改革,相反却采取措施加强和巩固原有的农业制度。战后初期,苏联政府强化集体农庄制度的做法,一方面是在组织上建立新的农业机构,加强对农业生产收购等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是采取严厉措施,惩罚庄员破坏劳动合作章程的行为。

为加强对农业的管理,1946年10月成立了集体农庄事务委员会,决议规定:“集体农庄事务委员会在各共和国、边疆区和州可有自己的代表,作为中央的检查员,他们不受地方当局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