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汉代家庭的生活消费(第4/7页)

汉代的官吏如果没有封侯食邑,其经济收入主要就是靠俸禄。有的官吏俸禄所得扣除生活费用之外,并没有多少剩余。张汤为御史大夫,死后‘家产值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它赢j(《汉书·张汤传》)。尹齐曾任中尉,后.以淮阳都尉病死,家值不满五十金‘(《史记·酷吏列传》)。王吉为益州刺史,其孙王崇曾代大司空,‘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汉书·王吉传》)o基层官吏的秩禄较低,崔寔曾为‘百里长吏‘的收支算过一笔账:‘一月之禄,得粟二十斛,钱二千。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庸一月千,刍、膏肉五百,薪炭、盐、菜又五百,二人食粟六斛,其余财足给马,岂能供冬夏衣被、四时祠祀、宾客斗酒之费乎?况复迎父母致妻子哉‘(《政论》)。按照崔寔所算的这笔账,基层官吏生活确实比较拮据。但他们的消费水平无论如何已超过了农民家庭的最低生活消费。而更重要的,许多官吏并不以俸禄为满足。他们手中掌握权力,这是聚敛的有利条件。《汉书·景帝纪》载景帝诏曰:‘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后汉书·左雄列传》说:‘乡官部吏,职斯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特选横调,纷纷不绝,送迎烦费,损政伤民。‘日常生活的费用都无偿取之于民,其消费水平自然不是以俸禄所能衡量的。

江陵凤凰山168号汉墓的墓主具有五大夫的爵位,其身份相当于县令。墓中随葬的五百多件文物,有许多日用的漆器、木器、竹器、陶器和丝麻织品,还有小米、稻谷、生姜、红枣、杏、李、梅、花椒以及牛、猪、鸡、鱼等食物的遗骸(纪南城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基发掘整理组1975),反映一个基层官吏生前的生活消费也相当奢侈。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的墓主是一个护乌桓校尉,墓中壁画更表现了墓主生前豪华的生活场面。画中有许多男女奴婢忙于汲水.洗涤、酿造、宰牛、击牛、烹饪。厨房内挂着鱼、肉、肝、肠、肺、鸡、雉、兔、兽头等,摆满了釜、镂、盆、钵、瓮、食案、列鼎、盘、奁、盒、碗、勺及盛放耳杯的架子。厨房外有饲养鸡、鸭、鹅等的禽。在堂上,奴婢们向主人进奉酒食,乐舞百戏伴着主人宴饮(内蒙博物馆文物工作队1978)。

和贵族、官吏不同,汉代的庶民地主在政治上并没有什么特权。商人地主在政治上甚至还受到歧视和压制。但是他们拥有雄厚的财力,可以交通王侯,勾结官吏。文帝时商人已经‘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汉书·食货志》).其后,商人地主的生活曰益奢僭。从贾谊、晁错开始,汉代一些士大夫所尖锐批评的民间的奢侈风气,主要就是指商人地主的生活消费。《汉书·严安传》说:

今天下人民用财侈靡,车马衣裘宫室皆竞修饰,调五声使有节族,杂五色

使有文章,重五味方丈于前,以观欲天下。

大约从武帝以后,民间的奢侈风气有了较大发展。在昭帝时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曾经列举‘富者‘和‘中者‘(中产之家)在衣食住行各方面的奢侈表现。如说:‘富者缛绣罗执,中者素绋冰锦‘;‘富者鼹鼦,狐白凫翥‘中者厨衣金缕,燕鼦代黄‘;‘富者银口黄耳,金罍玉钟,中者野王纻器,金错蜀杯‘:‘富者连车列骑,骖贰辎耕,中者微舆短毂,烦尾掌蹄‘等等(《盐铁论·散不足》)。到了东汉末年,仲长统对商人地主的豪奢生活更有生动的刻画:‘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仲长统还指出,这些‘豪人‘奢侈的物质生活享受,‘此皆公侯之广乐,君长之厚实也。苟能运智诈者,则得之焉;苟能得之者,人不以为罪焉‘(《后汉书》49/39)。财富的力量已经冲垮了传统礼制,只要拥有巨大的财富,即使生活享受奢僭,人们也‘不以为罪‘了。

注释:

[1] 《九章算术》卷二《粟米》:‘今有粟一斗欲为粝米,问得几何?答曰,为粝米六升,‘粝米即糙米。

[2]汉简载:‘粟一石,直百一十‘;‘出钱四千三百卅五,耀得粟五十一石,石八十五。‘(见(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页16、199)又居延新简地皇三年《劳边使者过界中费》册载:‘盐、豉各一斗,直卅。‘(见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所附图版,《文物》1(1978))。原简出土地点肩水金关,简文尚未正式发表。

《中国考古学与历史学之整合研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会议论文集之四,1997年7月

‘养生‘与‘送死‘:汉代家庭的生活消费(2)

作者:林甘泉

三、‘送死‘:‘富者奢僭,贫者殚财‘

古代的人,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异,‘闵死独葬,魂孤无副,丘墓闭藏,谷物乏匮,故作偶人以侍尸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论衡·薄葬篇》)。由此,就产生了‘送死‘这种特有的家庭消费。汉代墓葬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少墓葬力求复制和表现死者生前的生活样式。特别是一些富贵人家,不但墓葬的形制和布局要模仿地面上的居住建筑,而且死者的饮食‘衣服、车马以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等等都要纳入墓中随葬。这种葬俗表明‘在人们的观念中,‘送死‘是‘养生‘的延长。死者生前过着豪奢的生活,死后也要把这套生活方式搬到地下。以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为例‘南、北耳室是库房和车马房,中室是宽大的厅堂,后室是象征卧室的内室。甬道和南耳室共置实用的车六辆,马十六匹。北耳室随葬的部分陶器还分别装盛酒,粮食、鱼类等。中室除铜器、铁器和陶器外,还张设两具帷帐(社科院考古所1984),从西汉晚期到东汉,墓葬中的礼器逐渐趋于绝迹,而日常生活用具以及屋、井、仓、灶等模型明器则大量出现。在东汉的壁画墓和画像石‘画像砖墓中,还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表现墓主人豪奢生活的画面,如庖厨、宴饮,乐舞等。内蒙古托克托县古城一座.闵氏』墓葬中的壁画,井、灶‘车马和奴婢都写有‘闵氏‘字样,表明这些生活用具和奴婢都是供墓主人闵氏使用和驱使的(内蒙古大学古史研究室1977)。